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同居期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同居期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外同居可以判刑吗?有何依据?
可以判刑,已构成重婚罪。只要双方成双入对的同居,对外又以夫妻名义公开的同居的,他们的前妻或前夫任何一方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过侦查取证,有事实存在,可释为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有二种,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婚内(有领结婚证没离婚的)又与另一人领结婚证的,第二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婚内又与另一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这二种情况都是重婚行为,重婚罪可判二年以下有期投刑或拘役。
这个问题,是生活中的一种现象,却涉及到法律方面专业知识,我虽草民一枚,但斗胆回答。
非婚同居,也就是以前说的非法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且均无配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只是一种道德伦理上,法律不保护的行为。因此,不负法律责任。
婚外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或一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身份,白日同食,夜晚共枕,出入同行,而被很多人知道的公开的行为。它违反了《婚姻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相关民事责任的。
当然,如果是两人秘密进行的,不为多数人知道,随时可以自行离散,则构不成重婚。
那么,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后,应该负什么责任,有何依据呢?为了更好的解答这个问题,先举个案例,再引用法条,后做以分柝。
张某与王某是邻村,经人介绍领证结婚。婚后,遗憾的是没有生育,但夫妻感情尚好。后来,王某去新疆打工,为了多挣钱,偿还修房时所负的一些债务,近三年没回家。
这期间,妻子王某在一次打麻将中,认识了住在县城丧妻多年的李某。两人打得火热,抱成一团。之后王某干脆离开家,搬进了李某在县城的住房,与其公开同居一年有余,小区保安、周围群众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张某回家后,得知这一情况找到王某劝其回家。王某不予理睬并提出离婚。于是张某找到法律服务所咨询得知: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要负法律责任,可以向法院进行自诉并要求赔偿。但王某却说,自已并没有与李某登记结婚,不算重婚。
事实上,王某的婚外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
《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婚外同居者当今社会有存在,它虽不合法,但也不至于判刑。同居是男女双方自原的,不存在违背任何一方意志的事,也没有哪部法律规定婚外同居量刑的条款。婚外同居者若判刑必是同居者的夫或妻有纠纷诉诸法院才会发生。同居二人发生纠纷诉诸法院也有可能。一般情况下婚外同居是不会判刑的。
这要看婚外同居发展到什么严重情况,如果发展到杀妻、杀夫就严重了,一般民不告,官不究,一方不告法律也很难给非法同居定性,所以只是婚外同居,没有什么严重后果,是判不了刑的。
婚外同居虽是属于非法,但法律上没有判刑,最严重是拘留,罚款,教育,正常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执法人员一般不会管这样的事。
以前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但社会发展到现在,这样的事已发展成情侣的必须的过程,所为法不责众,谁会去管人家热情如火的情感的爆发。
除非双方发生纠纷,法律才会介入干预,要不不会判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同居期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同居期房产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