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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律师将如何为杭州杀妻案的许X辩护?
这个许xx把人弄成那样,还有脸找律师吗?但在人性的角度上来说,检察院会为他委派个律师,那也是为公检法说话的律师。假如他自己要求自己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只能证明一点:许国利没有丝毫人性或者悔恨自己当初杀人之意?
如果我是做律师这行的话:1、不敢为他辩护。2、我很担心没有人性的人方我将来没好日子过。3、没有任何辩护词可说。4、我的辩护比不了公诉人的言辞犀利。5、什么都可以通过律师略对案件有小的改变,就是许xx的杀人情节无法为其辩护。
为什么把他逮捕?因为他是死罪,毫不含糊。律师为他辩护这可能在程序之中?但是如何面对来xx的女儿?如何面对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人间百态?对于许xx和来xx,可能矛盾有纠纷,但不至要妻子的命来换取自己对钱财的欲望。
对于这个问题感到有必要说明一下。杭州来女士遇害案在当地广大公安干警及各方共同努力之下,已成功告破,杀人嫌犯已被捉拿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这一恶性杀人事件一直引发广泛关注,社会影响很大,至今人们还在热议。然一些思维怪异者借机钻牛角尖,提出了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如说嫌犯如果做的天衣无缝是否可逃过惩罚啊?如果作案人逃跑会怎么样啊?等等,乱想乱讲,折射出法律意识的淡薄。但是他们却忘记了“要叫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古训,也不明白“事出有因”的道理,也或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事实上,很多情况早已在警方的掌控之中,所以那些“如果”原本就不存在。譬如近来提到的涉案人的“家庭纠纷”,便有一种认为说这是由于被害人太霸道,太抠门了,如果答应对方的要求就不会有此结果了。但持此看法者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嫌犯在案发前一直热衷于炒股,投入大量资金血本无归,却至今还痴迷不悟,且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还想变着法子从女方那里索钱,如此挥霍无度,不计后果,而女方明知给钱也是打水漂她还会答应吗?所以,嫌犯称要房子给前妻生的儿子做婚房,也显然值得怀疑了。谁敢保证这个痴迷炒股者会不会把房子做抵押,继续炒股胡折腾下去呢?所以明白这些情由之后,被害人对嫌犯无论索钱还是要房子都一概拒绝,也就不难理解了。若我们在这些问题上总是依凭嫌犯的说辞来下定义,那显然就会陷入认知的误区。至于本题所提及的“如果”,当然是存在的,因为这是必走的一道法律程序。受理人将会深入全面地了解嫌犯案发前其发生家庭纠纷的种种情况,前因后果,包括嫌犯的思想动机等等方面,但若说如何为嫌犯进行辩护,这个问题比较专业,也似乎不宜放在公众面前讨论。况目前此案还正在审理中,也还或会牵涉到一些其他情况,故而认为公开讨论这种问题或类似问题会显得不够严谨,也不便这样讨论。其实笔者很想把这一问题留给题主,并期待分享高见,只是由于认为不合适宜而还是决定作罢,同时也希望这样的类似讨论不再延伸,因为若由此而引发反力作用,即使是轻微的意向也是不应该的。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些见解,权且作答,谢谢!
