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原告还能要房子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原告还能要房子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但是他之前给我买了个房子,是在我名下的,他要房子我该不该给他?
需要明确的是,不是你男朋友来要,你该不该给他,而是在他要之前你就应该主动给他。
如果要细讲,具体原因有5点。
1.站在女人的角度。既然选择了和男朋友分手,不爱男朋友了,就应该划清界限,把他给的东西,特别是贵重的东西还给他。
2.男朋友之所以给你买房子,是有前提的,就是你决定一辈子跟他,你准备嫁给他做老婆,他想给你一个保障。但现在你们分手了,这个前提也就不存在了。
3.房子是非常贵重的东西,这个不像平时一般的金银首饰,或其他什么价值比较小的礼物。甚至可能是你男朋友的全部家当也不一定,而且如果不是全款买房,你男朋友现在每个月还要还房贷。试想你不把房子还给他,两个人又分手了,甚至从此成了陌生人,你住着房子,他还要每个月省吃俭用给你还房贷,那像个什么样子?
4.你男朋友主动向你要回房子。两个人都分手了,也就没有半毛钱关系了,你男朋友主动要回房子也在情理之中,更何况他都主动向你要房子了,难道还好意思强制不给吗。
5.买房子你没掏一分钱,全是你男朋友掏的钱,本质上房子也就是男朋友的东西,分手了自然应当物归原主。
所以综合来讲,于情于理都应该把房子还给你男朋友。这样即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不伤害他人,两个人好聚好散。
看到这个问题就点进来了,我之前也遇到了一个差不多一样的问题。我和前男友一起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了我和他的名字,但是后来他得了骨癌去世了,因为我还在上学,所以只能靠房租来还贷,上个假期租期满后,我就把房子处理了,然后把钱给了他爸妈。我觉得他们已经很痛苦了,我不能自私的一个人享用那一份房产,至于他们要如何用那笔钱那就看他们了。我把我该做的都做了,每次放假,我也会去看他们,我就是希望那些他惦记和放不下的人都好好的,当然我也会好好的,我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我觉得应该还给他。
首先,房子不是一般的礼物,在目前的市场价值很高,虽然登记在你的名字下,那也是作为你们恋爱结婚目的购买的。除非你的前男友是富豪,否则这套房产可能是他甚至是他全家几十年的积累。自己分手了,还是应该还给他。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想?
其次,不该得的财物不要。当初买房是信赖你,因着情分,如今,今非昔比,已经分手,情分不再,你不给,他也会要,与其等到风波大起,闹到法庭上,彼此撕破见面,倒不如主动还给他。本来也不不是你出的钱,为人不据无望之财。
再次,分手了,一切都归零比较好,于心于神都是平安。路还长久,人生不在于一时。
谢邀请!
如果你不想终身活在胆战心惊中,不想让自己的人生轨迹有自私自利的污点,那么我劝你:还给人家吧!
有多少女孩因为以结婚为前提,后来变卦,贪婪彩礼被害的文章,凄惨血腥但得不到人们的同情!
我想房子总比彩礼价值更高些吧?为自己,为家人,为今后能昂首挺胸光明磊落的做人,你想想吧!
人家的东西为什么不还,要知道这是男方独资购买的虽说送你的但人家是奔着结婚的目的写你的名字,是婚前财产,也许你们婚前同居,那也是你情我愿,互通有无,取得了各人想要的东西,怪不得别人,谁叫你扎不牢内裤呢?赶快把房还了吧,不要做不要脸的女人,否则别人看不起,即使到法院你也要还房,听话,以后找个比熊房子更多更豪的男人气死他,乖…………。
我们是初中同学,虽然他没有买过什么给我,但他自己动手给我做了一条手链,我很喜欢,一直戴在手上,但没多久我们就分手了。
本来想把手链快递过去还给他,因为性格比较倔,就没有主动问他的上班地址,就算问了估计他也不会给。过年的时候,在镇上遇见与他同村的同学让其帮忙带回去还给他了。
虽然只是一条手工项链,但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把感情看得很重!所以就算对方不开口收回,我也不喜欢留着这些曾经的馈赠,因为不利于我疗伤。再有一个也是因为尊重这份短暂的感情,希望保留的都是存粹而美好的回忆,不要参杂太多太重的利益,因为会显得这段感情没有了爱情的味道,爱着的时候好像全世界都可以给你,等真正分手了,因为心里不甘,要把曾经的全世界全部撤退。
房子都可以送,足以看出对方的初衷是奔着能够结婚去的。有挽回的余地,就好好沟通和好呗,如果一个优点能抵过五个缺点,这份爱情还是可以继续下去的,毕竟往后以送你房子来表达爱意的人真的不多了!
法院认定买房协议无效,能否要回买房款,及对房屋维修费用,以什么案由诉讼?
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之间的签订的买房协议已经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协议,如果是这样当时就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返还相关费用的,如果当时你是原告你可以直接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返还这些费用,如果对方是原告你可以提起反诉的,可以不用另行起诉的。
既然法院已经确认你们签订的买房协议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你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卖房款、房屋维修费用等,另外,如果协议被法院确定为无效协议的原因与你没有关系,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这个案由应该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时,无论原被告有没有要求认定合同的效力,法院都会先审查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有效、无效直接影响着整个案件的最终审判走向。
关键是看你买的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就算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也不可能经济上不予解决,已经付款了没有收据或者任何凭证么?觉得案件双方有一方钻法律的空子,要找到原因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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