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遗产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遗产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遗产怎样继承?
您好,根据提问,信之源律师为您作出以下解答:首先,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经立了遗嘱,指定您是房屋继承人,您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登记。
其次,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房屋继承则适用法定继承。如除了您之外的合法继承人通过公证或其他方式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后,您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登记。
最后,如果该房屋的权属涉及诉讼,最终通过法院裁定该房屋归您所有,您可以拿着该裁定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以下发条供您参考: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房屋继承涉及的公证和登记程序,需要您提供相关的材料,建议您预约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会给您专业、细致的指导,帮助您早日完成房屋继承。
您好!
涉及到房产继承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要点,以下逐一说明一下。
其中,前提是房产属于去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这是房产继承的前提条件。遗产继承有三种方式,按照优先顺序依次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上述三类不同方式,除了优先级的区分之外,最大的区别就是指定了继承人。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情况下,默认继承人为全部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可以指定特定继承人。
因此,在继承发生之时(即被继承人去世),首选需要根据继承方式,确定继承人。
注意,遗产继承中,指的是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涉及到房产的情况下,要区分房产原有的产权归属。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只说两个大概率的划分方式:
如果去世人与配偶是婚内取得的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遗产份额为1/2。注意,与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个人还是夫妻无关。
如果能明确房产完全属于去世人个人,遗产份额为100%。
在确定继承人、确定遗产份额的前提下,要明确继承人能分割多少份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的范围为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先捡,实物,存款等。
首先是遗嘱继承,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的,应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
无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遗产。继承遗产的人包括遗赠人,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遗赠人室法定继承人以外根据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继承遗产的人。
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当中被遗嘱制定继承遗产的人,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死者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子女限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继承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位刑事,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同意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部分或者不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如果有遗嘱的话,应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该进行法定继承,其份额应当平均分成三份或四份(老人配偶还在世的情况下)。关于三儿子的遗产,如果有遗嘱的话,应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按照法定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顺序继承,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的话,三儿子的遗产应上缴国库。
谢谢邀请!
一、老人如立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其立下的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处理;
二、没有立下遗赠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老人只有三个儿子,在三个儿子都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三个儿子继承份额相等。也就是说,三个儿子各得三分之一的房产份额。
三儿子已经去世,其应继承的房产份额由三儿子的继承人继承。
三儿子没有子女,再婚后,其妻子就是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其妻子所带小孩与三儿子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这个小孩也是三儿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三儿子与小孩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下,三儿子的遗产就由其妻子和小孩继承,二人份额相等。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1、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我想问,继承的房子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还算遗产房吗?有何依据?
非常感谢问题的邀请,首先第一个您的房子继承之后呢房子的名字就已经改成你的名字,那就已经不属于遗产房子,遗产是指那些房子的主人。已经死亡房子,还没被继承的时候那才叫遗产。只不过说房产证上面会写着继承所得。
另外回答到您的问题,您说如果有发展商拆迁之后给你们配的房子,那个房子上面就只会写着。拆迁之前房主的名字,也就是说你新获得的这个房子跟以前已经是没有任何关系,是只属于你个人的,别人也不会知道这个房子是通过拆迁遗产所得。
一,房屋是否拆迁,和房屋的继承没有关系,在继承上和别的遗产原则上跟别的遗产也并无区别,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所区别的是,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公证,公证的时候,需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三,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遗产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遗产继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