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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都上诉,一审判决原告胜诉,二审会怎么判决?
一审判原告胜诉了,原告还上诉?无论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还是败诉,二审都要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法律,依法作出裁判。二审的裁判结果,一般会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也无不当,二审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是一审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不当,二审中已查清事实,二审可依据查明事实,纠正适用的法律,依法撤一审判决,作出改判;三是一审程序严重违法,事实不清的,二审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行政诉讼的输赢,证据是一个方面,它只能证明民告官违法的事实;另一个就是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
拿我正在经历的一桩行政诉讼案来说,证据、事实原被告双方均无异议,法律、法规对被诉问题也规定的十分明确,可该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历时三年还没最终审毕,值得一提的是,审限三个月的案子经多次延期后,已达到了五百多天了,看来巳是没完没了了。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虽然一审以经判决原告胜诉,二审应当结合事件的事实依据进行判决,而不是直接判决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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