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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原阳6人灭门案嫌疑人如果两年找不到,能不能宣告他失踪呢?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怎么可能宣告失踪呢?
河南原阳6人灭门案,是一起特大的杀人案,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一定要把罪犯找回来。
罪犯活在世上多一秒,我们就多一秒的危险,这样罪犯怎么能让他逍遥法外呢?
现在很有可能的是罪犯跳进了黄河溺水死亡了,就算如此,也一定要找到他的尸体为止。
这样案子是非破不可的:
一是这个案子特别重大。
二是这个案子影响极为恶劣。
三是无论如何也要给受害人家属及民众一个交代。
路,已经给罪犯堵死了。如果他还活着,投案自首是唯一的选择。
公安部门正在紧锣密鼓的追捕,相信很快就会有凶手的消息,这点@英雄拒绝黄昏 对警方的破案能力非常自信。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这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这种罪犯留在世上就是危害,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个背负6条人命的逃犯孙某,两年内找不到,要是可以被宣告失踪的话,那再过4年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那意思就是,再过6年孙某就是一个死人了,那岂不是一了百了?
当然不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下了落不明满两年后,为消除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其目的是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就拿孙某这个案例来讲,利害关系人就是他的父母和老婆孩子。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6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必须满足一个条件: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
那么杀人犯孙某现在找不到了,再过两年还没找到,就可以宣告他失踪了吗?显然不能!
别说两年,就是十年、八年也不会宣告他失踪。为什么呢?
因为灭门案造成6人直接死亡,1人下落不明,死者中上有年逾古稀的老人,下有2岁多的幼童,案件太过残忍,社会影响恶劣,警方肯定会不遗余力地侦破此案,就是掘地三尺,也要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绝不会轻言放弃。一是要对受害者家属一个交待,二是给全社会一个交待。
宣告失踪就意味着放弃追凶,因此,即使时间托的再久,也不可能宣告嫌疑人失踪的。
原阳灭门案已经过去10天,除了“凶手逃跑前把车停在黄河提岸上”这一线索外,没有其他一点消息,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案情也开始变得复杂起来,警方已经把悬赏金额提高到了20万。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15日凌晨,河南原阳县娄凤鸣庄村发生一起的灭门案,凌晨五点有村民报警,一家六口遭遇飞来横祸,爷爷外出旅游和父亲在外务工,两人逃过一劫,目前两人均已回到村中,在亲戚家居住。
死者年纪最大的76岁,凶手甚至连两岁的小孩都不放过,还有一个八岁女娃未见踪影,很可能被凶手逃跑时掳走。
命案发生后不久,在黄河堤岸附近发现了孙某飞的白色越野车,车在人不见,恰恰在那时又发现了黄河里面漂浮一具尸体。在大家都以为真相水落石出时,警方辟谣,捞出的尸体并非孙某飞本人。案子重新进入谜团。
有媒体爆料,在本月初,孙某飞利用妻子的名义在网上购买了几个包裹。具体是不是凶器,相信警方已经掌握了相关线索,值得可疑的是孙某飞为何要用妻子的名义?
据邻居们反应,还有一个8岁的小女孩不见了踪影,按理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村民推测可能被孙某逃跑的时候掳走了,如今生死未卜。亲戚们都很担心小女孩的安危,连续几日在黄河边等待消息。
据报道嫌疑人通过妻子的名义网购凶器,而嫌疑人杀人的动机流传最广的就是报复杀人,死者其实跟嫌疑人根本没有仇恨,有仇恨的是失踪的男子,因为流传嫌疑人跟他是同事,而两个人之间没有其他矛盾冲突,嫌疑人应该从蛛丝马迹当中发现,失踪的男子跟自己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于是因情杀人报复。
有消息称其中两个男性没有在家,所以躲过了一节,失踪的男子在嫌疑人杀人后回家过后来跑出去失踪了,有人一度怀疑是他去追凶,也有人说当时他在家,后来追凶去了,第二种说法不靠谱,既然在家怎么不阻止,还让对方连杀六人,但是后面的一系列事情消息透露来看,他去追凶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很有可能他其实知道是怎么回事,毕竟流传的信息都是说事情因他而起。
那他其实就是嫌疑人的主要目标才对,至于其他六名死者,是嫌疑人丧心病狂找不到自己要找的人,于是杀死他的家人进行报复泄愤,杀人后嫌疑人开车到黄河边弃车后消失,很多人怀疑他知道自己死罪难免,所以已经投河自杀,但是目前并没有打捞到他的尸体,所以还不确定他是否投河。
不只是嫌疑人失踪,现在连当事的死者家属的引发者也失踪了,案发到现在差不多一个星期了,如果说他去追凶,根本不可能,因为一旦他发现嫌疑人,他不可能不报警处理,所以直接排除了他去追凶的可能性,再者说他可能被害了,如果说嫌疑人杀人后躲着等主要目标出现,然后杀死他,那尸体呢,既然六个人都杀了,再杀一人他也根本不可能去处理尸体的,所以说失踪的男子知道谁是凶手,知道事情的起因,躲起来害怕被找上他的可能性最大。
曾经是同学,案发前一天还在一起喝酒,按照目前公布的情况来看,凶手很有忍耐力,同时也是深思熟虑进行过计划的,因此我认为,短时间找不到的可能性是会有的,但是不管多久,三年五年还是十年二十年,只要一天没有发现他,他就是嫌疑人,不会按照失踪处理的。
在我国,悬案只要没有破就会一直有人跟,最近几年破获了很多曾经的大案要案,都是新证据出现以后调查的老案子,因此只要一天没有发现凶手的遗体,那么就会一直追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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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原阳的案子其实很多让人想不通的地方,还有很多疑点正在调查,首当其冲的就是被害人家里有一名8岁女孩不知道所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失踪了,不知道去哪里了,如果嫌疑人带着她逃跑,肯定是很难藏匿的,毕竟这么大的一个活人,带到哪里都是不方便,因此我个人倾向于这个小女孩也遇害了…
目前依然有打捞队在当地所属于的黄河两岸打捞,家属称,即使妞妞(失踪的8岁女孩)遇害了,也希望能够“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这样家属的心里也能好过一些。
18日,相关单位透露出凶手行凶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感情纠纷,不过目前具体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到底是因为什么,想必短时间内还不能知晓。
案发后就有村民说有可能是感情纠纷,农村的纠纷一般就是土地,感情。这凶手和被害人曾经是小学五年级的同学,案发前一天还在一起喝过酒,证明两人本来没有太大的仇恨,之所以行凶,很有可能和凶手的妻子在外常年打工有关。
妻子打工,被害人也常年外出打工,两个打工人在陌生的环境,互相又是同村的,挺容易燃起火花的。
目前根据曝光的监控来看,凶手早就有所预谋,因为案发前很久他就购买了凶器,而且是用妻子的名义购买的,个人认为,他起初可能想嫁祸给妻子,但是想法太过天真了…
正常人都知道,逃跑的路上多一个人,就多一重被发现的风险,但是他依然带走了女童,我认为勒索的可能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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