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代理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代理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没有让你感到震惊意外的刑事案件?
提到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一个毛骨悚然并震惊国内的案子,在2005年7月27日,北京发生了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杀妻分尸案,只因为公公婆婆过于溺爱小女儿而导致的婆媳之间的矛盾。最终丈夫残忍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并将其分尸,而这一切都被年幼的儿子看到听到。
李某是方某丈夫,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儿子,李某有个妹妹,一直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一直对女儿非常溺爱,无论什么要求都会满足女儿,而这一切让李某的妻子很是郁闷,无论在家做什么事都要为小姑着想,小姑的能力很差,嫂子也是不停的迁就忍让,可中午因为一些事情他与公婆闹翻了,不让他们再来看自己的孙子,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公公婆婆非常想念自己的孙子,于是就来到了方某的家里,由于双方之间的矛盾,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意外发生了,丈夫因为生气方某对自己父母的行为,用铁锤打伤了方某,而后和父母及后来的小姑一同将方某分尸了,而这血腥恐怖的场面被儿子听见了,使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残忍的伤害。
这个案件非常令人意外和震惊,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样的行为发生,一切都源于溺爱。
前年我们小区门口的小河里发现了一名浮在水面的年轻女尸,长长的黑发,尖尖的高跟鞋,面相特征漂亮,可为何投河自尽还是被人谋杀,成为了小区居民们一个长久谈论的话题。
后来一一解刨拉出小区监控还原事情的真相,结果是这样的:
这个年轻的女子半夜12点进小区的,她是来看住在这儿的前夫和孩子。由于已经离婚,而且这个女子的工作是陪酒女郎,所以前夫坚决不让她看自己的孩子。
女子在门口一度哀求前夫让她看一眼就走,可他连门都不开,女子蓬蓬蓬的敲了一会门,孩子在嘤嘤哭泣要见妈妈,可最终还是被前夫的冷血加淡漠给拒绝了。
小区门口隔着马路就有条小河,平时白天晚上钓鱼的人很多,女子应该是半夜喝了好多酒过来的,推测一下想不开,就纵身一跃,在酒精的驱使下就走上了不归路。
他是被一早钓鱼的人给发现的,所以身体还没被水浸泡的变形,捞起来的时候强看的人堵满了整条河,大家在惋惜的同时也深深体会到,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再怎样守得云开就会见月明。
结语:要想婚姻的完美融合,必须双方的付出和尊重才能让彼此走得更远更长更幸福持久。
女子由于喝多了酒,才会发生这种事情,可最终尸检下来说女子死前发生过性行为,小河边没有摄像头,到现在搞不清楚事实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这起震惊意外的刑事案件依旧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1981年,我在外地上学时,看见了一件意外的事件。
我们的学校,是位于市郊的一个农村边上。过去曾经是一个大地主的庄院。解放后进行土改时收归国有,文化大革命时曾经成为“五.七干校”的校址。学校屡经修茸、扩建,逐渐扩张到了一条大干渠前。后来又越过干渠,修建了教师宿舍和足球场、篮球场。球场的东面,就是我们学校这个村的集体菜园子——虽然1981年了,但是因为这里的村集体搞的好,劳动日超过一元钱了。一个农民每月收入30多元,队里还发粮发菜,要比城里一般的工人收入还高。因此人们不想包产到户,还坚持集体劳动。
那天是个周日。我因为无事可干,就一个人站在横跨干渠的小桥上,看村里的人们从干渠里担水。越过学校的足球场,送到栽种菜苗的地里。村里的人在桥的一侧用木板挡在桥下,抬高干渠的水位。即使如此,由于上游来水减少,干渠内的水位也越来越低。担水的人们只能顺着渠边挖出一个个台阶,逐渐接近水面。用挑水桶扁担上的钩子钩住水桶,往水里一甩。先甩满一桶放在台阶上,再勾一只空桶。甩满后两只桶一起挑起来,送到地里。
有个女的来挑水。她先甩满一桶,放好后又去甩另一只桶时,没掌握好力道。桶梁和扁担钩子脱开了。于是她用扁担上的钩子去钩桶梁,几次都没有钩上。这样,流水作业的人流被堵住了,在干渠堰上站了不少人。
这时,一个队长模样的人下到渠里,边斥责女的无能,边接过扁担,去钩水桶。水桶没有勾上来,却被水下什么东西钩住了。使劲儿一拽,从浑浊的水里突然伸岀一条苍白的胳膊和手来!紧接着一个身穿黑衣的死人被从水里拽了出来!
