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证明怎么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证明怎么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门牌号可以作为证据吗?老家宅基地闹纠纷,门牌号可以作为证据吗?
农村房屋门牌号和宅基地的关系是什么?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就是只有农村户口才能享受到。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至于门牌号和宅基地的关系,二者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第(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第(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第(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第(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第(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第(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第(九)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我觉得老家的宅基地闹纠纷,门牌号没有多大的作用,只能证明是你在村及社区的编号地址,宅基地土地存在争议,只要你找到拿出房产证及土地证,就好办,上面写有面积大小及分界线的,你可以找村组队长或社区区长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你再找村委会主任及包村组干部来协商解决还不行,那你就找乡县土地所及房产所及司法所调解协商不成,就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呗!
你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每家每户都有政府颁发的户口本,上面有对宅基地的基本定位,详细的可以到街道和门牌号。只要是有门牌号并登记在户口本上,这就是不可动摇的证据。因为宅基地闹纠纷,估计是这块宅基地是空闲的,并且时间挺长了,让别人有机可趁,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混乱局面。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先确认门牌号是否登记在案,然后再请村委会介入,有理有据的解决纠纷。希望能帮到你
楼上装修震裂了楼顶,物业怎么开证明?
楼上装修振裂楼顶,是上下楼两家的纠纷,物业只能作为该物业的服务企业证明楼上装修的事实存在。楼下业主可直接举报到房管局或法院起诉,让相关房屋质量鉴定部门实地勘测,作出权威结论。真不知道物业有何德何能能出具什么证明。弱弱的告诉业主们,物业只是个谋利的企业,而不是你们平时看到的那个在小区能指手划脚的假冒的相关单位。奉劝各位:“自己的事自己办,真的于物业不相干。”
拆迁安置房没房产证,以后再拆迁该怎么证明房子是自己的?
这个问题由我给你解答。本人从事房地产行业15年,针对于不同性质的房产颇有见解,那么真的于你这个问题,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后期如果再次拆迁能否得到赔偿?
1、首先要明确您是否属于本村村民,之后拆迁所安置的村民。如果您不是本村村民的话,您购买的拆迁安置性质房子,在数年之后拆迁基本上是没有任何赔偿。
2、那以什么来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如何给你得到赔偿?如果这种房子是您花钱购买的,而且不属于本村村民,受年拆迁之后,您想要得到赔偿必须像之前的房东也就是原本村村民索要赔偿。但这种情况是不太现实。
3、如果您是本村村民车间之后所安置的房子,那毋庸置疑,因为在你的户口本上名列写着你的详细住址就是这块地,在自己的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子,所以有保障。
4、所以以哪种性质来断定呢?就是此房能否落户口,如果能落户口的话,那么后期就能得到赔偿,如果落不了户口那么就得不到赔偿。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本人是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截止到目前已经有9年的从业时间,从业过程当中有接触过安置房保障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商品房等一些房产的交易都经历过。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这个应该不是没有房产证,而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出来吧。最少我这么多年接触到的安置房都是有房产证的,只是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会比较晚一点而已。
另外再说一下拆迁安置房的商品房有什么样的区别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上面写的房子的土地用途是划拨性质的,那我们正常的商品房在产权证上面写的土地用途是出让性质的。其实安置房也可以像商品房一样正常的只是第1次买卖的时候,要多交一个4个点的土地出让金。例子,比如说我的房子拆迁了,政府分配了我一套拆迁安置房,我想卖给别人让别人买,我这套房子的时候要多交一个4个点的土地出让金,那如果别人买完以后再想拿去卖的话,就是正常的商品房性质了。我们再回到主题,如果是说没有产权证的安置房,至少它是有拆迁协议的。即使你的拆迁协议不见了,房管部门也是有留档的,所以说这个问题可以放心,只要你的房子是正规渠道得来的,我觉得不用担心。
只要是合法的拆迁安置房,都会领到产权证,仅是时间迟与早的问题。如你们这批拆迁安置房都未领到,那是安置房的开发公司的问题,你就耐心等待吧,如仅是你亇人未领到,其他人都领到了,那是你的问题了,或产权有争议或你该办的手续不全等,你应及时咨询並积极配合,排除有关障碍,尽早领到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不好交易,几十年后,人事变化,谁能证明你的房子合法?若真遇上再拆迁,你沒产权证,就按违章房屋的性质给点补偿了吧,所以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受到侵犯,应依靠法律及时给予保护。
拆迁安置房能办下房产证的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很少很少,所以买这类房的人就注意了,别竹篮打水一场空,要是你自己老房子拆迁分的安置房不需要担心有没有房产证,只要把当时拆迁时的合同留着就行,到什么时候都是你的
拆迁安置房没有产权证,以后再拆迁该怎么证明房子是自己的?
感谢你的邀请,韦哥金点乐意为你答疑解惑。
安置房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由于政府征用土地需要拆迁而安排给拆迁对象的住宅,它是经过政府批准的而且符合城市规划建设,一般的城市规划都是长远的规划,几十年内不可能随意更改,可以说是永久的存在,除非特殊情况政府再次征用,但出现这种情形的概率是非常的小。
政府需要拆迁时都会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协议里都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拆迁价格,安置房的位置、面积等等都写的清清楚楚,凭着这个文件就可以等着建好房子交接入住,一般规定安置房住满五年后即可办理产权证。如果某种原因没能办理产权证也没必要担心,因为不是你不去办理,而是政府、开发商的工作没做好,责任不在于你,谁也抢不走你的房子,你尽管安心居住,完全没有必要纠结于心。
就算多年后还没办得产权证,但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再次遭遇拆迁,那也没有关系,你原来手中的拆迁协议就足以证明房子就是你的,这些原始材料的证明效用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失效,政府的信用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综上所述,安置房有证无证都无所谓,纵使无证而再遇到二次拆迁,那么你原来第一次拆迁时的协议等材料就足以证明房子就是你的,无须担心。
我的多篇文章对安置房都有详细介绍,不妨关注韦哥金点前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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