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诉讼期多少年一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诉讼期多少年一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超过20年还能继承吗?
对于这个问题,那首先我们先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在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遗产。遗产被其他继承人擅自处分构成侵权的属于继承权纠纷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继承纠纷到底是不是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关键是要看您的这个纠纷是什么纠纷?
比如说,如果是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留有遗产,但是这个遗产几个继承人之间从来没有处理过,就一直放在那儿,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不是说这个人去世三年之后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我就没办法主张了,并不是这个意思。
因为这属于遗产分割,是属于物权的范围,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所以你们什么时候起诉要求分割这个遗产都是可以的。
但是假如说,其中有一个继承人擅自就继承了这个遗产,或者把这个遗产房子卖了,或者把相关的存款给花了,那么这就属于侵权纠纷了。
如果继承人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还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是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那么这种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应当从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是三年,这种情况下是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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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一般指的是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即有无继承权发生了争议,因此而引起了争议,其诉讼时效是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里的规定已很明确了。我这里要说的是有种情况看似继承权纠份,但实际上是财产分割纠份,这不能适用继承权诉讼时效。如某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继续居住于原夫妻共有房内,子女们为了照顾生存一方的父或母安定生活,沒有及时分割去世方的遗产。二十多年过去了,生存方也去世了,子女们分割遗产,此时如对早先去世的父或母的遗产分割产生纠纷,不应适用继承权的二十年诉讼时效。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沒有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遗产。所以先故去的父或母的遗产部分应视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共有财产,如因此部分分割产生纠纷,应属一般的侵权纠纷,适应侵权诉讼时效,即从何时明知侵权开始计算时效(一般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
需要分几种不同情况:
1、如果是需要进行遗产分割或确权,那么属于物权行为,不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2、如果是遗产继承中的侵权行为,那么适用《民法总则》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并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3、如果遗产继承中涉及第三人撤销之诉,那么适用6个月的除斥期间。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可提起撤销之诉。该六个月期间,是指自然日,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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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在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遗产。遗产被其他继承人擅自处分构成侵权的属于继承权纠纷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但如果继承人就遗产所享有的份额进行确认的诉讼,属于物权纠纷,而不属于诉讼时效所适用的债权纠纷。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一、首先,若您已经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继承该房产的,则仅需要物权确权即可,而物权确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只需凭借相关继承证明去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即可。
二、其次,若您尚未继承该房产,且您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即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便无法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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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确存在时效的问题,但是这计算的开始时间点不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计算的。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其遗产是继承人共有。就你所说的房产问题会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房产是被继承人的名字。那么不论是哪个继承人现在住在这个房子内,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子都是继承人共有状态,因此不适用时效问题。
第二种情况,是某些继承人隐瞒存在其它继承人,欺骗登记机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一旦其擅自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等于明确用行为表达了据为己有的行为,并且房产登记过户后具有公示效力,他成了产权人,这时候就侵犯了其它继承人的继承权,自其它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并且自侵犯权利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二十年的最长时效。
第三种情况 侵犯继承权的人本身就是产权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这种情况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另一方死亡,因为房子本来就登记在他名下,她占为己有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这种情况下如果她明确表达完全据为己有,本人认为自她明确表达开启应当计算最长的二十年诉讼时效。
因此对于你提的问题,如果第一种情况,本人认为可以主张继承,要求分割资产。如果第二种情况,笔者认为应当考虑过户时间开始计算是否超过20年,并且应当考虑知道过户占为己有的时间开始计算三年的时效。
如果是最后一种,应当考虑对方有证据证明其主张据为己有或者已经用行为明确表达据为己有的时间开始计算。
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去解决?
您好,感谢邀请,上海岳海艳律师为您解答:
当发生房屋买卖纠纷的时候,常见的解决方式为:
(1)通过中介的居间协调,与对方协商解决,注意,协商解决的时候最好把自己和中介之间的中介费的问题一并解决掉,避免后续拖着和中介的费用未决而烂尾;一般有中介的房屋买卖,都有一个中介费是否支付的问题要处理,所以建议还是要一并考虑进去,全局一盘棋,不要只解决自己和对方的问题,最后中介卡住,要求支付中介费,当然中介付出了劳动,是应该给酬劳的,但是酬劳的多少要视情况而定,不要一刀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支付合理的中介费;经常有人问我,是不是中介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实际上任何民事关系的付费都是可以协商的,要注意,协商是处理民事纠纷最常见、最柔和的方式。
(2)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这个厉害了,一旦提起诉讼,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以及金钱都是很有压力的,同时还要考虑是否聘请律师的费用,所以要考虑好,特别是时间和压力的问题,原则上一个诉讼8-9个月解决很正常;
有当事人问我,为什么诉讼程序这么长啊?