众人大吃一惊!水边的那个女的更是吓得一声尖叫,腿一软就滑进了水里。离尸体更近了!她爬起来,一身泥水,又滑了几跤,终于爬上了干渠堰,边发抖,边惊叫。
我也被吓了一大跳!头皮发麻,全身都觉得汗毛直竖。太吓人了!
不到一个小时,市公安局的三轮摩托车来了。三人下到水里,把尸体捞上来,抬到小树林里解剖了。后来听说是抢劫团伙在公路上作的案,杀人后又绑了块石头,抛尸干渠。那几天水大,顺水流到这儿来了。
说一说湘潭当年的“黄静案”吧!
2003年2月24号上午湘潭临丰小学年轻老师黄静被人发现裸死在宿舍的床上!身上有伤痕和男人的精液斑!
后调查发现,黄静1982年出生,1999年师范学院毕业,在临丰小学当音乐老师,生前正和姜俊武热恋,23号晚上姜俊武在黄静房间留宿,早上才离开,黄静身上的精液就是姜俊武的,但死者处女膜完好!看到这里很多人就会第一反应“姜俊武是坏人,是她害了黄静”!当时黄静的家人,特别是她母亲就死死的咬住姜俊武,说他禽兽不如,是畜生!在和她女儿恋爱期间欲突破女儿最后防线,她女儿不肯就被姜残忍杀害了。粗粗的一看,也确实像是这么一回事,姜俊武是最后见到黄静的人,黄静是赤裸死在床上,而且身上有姜的秽迹。种种情况表明,姜俊武欲行不轨,被拒绝愤而将她杀害!一时间民情激愤,纷纷指责姜是“禽兽”!让政府判姜死刑,以慰美丽年轻的死者黄静在天之灵,以慰她父母亲痛失爱女的伤痛!可法律是公正无私的,不会放过坏人,也不会冤枉好人。
很快现代的法医侦查手段解剖尸体,显示黄静死于“疾病”!3月19日,湘潭市公安局委托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进行第二次死因鉴定。鉴定结果是:黄静系肺梗死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死亡。其家人不服鉴定结果,多次请国内其他权威部门进行鉴定。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鉴定为心肺功能衰竭证据不足,属于非正常死亡。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也认为是非正常死亡。2003年6月2日,姜俊武被刑事拘留。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采纳省公安厅的鉴定,一强奸(中止)罪起诉姜俊武。姜称:当晚他与黄发生了抚摩等自愿的亲昵活动,没有试图强奸她。黄后来出现口吐白沫、抽搐的症状,但自称没事,他于是在清晨离去。他离去的时候以为黄在熟睡,并不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亡了!
后来湘潭雨湖法院一审判决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7399.50元。判决书指出系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姜对黄的死承担50%的民事责任。2007年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这件案件当时反响很大,有的人认为为什么会姜俊武无罪,是因为姜家势力很大,上下疏通做了手脚,让司法失去了公证,让被害人蒙冤了。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案件侦查过程和最后的审判结果都是正规正常和合理的!姜俊武没有杀害热恋中的恋人的动机,他的过失是在亲热的过程中使用了一点力气,想突破恋人的最后防线,最后并没有形成实质性行为,不过是“通过手释放了”(卫生纸上和黄身上精斑的来源)。他不知道黄有隐藏疾病,他的行为诱发了死者的疾病,他对她的死亡负有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这里我申明一点:我不是专业人士,这只是通过我的了解和认识做出的自己的理解。我相信姜是无辜的,相信黄静的死亡是“遗憾的意外”!——当年我正好在湘潭开早餐店,黄静案的一个律师常去我店里吃早餐,零星听到他说过一点点!当年我还当回事,后来才知道“黄静案”如此轰动一时!