我是律师,我辩护不了,我拒绝做他的律师,这件事本身就违背了道德人性,社会的真善美,赢不了官司不说,还要挨群众和网民的骂
许某的杀人动机已经确定:第一是为了房子的分配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却想私有化只给自己的儿子。第二,贪财,他贪婪妻子的财产,想占为己有,故而杀人数碎尸销毁证据。第三,经济纠纷,许某喜欢炒股,但是老亏钱,多次想妻子借钱被拒,心生不满,没有摆好自己的心态,走向极端。
许某是法盲,法律意识不强,作为一位公民,故意杀人最高刑法是死刑,一个人有黑点,影响后代三代人
许某做了精密的计划和作案工具,很有可能当天的晚饭下了安眠药,故而在妻子熟睡后,妻子没有反抗。这个计划他应该是想了很久,并非一时失手,而作案工具,他也是自己悄悄准备的,这么做的目的只是想拿到妻子的遗产。根据遗产的受益人,第一人是配偶,其次是儿女等。抱着盲目自信以为自己不会被发现和被抓,结果呢,做了坏事,没有第一时间自首获得减刑。
反而当着记者和警察的面撒谎,最后落网被抓。他是故意杀人,没有第一时间自首认罪,错过了减刑的机会,我要是律师我去辩护也改变不了他可以不被判死刑的可能。他被定为罪犯,就会在永远留存在公安的档案,而他的子女,以后长大参加工作,比如公务员职位的面试,当兵,做警察等等,都过不了行政审核,影响后代三代人。
拿小女儿的监护人为由,也很难胜算
大家都知道许某杀妻,其最受伤害的是自己的小女儿,而小女儿的抚养权。目前,归谁也是一个待解的问题。许某这一点一直会被对方律师拿来攻击,因为他犯罪,所以导致女儿失去了一个幸福的家庭。那我根本就无法可说,是的,这就是事实,她很无辜。作为律师的在金钱和正义面前,我正应该选择监督正义和公平,而不是颠倒是非。所以,这注定是一场从头到尾都会输的官司。我是律师,我不会辩护,并且拒绝做他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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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凶犯许某虽然是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但他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法律规定,享有律师为他辩护的权利,肯定不会辩护他生死问题,判他死刑这是毋庸置疑的。
假如我是律师,我将这样为许某辩护。
一,先了解许某的成长轨迹,从童年到案发,走访他的亲戚朋友,许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不是邻居口中的和善之人。
二,了解他和前妻怎么认识的,为什么和前妻离婚,离婚这么多年后悔吗?他对前妻愧疚过吗?为什么他净身出户?
三,了解许某再婚后的心路历程,再婚十几年,许某从内心来讲,到底喜欢来女士还是窥视来女士的拆迁房。
当来女士拒绝他房子不给他儿子当婚房时引起他的气愤,还是对来女士个人早己厌烦了,房子问题是不是他杀害来女士的契机,他起意杀来女士时,他想过他小女儿的问题吗?问他为什么做事决绝。
知道了这些问题,才能为他理论上的辩护,在一问一答中,其码给二婚家庭带来一个正确的导向。
杭州许某某杀妻分尸案证据确凿,社会影响恶劣,无论许某某的辩护律师如何能言善辩,也无法改变最终的判决结果,即法院判处许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犯罪嫌疑人有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是法院审判必须的程序,估计辩护律师会从以下几个方面为许某某辩护。
首先,许某某杀妻案是属于恋爱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恋爱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社会危害性不大,都贯彻少杀慎杀的原则,建议法庭对被告人许某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其次,考虑到许某某的女儿只有11岁,她已经失去了母亲,如果再失去父亲对她过于残酷,因此为许某某女儿身心健康及未来成长考虑,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第三,许某某归案以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可以不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第四,建议法庭对许某某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毕竟许某某与妻子来某某有感情基础,两人系初恋,又结婚十二年而且有共同的女儿,夫妻之间没有太大的矛盾,许某某杀妻分尸有悖常理,怀疑许某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另外,看许某某有没有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表现,由于许某某名下没有什么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因此很难有经济能力对受害者家属主要是来女士的大女儿进行赔偿,除非许某某的儿子与兄弟等代替他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从许某某儿子及兄弟的经济条件看,也不大可能这样做。更重要的是,来女士的大女儿不会原谅杀害母亲的凶手许某某,不可能出具谅解书。
事实上,无论许某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多少辩护理由,即使来女士的两个女儿出具谅解书,也无法改变许某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的必然结果。毕竟许某某杀妻分尸的影响极为恶劣,已经到了激起全国民愤的地步,因此许某某难逃被执行死刑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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