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恶意转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恶意转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房后卖家一直没有过户,后来卖家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这种情况属于违法吗?
这个是肯定违法的,属于“一房多卖”。目前这种情况比较少了,现在买卖二手房都要签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是全国联网的,签了网签合同,也就把这套房子锁定下来了,在国土局有了备案,其他人是买卖不了,动不了这套房子的。
现在这个时代,还能一房多卖,最有可能出现在熟人之间的房产交易,因为没有风险意识,对熟人关系的信任,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买卖房产出现纠纷中介有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中介在签订三方协议得时候会尽量吧自己的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所以想追究中介的责任不是容易的事情。但是合同都是人订的,会有磋商的部分也会有口头承诺的时候。如果合同有补证协定,或者是业务员有任何口头承诺,最好是落实的字面,实在不行录音的形式也是可以的!究竟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中介是否有责任,还是要看具体合同约定!
买卖只双方自愿,与中介无关的,中介无论怎么说的,都是第三方,对你不能起到作用的,他应该不付责任的,。就比如我说的这些,出了事,你现在找我责任吗。中介只是中间介绍搭桥的一个人或单位。
中介没责任,因为合同上没有写,正常情况,中介的责任就是负责按揭过户这些。如果他不解除网签,大公司的话可以打投诉电话,投诉他们分店。或者买卖双方拿着网签合同直接去房管局解除。
中介是居间行为,其不是合同当事人。一般情况,不承担责任。但是,中介有与他人合谋损害他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责任。其次,中介所撮合的合同,因一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的,应当可以认为其行为没有完成中介应有之义务,应予相应退费。
中介履行了职责,剩余的属于国家政策,由银行国家去放款的了。与中介无关
如楼上说的,农村或者婚介所介绍你们认识,你们谈恋爱,结婚了,生孩子了,在你们认识那一刻起后来你们吵架了或者离婚打架了怪我吗?要我去协调负责你们的事吗?
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共同到交易中心撤销网签,这事儿不是必须中介办的;
但是,假如买卖合同签了,中介费是应该付的,至少一半;
贷款的问题,让中介签承诺书了么?没有吧!买方自己有问题,不能贷就是不能贷,让人家给你包装,难道把没包好的责任全算中介头上?虽然这种黑中介不好,但各50大板,何况你证明不了中介过错,中介费就是要付的,按进度,网签后至少50%
营销员说是房子内购,可差价转卖给我,有什么风险?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说下内购的事情,很多大型房企在年底冲刺top排行时都会有一些内部员工的购房政策,这类政策大部分是在项目的底价基础上额外优惠3-5个点,也就是额外再打95-97折,并且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更名转让,一方面可以刺激内部员工购房,另一方面也给内部员工一些福利,这样既能保证项目的指标冲刺,又可以促进内部员工的销售积极性。
目前像恒大,融创,碧桂园,中南这样的大型房企年底都会有这类政策,当然也很项目具体情况有关,所以有这样的房子出现是,首先弄清楚是不是这种情况,要看下认购书,更名协议,还有收据等内容,最好打听下认识的人,同事更名前先交一部分定金,代更名后在交齐剩下的房款,希望能帮助到你,谢谢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内部认购,或者内部选房,其实都是开发商的一个销售套路。只要这个开发商房子证件齐全,交钱的时候是这个开发商收的就没有多大问题。 如果是转私人账户的话,那就危险了。
内转房分两种,真内转与包销房
你自己判断值不值得买
第一种是员工福利性质的内转房
部分房企有开盘前给员工【内定】房源作为福利 的传统;
一般是在项目达到预售之前,让项目员工、集团总监以上员工以低于底价签订认购书,并缴纳一定的首期(例如两成)
约定一个转名期(例如半年后至收楼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恶意转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恶意转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