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期间能出租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期间能出租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租客从事违法活动,房子被查封了,属于刑事案件,我也违法了么?
租客从事违法活动。你考虑以下几方面。
1.以前是否相识
2.签订租赁合同时是否知道其会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3.在后面如果知道其从事违法活动后,是否有向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是否有向其违法活动提供帮助?
4.如果你只是正常的将房屋出租给他,肯定是不会承担责任。但应该会找你进去做个笔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我看了好几个热心人的回答,多数是从法律角度出发。对这件房主的连带责任问题,都没切中重点,我就手痒痒赶来挤挤热闹来了。
前年出台了一个连带责任令,有没公文我不清楚,但这是个极具智慧的法子,效果太好了,简直拍案叫绝。
就是在谁的辖区内,包括房东,查出涉毒,造假案犯,该辖区行政长官及相关责任人直接撤职,房子查封,敢对抗就按章办事,连人一起抓。
如果举报的,有功受奖。
这个令一出,真真是苦了毒犯,造假犯,恨爹娘少生两条腿,也无处逃藏。因为辖区长官及房东,对自己的“客户”,从来都是如数家珍,推说不知道,门都没有。
如果谁法律读多了,以为有一条法律“不知者无罪”,那你就会被这帮知识分子带到泥坑去。因为既然是行政命令,都是以国泰民安为准则,对连带责任人点到即止,立军令状说不再犯,让相关主官担保之类,就完事了,应该没有罚款这凯事。如果你很不服气,到法院打官司的话,你一定惨。国家要立拿的是毒案,造假犯,你硬生生地没事找事,连带起来,牢底可以坐穿的,法院照判,就是闹到最高院也是维持原判。
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让犯罪分子彻底除根,听老人言没错,配合点,点到即止就是了。
这个你算问对人了,我家房子之前出租租客在里面吸毒被抓,房主对出租屋有一定的监督责任,所以刑事责任是不会有的,不过罚款赔钱是肯定的了。如何避免呢,首先是人身伤害问题,可以上保险。违法的话合同里写清楚有关一切罚款,费用都由违法者承担
你不用付法律责任,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因为你没去派出所办理租房许可证,没有登记租客信息,出了事情,你基本上就是从犯一样的,因为你给非法活动提供了非法的场所,如果你有租赁证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等着派出所出发吧,看来需要破财免灾了,主动一点的办法就是主动去派出所交罚款,把房子解封。
一般在深圳这样一线城市,房东不会有太大麻烦.因为深圳的出租屋管理太规范.房东必须及时提供给派出所承租人身份证信息,定期有出租屋管理员上门核实,房东也要每月核实上报,备案合同和人员信息.交税.即使出问题,一般也尽到房东的义务.别的地方,我估计做不到.
租房出现纠纷怎么办?
第一,要把问题摆出来,说清楚,谁的问题谁承担,
第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部门解决。
第三,租房本身就是租客与房东的租赁关系,合作共赢才能长期合作,是租金贵,还是房子本身有问题,还是房东不好说话。
第四,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的房子,可以先找中介,通过协商解决。
个人私房出租记住几个要点。
一、房屋设施家具及水电供给要达到出租条件,尤其消防安全不能了草造就宁缺勿滥,给房客造成伤害侵权纠纷后果很麻烦 ,得不偿失;
二、“来的不一定全是客”,不能给钱就租,不三不四的不租,不明底细的不租,有违法危险的行为的不租,民居搞经营的要选择性出租;
三、随带电器和家具应该核对交接、验收、评估、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
三、合同价格、违约、期限各项目尽量细化具体全面,个人的交涉和监督能力和精力有限,最好实施公证与中介,省心又避险;
四、房客的身份证居住证,合同签署留视图资料,预收款押金严格执行。
发生房屋出租纠纷,首先应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判断谁首先违约,根据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如果违约一方不愿承担违约责任,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拨打110,让民警出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自己又不想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包括承担诉讼费。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房屋租赁合同里面约定的内容越详细对维权越有利,包括保留和固定相应的证据,如收费发票、短信通知、银行流水等。
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
可以卖,但是同样的价格,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如需要卖房,首先核实租户是否想要购买,让租户签署放弃本房的购房声明。但是买卖不破租赁,租户有权利居住到合同到期,如果租户未住到期,原房主需要租户腾房的,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租户,并且赔偿租户相应的违约金(一般租房合同的违约金签订金额是一个月的租金)。
原则上是可以的。如果新业主不着急入住的话,你可以就着租约走完合同。如果要腾房的话,就看一下你们租赁合同上面,对于业主违约是怎么样的一个赔偿标准。我们这边一般是两个月的租金,还要预留一个月给租户找房子。不过从法律上来说,同等情况下,出租房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在出售之前和租客良好沟通,有考虑出售,租客是否愿意直接购买此房屋,如果明确表示不需要,租客那就签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协议
第二,出售房屋,会产生客户看房问题,如果租客配合看房就好,看租期剩余长短,时间尽量每天统一时间(避免打扰租客正常生活)
第三,如果不方便看房(提前解约)(以每个月适当减少租金的方式)(沟通房东亲自带客户时间)
第四,如果要求租期未到不接受客户看房,(房东赔违约金强制解约)(租期满了再出售)
租赁期间的房子是可以卖的,不过有几个前提:
1.买卖不破租赁,租客在租约期间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要先咨询租客是否同等条件下也有能力同时也愿意买下此房。如果租客愿意,那租客有优先购买权。业主要将房子卖给租客。如果租客不愿意买,也没能力买,那就只能放弃购买此套房子的优先权。那最好还是双方签一份放弃购房协议书。以免双方产生纠纷。
2.租赁期间,业主如果要卖房子,一定要和租客提前沟通好。如果卖掉,要提前和租客说已经成交。同时要履行租赁合同,付给租客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一定要和租客提前说,以免临时要租客搬离房屋,时间太过仓促,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3.或者已经告诉买家,买家也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这样房子交易成功后,租客和新业主继续补签合同,继续履行原来的租赁合同。新老业主与租客做好租金押金的交接。这样租赁合同期间的房子一样可以卖。
以上三点是我的经验之谈,有不周到的地方,欢迎补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期间能出租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期间能出租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