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强制执行书范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强制执行书范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法院判决生效后,经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涉及到房产拍卖的,一般需经过价格评估、作出拍卖决定、确定并委托拍卖机构、确定拍卖保留价、公告展示标的、举行拍卖、确认拍卖结果、分配拍卖款项、执行结案等流程。
由于涉及到大额财产的变现,法院对此类执行案件的处理一般都会比较谨慎,宁可相对延长执行时间也要确保执行程序合乎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执行程序有专门章节进行阐释,而近十年最高院就已先后三十六次出台了有关执行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等等,这也充分体现了执行作为一个热点法律问题,在实体操作层面还是存在着较多的困境和争议。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2.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3.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4.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5.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对于法院要强制执行的房子,案外人一直强占,法院执行该怎么做?
谢谢邀请,对于要强制执行的房子,案外人一直强占,法院应该这样。首先看案外人有无强占理由,没有理由强占,那就不受法律保护,以法强制让他搬走执行,如案外人和被执行人在发生案件前有租房协议合同,那就要等到租房协议到期后才能执行。
谢谢邀请!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案外人不配合腾退,法院一般应在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首先要看占有人使用房屋的依据,如属于租赁尚未到期,或与被执行人存在纠纷,应尽量做好当事人工作,陈明利害关系,妥善解决问题,引导当事人走合法程序,责令其限期腾出,否则强制执行。对于无正当理由或对抗执行的人,坚决强制予以腾退。对暴力抗拒执行的,依法予以拘留罚款,对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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