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法关于房产纠纷的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物业法关于房产纠纷的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业主以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建立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基础上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对物业公司和业主都有约束力。物业公司与业主常见的纠纷均与合同的执行有关。
1.物业公司不能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引起的纠纷。如合同中约定每天清扫楼梯一次而物业公司供的服务为两天清理一次。
2.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提供服务引起的纠纷。如合同约定地面不允许有大量垃圾、草地不能有杂草而小区内地面垃圾成堆,杂草丛生。
3.物业公司不作为引起的纠纷。对小区的违章建筑、汽车乱停乱放视而不见。
4.物业公司乱作为引起的纠纷。未经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提高管理费用及停车费用。 将小区内广告收入及电梯广告收入归为己有。
5.为开发商的质量问题背锅引起的纠纷。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就是开发商的下属单位,人们将开发商的质量问题归于物业管理公司。
以上几点是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活动中容易引起与业主发生纠纷的问题。
“物业”最主要的症结是“办事不公”,搞岐视。一小部分“物业、”工作人员徇私。利己。把自己当成“干部”、当成“领导”。不把自己“末代皇帝”的身份看清,在他们看来,天下是“物业”的。
物业与业主的纠纷是多方面的,只要任何一个服务点就有可能产生纠纷,如物业给绿化剪草,有的业主认为不如种菜了,也能绿化,又可吃菜,所以业主就把绿化毁了当了菜园。没抢到菜地的有意见抢到菜地的物业有意见,矛盾调节成了关健。纠纷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买了房,突显了经济实力、地位业主身价的提高,过去我为别人服务,现在很多人在为我服务,多么希望物业象售楼小姐一样,一呼百应的为自己忙前跑后,物业做不到,就是服务不到位,同样是买的这套房,物业与售楼小姐差距太大了。
红眼病,过去自己住的地啥钱都不花,小区可好了,吃水,用电,大便(排污,清化粪池)都要花钱,自己月月白哗哗的银子给了物业,这么多人都给物业送钱,物业一年要收入的钱太多了,心里不平衡。这不是吸血鬼寄生虫吗?物业有啥呀,他能干,我们自己也能干,找理由不交费,纠纷就来了。
业主即要物业服务,又要自由不受约束,矛盾不可避免,物业耍控制车辆停放消防通道上,为了确保业主消防安全,可车辆不能自由进岀停放,这又觉得物业限制了业主自由回家,业主公约,条条都是约束业主的,贴在墙上可以,说说可以,约束别人可以,但不能约束他。
当了业主,住在小区,交了物业费,物业啥事都应该负责,缺泛对物业的了解,往往把开发商,自己找的马路游击队装修留下的问题都让物业免费项目,达不到满意,就是物业不作为,如自家卫生巾塞进了下水通,堵了让物业免费疏通,物业来的慢了点都可能成了服务不好的借口。业主毁了绿化变菜园,物业铲菜园,都要让物业赔偿菜园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法关于房产纠纷的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法关于房产纠纷的解释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