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母亲养老困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母亲养老困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拆迁款和房产都没我的份,我还有必要养母亲的老吗?
本题是一个农村拆迁的现实版问题。近几年确实有些城郊农村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进行了拆迁,有的因拆迁成了富翁,有的因拆迁家庭成员之间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拆出了钱财,拆没了亲情。本题所讲述的故事就是一个现实的例子。题主这么纠结,可见题主在这场姊妹纷争中是处于劣势的,也是比较善良的。但是对于题主的问题,我们只能说,各事各码,拆迁款分配,和养不养老,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对于题主家的拆迁款分配问题,我们明显可以看出不公。但究竟如何不公,题主应该得到多大份额的拆迁款份额,因为许多要素不明,我们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首先,在本题涉及到的拆迁款分配中,我们以为,拆迁款并不都是父母二老的,因为妹妹招了上门女婿,在招婿时父母肯定就有了妹妹的房产,而这次拆迁,包括妹妹结婚的房产和父母原来的房产。
如果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出嫁的女儿不再参与父母家财产分配和遗产继承,招婿的女儿是家庭的承业者和承嗣者,父母的遗产由招婿的女儿继承。所以,如果单纯从风俗习惯上讲,题主出嫁了,家里有妹妹招婿,题主不应该再参与娘家拆迁款分配了。但是,再从风俗上讲,出嫁的女儿不参与娘家财产分配和遗产继承,当然也不承担父母的养老义务,招婿的女儿和儿子一样承担为父母养老送终的义务。所以,题主没有得到拆迁款,心里不高兴,想不养母亲的老,这个从风俗上是讲得通的。
不过,风俗是风俗,法律是法律,当风俗和法律相冲突时,我们还要按照法律来进行。本题中,题得应该得到娘家拆迁款的一定数额的分配。因为这个拆迁款除了妹妹家应该得的拆迁款,还有父母原房屋应该得的拆迁款。而父母的拆迁款,应该由4个女儿平均分配。
本题中,题主给出了4个姊妹的条件,但描述中又只涉及了两个妹妹,那么另一个姊妹的情况如何,得拆迁款了没有?参与养老不?如果3个姊妹都有拆迁款,唯独题主没有,这显然是不对的。如果其他姊妹都不参与娘家拆迁款分配,只有招婿的妹妹独占拆迁款,这应该是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从描述中可以看出有两个妹妹获得了拆迁款。这两个妹妹都招女婿了吗?题中没有说明。
对于父母房屋拆迁款的分配,原来父亲留有遗嘱,说拆迁后有题主的一套房屋。但是,这个遗嘱是否经过了母亲的同意?因为现在母亲还活着,父母单方面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有待法律认定。所以说,题主如果真想得到拆迁款,那么应该详细咨询律师,通过法律 渠道来维权。
对于题主得不到拆迁款,是否还要养母亲老的问题,这也要看该家庭中是按照风俗执行还是按照法律执行。如果家庭有协议,都按风俗执行,那么题主是可以从经济上不养老的,但是平日探视还是应该的。如果按照法律来说,不管是否得到父母遗产,都具有养老义务,因为父母对你有养育之恩,这个是不可否定的。在本题中,本人建议,如果妹妹们要求你养老,你可以通过一场官司,把养老份额和拆迁款分配份额一同确定下来。当然,如果妹妹们没有要求你养老(因为妹妹为了争拆迁款想和你断绝关系),你是否放弃拆迁款的分配,由你自己决定,想要就主动起诉,不想要就维持现状,不争遗产,也不养老。但不要恨母亲,还要按照探视。母亲年老,可能更看重老风俗,并且处事也有可能糊涂,这个可以理解。
虽然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但是你的观点太过偏激,父母受了一辈子苦将你养大,不管对你如何都已成过往,垂暮之年再经历你这个亲生子的打击必然痛彻心扉。这样对一个对你有养育之恩的人实为残忍。人生苦短,还是劝你善良,毕竟你走过的路都是在给后代树榜样,免得子女步你的后尘。
不管出于道德还是法律为人子尽孝心已经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传统美德。
----从道德人伦来看,父母养育了我们给了我们生命,而且是唯一的生命,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得以感官世界酸甜苦辣、经历世间百态。十月怀胎,一、二十年的养育,任何物质的东西都是无法偿还的。我们小的时候不管父母对我们怎样在受欺负的时候都可以回家,因为家是避风港。在家里即使父母对我们不好也不会把我们扫地出门、沦落街头甚至饿死。如若你不信完全可以看看没爸妈的孩子,在别人家里能否吃得上饭?穿得上衣?不排除有个别人对非亲生子女也很好,但是绝大多数都不会管陌生孩子,这就是血缘,同样也是人性。所以,养父母老、对父母好真的不需要理由、也不关乎物质,因为你小的时候他们庇护你,你又怎么能做到不善待他们让别人来欺凌你的年迈父母?