逝者安息,生者坚强[祈祷][祈祷]!
被连续性侵两次报警,因为之前没有反抗,比较难取证,所长就决定设局,等再来的时候,抓个现行。令人震惊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案犯又得手了!
有一家人两兄弟共有三个孩子,但都需要外出打工养家,所以他们就决定留下大嫂,在家带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很小,分别是三岁四岁和六岁。
因为家里没男人,不幸被镇里的一个混混盯上了。这混混姓刘,矮矮瘦瘦的,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偷摸拐骗的人。有一天半夜,他偷偷爬过围墙,到了卧室里,大嫂被惊醒了,但是混混手里有刀,考虑到有三个那么小的孩子,大嫂没有反抗,混混完事就走了。
第二天大嫂即犹豫又矛盾,加上白天要带三个孩子,也确实很多事情,模模糊糊的还没考虑清楚,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结果晚上混混又来了。
第三天大嫂果断的去派出所报了警,因为大嫂完全没反抗过,所长觉得取证比较困难,就决定设局:厅里安排几个人,抓个现行,人证物证皆在!
大嫂起初是不同意的,但想想所长说的确实没错,加上混混没有其它过激行为,又有警员在厅里,想着不会有事,就答应了。
当天晚上在厅里埋伏了三个警员,等啊等啊到了下半夜,混混真的又来了,带队的按事先商量好的:房间有呼叫声或者三分钟后,冲进去抓个现行。
没想到三分钟后,警员冲进去的时候,混混已经得手了,并穿好衣服正在翻墙逃走。于是赶紧去追,没想到混混人矮矮瘦瘦的,跑的还挺快,体力也好,那叫跑的如行云龙腾,楞是追了两天街都没追上,辛亏第三条街有个保安听到声音,跑出来把混混逮住了。
在警员盯着并时刻守住的情况下,依然被罪犯得手了,这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各位看官,这正是:
买房该不该听朋友的建议?
这个问题就跟,娶老婆的时候要不要听朋友的建议一样!
买房子是你自己住,不是朋友去住的,而且他不可能感同身受的去给你建议,如果是对房地产懂行的还行,如果是个门外汉,只会给你瞎指挥
站在情感的角度上,可以适当采纳朋友(真心为你考虑的人)的意见。我现在生活的地方,很多买房子的客户都是农村里来的,他们大多会采纳先入城定居的朋友或是亲人的意见。一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城内的情况,也不知道买什么地段合适。二是他们想要得到别人的认同。
站在理智的角度上,坚定自家人的想法。我的亲身经历:2017年9月底,135平米,二楼,三室两厅两卫,精装,全新未住。售价:48万。当时带客户去看房,各方面很满意。只是在犹豫价格。她说,她一个朋友住在同一小区,她问问。朋友说,哪里要这个价,贵了贵了,你再慢慢找......事后第三天,房子别的客户定了。她后悔莫及:我其实很喜欢......这还没结束,她一直都存在于我的朋友圈,2018年,偶尔还是会问我这套、那一套.....上个月又问了...而同一小区同一楼层同一面积的房子已经逼近70万啦,有的甚至更高。
买房你要到底听谁的?专家,学者,还是朋友。小编只能说你只能听自己的,不管对方有没有买过房子,其实都不适合,因为给你建议的的人基本上都是站在他的角度而不是你的角度;再说,同一栋楼不同楼层的的价格都可能不一样,房子是一户一价,很难说的清楚你买的房子是贵了,还是便宜了。
买房不要考虑那些乱七八糟的,就看两个字:需求。如果你是为了孩子上学,优先考虑学区房就行,其他的因素可以退一步考虑。如果你是为结婚买房,那就看女方的要求,环境和楼龄相对来说重要一点;如果你是为了自己住,那就要看通情况,离自己工作地方不太远,或者交通比较便捷就行;如果你是为了图房价便宜,那么房子的没有产权纠纷,能住人就行;如果你是为了投资,那房子的周边的配套设施可能就不完善,设施完善的短期的升值空间也就没有了。