首先,上海这边是这样的,起诉之后,法院按照规定,不会马上立案,而是立庭前调解案件,安排庭前调解,一部分案子在调解中得以解决,一部分调解不成,则立案。
这样一部分案子分流,减轻了法院的压力,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矛盾
其次,如果经过调解,双方无法调解成功,法院立案;
最后,法院立案之后,当事人要经历1-3次,甚至4次以上的开庭,方能判决,法院下判决书。这里提示大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是会调解,这时候是主审法官给调解,如果调解结案的,则法院是制作调解书。
您说的房屋买卖纠纷,具体是哪一种呢?因为房产买卖中的环节非常多,而且事关重大,所以产生纠纷的点很多,我简单的说几项常见的
1,“对合同签订以后,单方毁约的纠纷”,这种纠纷最常见,买家下完定金以后,不想要了,卖家签完合同以后不想卖了,依据“居间合同“约定,买家违约的话,“定金”是不能退的,当然可以协商,希望卖家退还一部分。而卖家违约的话就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2,“赎楼”期间(有些地方也叫“解押”),如果因为卖家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赎楼,比如卖家负债过高,和其他人的纠纷导致不能赎楼交易,这也可以视为卖家违约,这种情况不多见,一般有中介把控,不会有太大问题
3,“交楼”纠纷,比如说,新业主已经交易完成,过完户,卖家也收到全部楼款了,经常会碰见,老业主不愿意搬走,租客不愿意搬走的情况,这个时候,法律是保护新业主的,因为法律意义上房产已经属于新业主了,如果租客和老业主存在纠纷,应该积极联系老业主解决租约问题。如果碰到不讲理的,可以借助街道办,派出所解决
4,房产买卖之中,尽量找大公司的做居间服务,也就是中介,中介在这中间可以起到桥梁作用,并且可以规避掉非常多的交易风险,而且能在发生纠纷时协助处理纠纷,非常省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您好,这个问题,说下我的看法,希望帮到您
您说的房屋买卖纠纷,具体是哪一种呢?因为房产买卖中的环节非常多,而且事关重大,所以产生纠纷的点很多,我简单的说几项常见的
1,“对合同签订以后,单方毁约的纠纷”,这种纠纷最常见,买家下完定金以后,不想要了,卖家签完合同以后不想卖了,依据“居间合同“约定,买家违约的话,“定金”是不能退的,当然可以协商,希望卖家退还一部分。而卖家违约的话就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2,“赎楼”期间(有些地方也叫“解押”),如果因为卖家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赎楼,比如卖家负债过高,和其他人的纠纷导致不能赎楼交易,这也可以视为卖家违约,这种情况不多见,一般有中介把控,不会有太大问题
3,“交楼”纠纷,比如说,新业主已经交易完成,过完户,卖家也收到全部楼款了,经常会碰见,老业主不愿意搬走,租客不愿意搬走的情况,这个时候,法律是保护新业主的,因为法律意义上房产已经属于新业主了,如果租客和老业主存在纠纷,应该积极联系老业主解决租约问题。如果碰到不讲理的,可以借助街道办,派出所解决
4,房产买卖之中,尽量找大公司的做居间服务,也就是中介,中介在这中间可以起到桥梁作用,并且可以规避掉非常多的交易风险,而且能在发生纠纷时协助处理纠纷,非常省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大家也可以回复交流,资深地产人为您排忧解难
房屋纠纷涉及到的情况不同,解决办法不同,一般情况下常见的纠纷有以下几点
1.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看卖方是不是有特别情况,暂时无法搬离房屋,在我们能接受的范围之内,给予充分的理解,如果没有理由就是不搬走,这时候可以按照合同交付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参考目前房屋租金计算
2.户口一直在这个房子里,各种理由不迁走,跟卖家沟通一直无果,拿着房本可以联系有关部门强制迁出
3.迟迟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有可能存在毁约,一直拖着不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买家毁约的话,一般是不支付房款,而卖家则是不去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时候如果协商无果,守约方可以起诉违约方
上述情况是目前比较常见的纠纷,但并不是经常出现,毕竟买卖双方都是抱着诚意的,买买讲究的完全是一个缘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诉讼期多少年一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诉讼期多少年一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