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老母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老母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购房时写了我妈的名字,现在我妈去世,过户需什么手续流程?
这处房产是你妈的,不是你的!如果你是独生子女还好一些,不然的话难办也。【1】你妈的房产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2】你妈的房产,她的爸爸妈妈(外公外婆,包括他们的儿子,你的)也有继承权。【3】你爸爸还活着也有继承权【4】你妈在世时,如果有立遗瞩并到公证处做公证,以上所有的人,声明放弃继承权,你拿着公证材料去办理过户手续。【5】以上所有继承权的人不到房产局签字,你根本拿不到房产继承权!
房产过户流程:1.房屋评估。2.房产公证。3.房产其他有关人员到房产局签字。4.材料: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公证书。
谢悟空邀请,不知提问中说的房是给母亲买的?还是给自己买写母亲名字?这两种买房方法处理不同,如果是自己给自己买房写母亲名字,这样只需要拿着死亡证明和房产证,到房地产管理处进行权属更改,改回自己名字就行。
需要先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然后拿着产权证去房产局,经过权属变更写上自己名字就行。但是如果是自己给母亲买的房子就不一样了,这个需要有遗嘱才行,里边写明房屋以后留给你,这样直接拿遗嘱和房证去更改产权,如果是赠与这样你需要交税费后才能改产权。
文中末提到有没有兄弟姐妹,如果有遗嘱写上房子给你,其它兄弟姐妹就不能分遗产,没有遗嘱兄弟姐妹就需要分遗产,这样的情况你必需有书面证明自己拿钱买的,这样兄弟姐妹就无权分割遗产。家里有兄弟姐妹的给父母买房,最好父母写一个买房出资证明书,和一个遗嘱写上以后房子给谁,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子女间分房纠纷。
谢邀。
这个问题手续比较复杂,首先,有没有遗嘱?
遗嘱是否是公证遗嘱?非公正遗嘱,是否在无利害关系下的两人以上见证自书或代书。
也就说,你需要证明有没有“有效遗嘱”,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进行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按照我国继承法履行的,第一循序继承人包括死者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死者丈夫在世,并二人有共同财产,他至少先将遗产分割出去一半。然后再由者配偶、子女、父母按照人数均分。
在子女这块,养子女、私生子女都占名额。
如果子女作为被继承人,有先于亡者死亡的,其被继承人子女替代继承。
所以,题主要梳理这些关系,带着所有有关系的人,一起去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
有了继承公证,就可以去房管办理房产手续。
提供你母亲是死亡证明,提供你购房时购房款项的出资证明。但是主要还是按遗产过户处理的。因为你用了你妈妈的名字购房,就等于这个房子就是买给你妈妈的了。没有遗嘱的话过户手续会比较麻烦,要结合当地遗产过户手续的法律法规办理。
你说你出钱购房,写的是你妈妈的名。说了白说,要拿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公证了的文件、借款条等)。若没有,产权就是你母亲的。假若你不是独子。若你父亲姥爷姥姥还在世。他(她)们和你及兄弟姐妹都有法定的平等的继承权。具体分割如下。此套房产权一半是你父亲的。你母亲那一半产权由你姥姥、姥爷、父亲、兄弟姐妹和你继承。
买房子时房产证写的是母亲的名字,如果想写一份协议证明是自己出钱买的,应该怎么写?
谢谢邀请。
只要双方自愿,共同写一份协议也是可以的,不过不能对抗第三人。
首先,双方的协议,仅对于协议双方有效。在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也只能去法院解决,法院会根据你的协议内容,购房款的凭证等证据综合考虑。所以,如果写协议,双方一定都自愿,协议内容完整清楚,包括付款的凭证等,证明越详细越好。
其次,这种类型的协议是无法公证的。公证处也无法确定你们的购房款到底是谁支付的,或者你们自愿保证以后任何内容,公证处都无法保证你们能按协议处理。所以,一般是不能公证的。只能自己私下里写协议。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双方的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换句话说,你母亲在不经过你的同意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自行处置房产,因为房屋产权是她,对外没有人知道你们的协议。还有,写了母亲名字,就相当于母亲的财产,那么父亲也占一半份额。
不知道你将房产所有权人写你母亲名字的原因,但是确实以后会面临很多风险。有条件的还是尽快过户。
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答复你。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想法,买的房子是你出的钱,你母亲的名字。你想着把房产证的名字改过来。必须取得你母亲的同意。以赠与的名义到政务中心改过来就行。如果你母亲不同意。写什么协议也白搭。并不是你写一纸协议就能完全能解决问题的。国家有法律。最最佳途径。就是你母亲以赠与的名义,把房产证的名字改过来。
既然是你的母亲,我觉得就没必要去写了,很伤感情。如果是自己就这一套,建议过户到自己名下,这样会方便很多。
按照国内的习俗来讲,一般最后也是留给你自己的,如果有兄弟姐妹,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协商好,让他们写个放弃继承的协议就好了。尽量不上感情为好
你们可以写协议,但是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没变更登记前还是你母亲的。她可以卖可以抵押可以遗嘱处分,她有债务法院可以查封。你拿钱是拿钱,不代表房子是你的。拿钱有很多情况,可能是你借给你母亲的,可能是你送给你母亲的,可能你拿了全部,可能你拿了部分。不等于房子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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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相当于借个名买房,可以到987房户网查看详细分析!
这个协议要充分表明这个钱是你出的,只是用你母亲的名,并且双方要达成一致!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
1双方详细身份信息,
2房屋详细地址等信息,
3房款多少?如何给付的,
4双方权利义务,
另外要注意,一定要保存好你给付的购房款转账凭证!
谢邀!其实这份协议在家无论怎么写都会在往后的日子会容易引起有争议的。
因为你母亲名下的物业,你父亲与你的兄弟姐妹在法律下都有属于自的权益的,你应该带齐你出钱买房子的单据与带你全家人去公证处作公证
或建议你最好去公证处、国土局办理赠予过户手续才能有效保护自己权益。
兄妹写过不继承父母的遗产,但现在母亲去世房产怎么处理?
若是没有符合法律效益的遗书交代,那么子女都是第一财产继承人。兄妹写过不继承父母遗产的,这份声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若想更改,可以通过专业的律师写一份否认声明书,然后提起诉讼去解决。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争议很大,诉讼结果的不确定很大。
继承法主要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九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这里就有2种观点,
继承人对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进行。
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是否可通过协议明示放弃可能存在的遗产利益,法律没有作限制性规定。
第一种观点认为,因为继承并未发生,所以在被继承人去世前所作的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不发生继承权放弃的效力。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随时撤回其此前所作的单方放弃继承的表示。换句话说,只要继承开始后(即被继承人死亡后)该继承人表示愿意继承,原来放弃的意思已经被变更,不发生效力。
第二种观点认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对放弃人产生约束力,如果任意撤销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大部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是附了条件的(有的以赡养义务的分配为前提,有的以给其他继承人财产利益补偿为前提),如果允许放弃继承权人随时撤销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会影响遗产分割的进行和遗产的处理,破坏法律的严肃性,不利于维护公民的生产和生活的稳定。
结论是,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是否会被法院认可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能向法院证明兄妹放弃继承是附了一定条件,不是无偿的,则有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可放弃继承是有效的。反之则不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老母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老母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