我的忠告如下:
首先,买房尽量不要请教那些没有买房的朋友,可能在生活中他是个智多星,如果他本人都没有房子,问他就类似都不会开车你请教他怎么开车一样,这样是会出事故的。
其次,买房最终决定要靠自己,不要把自己购房的决定权给朋友。
第三,要看自己的承受能力,有些朋友热情,劝你赶紧买,那也得看自己钱包能否承受得住,问不问朋友不是关键,买不买得起才是根本!有些朋友会说房价太高了,让你别买,回头涨价了,他可不给你出钱,自己仔细考虑。
第四,买房子不要请教有利益瓜葛的人,比如你买房了会在他那里买家具,买建材,会请他装修,为什么?因为这里面会有很多涉及到利益的东西存在,有利益链条存在,就会失去公允,除非是你非常信得过的家人以及铁哥们。
买房子可以听有购房经验的人的建议,但是自己要结合自身情况加以取舍,不能盲目听从他人的建议,哪怕是父母兄弟,也不能在一些人生重大决策问题上替自己做主,还是要看个人
听买过3套以上的朋友,不要听一套都没买过的。这样的人只会挑毛病,问一下买三套房的朋友,看他赚翻的乐趣。房子没有十全十美,只有适合7成以上就可以了,什么都配好了。唯一的缺点就是——贵!
有很多想买房的朋友,由于是第一次买房,心里没底,总是带着朋友一起看房,在看房的过程中,有的朋友是真心实意希望你买房,给出了合理的建议,买下了房子,而有的是全程充当狗头军师,各种不能买,各种房价下跌的言论,或者房子有各种毛病,最后也没买下,年年看着房价上涨自己租房而悔恨不已。那么,在买房这件事情上,究竟该不该听取朋友的建议呢,读完本文,你心里大概就有数了。
一、专业的朋友说专业的话,参考意见值得一听。如果身边有非常专业的朋友,比如搞房地产的,像卖新房的或者卖二手房的,以及从事房产销售方面的朋友,他们的建议相对而言比较中肯,可以给你比较合理的建议,这样的建议听一听还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术业有专攻,专业的还是比业余的强很多,对你买房会有不小的帮助。
二、无关紧要的朋友,光挑毛病的朋友,他们的话大可当作耳旁风。有一部分朋友,陪着你去看房,房子好不好不说,光挑一大堆毛病,总之就说房子不能买。买房起码是大宗的买卖,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吗?看一眼就这不能买那不能买的,不得好好的合计一番?妄下定论的朋友,也只能是“朋友”了,他们的话还是值得商榷的。
三、能设身处地为你考虑,在关键时刻能在经济上帮忙的朋友的话可以听一听。能站在你的立场,能设身处地的为你思考的朋友,甚至是在你买房时可以对你经济援助的朋友,这些是真正的朋友,也能体会到你买房的难处,他们的话是可以听一听的。
四、到目前没买过房子的朋友,他们的话语不具有可信度。他们自己为什么都没买房,那有什么靠谱的建议!要么没钱,要么没眼光,甚至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买房的打算,你问他们,简直是问道于盲,给你的建议八成也是负面的建议,基本没什么可信度,与其指望他们给出建议,还不如自己看房自己拍板。
所以说,在买房这件事情上,基本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众说纷纭,如果自己诚心买房,合理的建议要听,不合理的要摈弃,但是不管怎么样,如果有做房地产的朋友,他们的话还是值得听取的,在众多朋友中,也许他们给出的建议,提供的信息才是最及时,最准确的,也是对买房帮助最大的建议,至于那种三句不离毛病,看房总喊跌价的朋友,以后买房还是敬而远之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代理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代理意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