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和财产分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和财产分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和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朋友您好,谢谢邀请,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和子女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能不能分配,关键在于该房产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根据不同情形进行详细的分析。
1、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在离婚时该对房产进行分配,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1)应认定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夫妻婚后购房并将名字登记在孩子名下时,夫妻双方并没有赠与给孩子的意思表示,那么赠与不关系不成立,虽然孩子是不动产登记簿上名义的所有人,但是该房屋的实际所有者仍是孩子的父母,因此在夫妻没有明确赠与给儿子的意思表示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就该房产进行分配。
(2)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夫妻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如果将所有权人登记在孩子名下的,应视为对还在的赠与,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在离婚时不得以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即便孩子未成年,那么如果是纯获利的行为,孩子可以接受。因此该赠与有效,该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夫妻在分割财产时不能分割该房屋。同时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所以最后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代为孩子管理该房屋。
2、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产
如果是婚后夫妻购买的房子,不管该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还是男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该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可以进行分配,如果一方要房子,应支付房价的对半给另一方,如果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子,则把房子卖掉,平分房款,但是再分配前应该将相应的贷款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登记在子女名下和夫妻名下房子分配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问题,应当分两部分解答,一是夫妻名下的房产如何分,二是子女名下的房产如何认定。
1、夫妻名下房产
涉及类型以及相关婚姻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繁多,宜分类讨论。参考《婚姻法》十七、十八条关于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情形的规定,以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等法规作如下分类:
(1)婚前买房
① 如果是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首先要知道,房产是结婚前购买的还是结婚后购买的,如果是结婚前个人购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所拥有,不予分割。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房产,是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离婚后要平均分割,房产分割时,需要多考虑孩子和女方。
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对这些房产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可。
夫妻名下的财产,如为一方婚前全款所购买或以婚前存款所购买,且在出资方名下,则为个人财产;如为一方婚前贷款所买,婚后共同还贷,则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或者协议按照约定或者协议分割,没有的话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或者协议按照约定或者协议分割,没有的话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子女名下的房产,则归子女所有,不参与分割;如果子女未成年,由于为纯获利行为,子女可以接受,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是监护人可代为保管,可协商解决。
新婚姻法中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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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两个人的房产如何分割,在我们实际处理案件当中会遇到这么几种情况。
婚前购买的房产,结婚后各自归各自,离婚后也是各自归各自。
婚内购买的房屋,为婚内财产,夫妻共有。
但是婚内购买的房屋也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比如一方出三十万,另一方出三百万买房子,一方会很谨慎这时候该怎么办(多出现于婆婆担心儿媳妇出问题)这时候婆婆会要求儿子写借条,借款300万用于购房。并且刷卡也出自于婆婆账户。这时候不管儿媳妇知不知道借条一事,房屋仍然为借款购买。这三百万债离婚时候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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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该房产为共同共有。如果对房产有其他约定,可以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对房产进行约定。如果要离婚,也可以对房产的分割进行约定,可以约定份额,也可以约定以金钱补偿的形式。如果您有更详细的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望采纳。
大家好,我是晓庆,您的心灵帮手。
最近出台的新婚姻法规定,谁出钱买的房子就归谁。不管是男方还是男方父母。在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出资买的房子,或者是男方继承来的房产,在婚姻破裂的时候,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归男方。
这个新规,对于一些想让丈夫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的女性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因为无论加不加自己名字,在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上,都只会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割了。
很多人会说,女性为了家庭付出辛劳、生儿育女,最后却什么也得不到。但实际上男人买房,结婚几年以后,女人有外遇要求离婚,分割房产的案子也是屡见不鲜,很多男人,全家辛辛苦苦一辈子,买了房子,结果到头来是人财两空,毫无保障。只是很多男人要面子,不会把这种事情大肆宣扬。
如果女人够独立的话,对女人来讲也是一样,女方或者女方父母不管是在婚前还是婚姻存续期间出资买的房子,在婚姻破裂的时候,这个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归女方所有的。
您好,婚前贷款买房产权归登记方婚后参与还贷离婚获补偿 司法解释(三)第一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 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和财产分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