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过户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过户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父母已经把房产证过户给其他子女,怎么办才能追回自己的利益?
证明你在家庭中是个失败者。起码没讨得父母欢心。
自然房产过户给别的家人,说明该房产物权是父母的。父母有所有权处分的,没毛病。
建议你总结一下对家庭和父母的态度和贡献,依这为契机,校正走好今后的人生路,此处失去的彼处得,才是你该做的。
当然,也许你是个优秀者,父母照顾了不景气的家人。“可怜天下父母心”,“肥水没流外人田”,请包容老人的“私心”。
房子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可以自主处置自己的财产,无需征得子女的同意。至于将房子赠与哪一位子女,由父母决定,管你什么事?你追的什么利益?
如果父母中有一人去世,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房产过户给其他子女,不知情的子女可以起诉,追回属于自己继承的遗产份额。
父母在世时,自己的财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对于孝顺,尽了赡养义务的子女,父母完全可以将房子给这个子女。对于冷漠无情,不管父母的子女,让他(她)得不到父母的财产是必然的。
要想占父母的便宜,还不想赡养父母,想不劳而获的子女,最好是让他的愿望落空,才是弘扬正气。
当然,为了家庭和睦,亲人之间反目成仇,父母处置财产时还需慎重考虑。如果不孝顺的子女不是太过分,还是立遗嘱比较好,让他们心里都有一份期盼。遗嘱内容不能透露出去,父母只要放出风去,谁孝顺房子归谁,相信为了房子,子女会善待自己的。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先明确一下房产的归属。
若房产是父母出资购买,属于父母的个人房产。这种情况下,只要父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过户时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虚伪、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这样的房产过户行为,不管是基于赠与,还是买卖,这样的过户行为都具有法律效力。这个所有权人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也与任何人无关。
若房产是子女与父母共同购买,或子女购买登记在父母名下,即房产是父母与子女共有或房产属于子女。这种下,父母将与子女共有的房产或子女的房产过户给其他子女,这在法律上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受让方能否取得房产主要看是否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对“善意取得”的规定,受让人可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为:
(1)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的财产;
(2)受让人是善意的;
(3)受让价格合理;
(4)受让人已实际占有动产或登记为权利人。
若受让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则可以起诉要求撤销房产过户行为。
这个问题比较晕。你父母能够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过户给其他子女,那也就是说你父母处置这个房产时,法律上是无须你同意的,否则房产管理部门是不可能给他们办理过户的,从这可知,房产证上是没有你的名字的。。。
【如果有你的名字,那肯定是通过冒充你本人到场,或者是签了委托书等等,那就涉及到违反法律的层面了,如果你一定要追究,那就需要打官司了,甚至有可能以诈骗罪的名义把你父母送进监狱,当然那种情况下你的房产是可以追回的,你真的确认你想这么做?】
如果说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那从法律上来说,房子属于你父母,他们现在的处置是完全合法的,除非你父母现在是因老年痴呆啊等原因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又或者是被转让人采用了欺诈、虚伪、胁迫等方式胁迫你父母转让房产,或者因你父母的重大误解等原因转让房产,除此以外,房产过户给谁都是你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合法。
不要觉得父母有几个子女啊,应该平分啊;我平时照顾多啊,我应该多分啊;这个房子我曾经出过钱啊,应该归我啊。。。。更不要想着跟父母打官司,跟兄弟姐妹对簿公堂啊,那些都是万不得已的行为,也是人间悲剧的场景。
最后,作为子女,不应对父母有过多的苛求,更应从自身做起,为赡养年迈父母多做贡献。父母心中自有一杆秤,天平倒向哪边,必然有其本质的因素。。。
感谢邀请。这类问题经常发生,想要追回房产比较难,简单分析一下:
真实案例分享
张鹏(化名)与父亲跟共同生活,为方便照顾,张鹏把老人接到家,老人房子一直空置。张鹏有一个哥哥常年在外地生活,不经常来看老人,2018年6月,哥哥回家看过一次老人,2018年9月老人去世。张鹏和哥哥料理完老人后事后,哥哥拿出老人遗嘱,主张房产,张鹏气不过,因为哥哥根本没有尽到赡养老人义务,不应该独得房产,随即向北京市丰台区人们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败诉。法院判决理由是,遗嘱真实合法有效,赡养义务是子女义务,与取得遗产无关。
父母有权任意处置自己财产
不管是父母生前财产,还是去世后的遗产,父母作为房产所有人,有任意处置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子女无权干涉。遗产继承只是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情况下发生,按照顺位继承和平分原则,如果老人有意愿将房产给任意子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赡养父母是义务,与取得父母房产不能划归等号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赡养老人就应该得到财产或者多分财产,这是不对的。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财产取得要根据父母意愿。老人处置财产考虑因素很多,子女生活状况,子女尽孝情况,甚至考虑到孙子孙子女下一代因素,偏心情况确实存在,但是并不违法法律规定。
存在追回可能性情况
如果是老人生前赠与子女财产,追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是遗产,存在可能性。如果遗嘱存在瑕疵或房产过户存在瑕疵,可以主张分得遗产,但是考虑到已经房产过户,只能要求进行现金补偿,这类案件发生很少,取证也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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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腊,父母自己的财产想过户谁,其它子女无权干涉:
一,如果父母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活着把房子赠于给其他子女合理合法:
二,只要父母双方健在,这房子就不是不是遗产,而是财产,如果立的遗嘱是父母两人生前同共同立的,当场又有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法定人数合法,同样也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可推翻的:
三,父母为什么把房子过戸给其他兄弟姐妹,说明了父母不认可你,:
四,自己找原因吧?
五,可能你个人经济环境好一点吧,其他兄弟姐妹环境比你差,而且房子只有一栋:
总之父母的房产,父母有处置权不可非议!不必纠结!不是你的房产,你永远追不回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过户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过户案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