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赠送面积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赠送面积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抵押房屋产权面积中赠送面积在将来拍卖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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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屋的产权赠送面积一般发生在顶楼带阁楼或1楼带地下室,并且阁楼或地下室都是内置式的!由于开发商在不增加容积率的情况下即可以多出销售面积,同时也为了让顶楼和1楼更加容易售出!
其他的如:1楼送小院,顶楼送平台等就不难理解,一定是要随着房子走的!
那么房产证抵押,只是抵押了记载的部分,并且抵押的价格明显会高于同类不带赠送面积的房子!如果抵押合同中没有明确赠送面积的范围,那么在执行中房主会以此为由拒绝腾退房屋,产生不必要的歧义纠纷!
因此,有必要在房产抵押时明确赠送面积的范围及面积,为日后执行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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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观点是既然是赠送的房产面积,就应当属于本人,因为赠送是开发商销售的一种模式,如果做不到实质性的赠送,开发商的行为就存在欺诈。所以在办理不动产证应当一并如实计算写在其中。拍卖也应属于自己的不动产。
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民法中物的概念。
要成为民法中可以交易的物,必须具备独立性,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东西可能是物的组成部分,被物所吸收,不能单独成为一个物来处分。
举例而言,房子上的油漆,门窗,在没有安装上去前都是独立的动产,即独立物,一旦安装上去,它就不存在独立性了,成为房子的组成部分,在拆下来分离出来前不能成为单独买卖的标的。
所以构成成套住宅的厨房,客厅等都不能成为独立物单独出售,因为它们都是住宅的组成部门,必须合在一起成为住宅提供为人类遮风挡雨的功能。我们不是住在面积上,而是住在房子里。所谓赠送面积都是开发商营销的噱头,其实就是占了房屋测量规范的空子,加大阳台等不计入房屋销售面积,但是屋主可以使用的建筑部分面积,比如阳台在测量规范中是按一半面积算,加大阳台的面积虽然没有全部体现在房产证上,但屋主的使用面积增加了。比如顶楼挑高,不计入房产面积,但屋主可以建一层实际使用。这就是赠送面积的真面目。
可见赠送面积其实就是房屋未计入产权面积的使用面积,实际上是房屋的一部分,不能单独出售,只能由屋主享有。屋主出售房屋,这些使用面积部分也作为房屋的一部分一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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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套一层的单元房,开发商赠送一个30平米的花园,不体现在合同怎么办?
部分的位置和面积,应该是要在合同中注明体现的,不然的话可能会给以后留下争执纠纷后遗症的。如果开发商只是口头说说,不愿意在合同上
注明的话,那就可能是开发商玩的
套路了。
从实务上来说,买房是否继续,取决于你是否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定金合同)及花园对房屋使用的必要性。
如果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现在放弃购买房屋,从合同上来说,则买存在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花园是房屋使用的必然条件,则放弃购买不存在违约行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该条件基本是不可能的。
通常来说,花园是不可能为一户人家所建造,只能为房屋使用锦上添花,但不能过户,你的朋友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他的要求不能用书面方式得到体现这是正常的。如不想购买又不想违约,只能在合同里面找答案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赠送面积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赠送面积房产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