---从法律层面来看,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并予以约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实在不能照料的,可以根据老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中介机构照料老人。所以,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作为子女赡养老人责无旁贷。
综上所述,不管楼主的父母是否将拆迁款、房产或者遗产分给你,都应当尽些孝心。子女多了父母难免会有偏袒之心,即便是上帝也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父母对你好你多上点心,父母对你实在不好可以稍微上点心,人活一世不辜负别人、不亏待自己,尽量宽厚待人、仁慈待亲,这样晚年后才能做好心无愧疚。同时,也能让老人安稳的过个晚年,亲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矛盾、打断骨头连着筋又何必太过较真。
你好:
小编的建议解决方式:对于以上内容首先按照遗嘱方式解决所有拆迁款的处理,第二是母亲为第一继承人,遗嘱中会有疏漏导致纠纷,母亲有权分配拆迁款得处理!
关于"两个妹妹和所谓的侄子(招家的妹妹的孩子)偷偷地去办了所得的三百多万的拆迁款和几套房产写在了侄子的名下,妹妹也得了一套房子。而你却没有得到,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收集证据解决!
问题中:拆迁款和房产都没您的份,您还有必要养母亲的老吗?
这个问题是关于做子女的一份孝心和义务,若您没有得到任何的拆迁款和房产,您也有义务养老,但是因经济的情况,建议由侄子和妹妹带回家善养老人,您孝心看望是必须有的。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标准是多少?
一、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是怎样的
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这母亲太偏心,这姐妹太无情,从情理上讲,你当然没有必要赡养你母亲了。可是,你妹妹这么难缠,要是你不赡养你母亲的话,她们可能会依法告你要你赡养母亲。
这种事多了,我小区前面是一个城中村,前两年拆迁了,因为拆迁,原本祥和的村庄不祥和了,原本和睦的家庭不和睦了,兄弟不合,父子成仇,姐妹对簿公堂,把财产争夺战演义到极致。
其中有这样一家,他们家两个闺女,一个儿子。分房子的时候,父母亲坚决不给女儿房子,他们坚持把他们家分的三套房子都给儿子,拆迁款也全都给了儿子。为了堵女儿的口,他们两口子把“我们老了不要你们管”这句话挂在嘴上。女儿们也生气的说:我们就不管你。
她们咨询律师的时候,律师说:老人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力。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她们气的想吐血。
今年,他们家老父亲得了脑溢血住进了医院,他们的儿子儿媳妇竟然不管,不交住院费,也不去照顾。老母亲只得给她的女儿打电话,女儿开始也不管,可是,他们强势的母亲就去法院告她们。法院给他们调解,还是让他们姐妹兄弟三个共同兑钱,轮流伺候父亲。
姐妹俩虽然不情愿,但是,还得按法律规定,伺候父亲。
后妈跟亲爹霸占我妈妈的房子,致使亲妈不能回家住,跟亲爹理论还骂我,我该怎么办?
最好采取法律武器,但前提是确定这是你妈妈的房子,不仅仅是她花钱的,你要找到这是你妈妈房子的证据,如果你爸和后妈是这样的人,最好先把房子的归属弄清楚。你以后可以照顾他们,孝顺都无所谓,但一定要确到你妈妈或者你的名下。不然到时候说不清的纠纷,特别是拆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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