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卖方违约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卖方违约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二手房遭遇房主毁约,如何才能维权?
房主,违约!当事人已经有了,“作案”结果已经有了!
接下来就是---拿出你的合同!不论你们是自己成交还是找中介成交,都会有买卖合同!仔细翻阅一下合同条款内容!找出违约方需要承担的风险金额约定!
然后就需要联系---有中介就联系中介,没中介就自己联系,直接告诉房主,要赔多少钱!不要协商!不要协商!不要协商!
全国各地案例,没有哪一起违约案件是违约方全身而退!我身边发生的一起真是案例,买主支付10万定金,卖主不卖,最后直接赔付10万+10万定金!合计20万!还有一起案例,也是卖主违约,开始很嚣张!就是不肯赔!最后他自己去咨询律师!乖乖把钱赔了!
事实证明,在违约这个问题上,受损方不能妥协!不能妥协!不能妥协!态度一定要强势!卖主不卖,势必是涨价或者高卖。最后还有一句要提醒:如果中介或者卖主说现在有人愿意多出多少钱,你如果要就加点!不能加也不要加!要么原价卖、要么赔钱!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已签定金协议,卖方以房主是其妻子的理由毁约,买方该怎么办?有何法律依据?
从题目的文字表述来看,定金协议应当是买方与丈夫签署的,而后,作为卖方的丈夫又以房产属于妻子为由毁约。由于买卖双方只是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定金,这种情况卖方毁约只是涉及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定金如何返还的问题,这与房屋产权证是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有关,有以下三种情况:
1、房屋产权证只有妻子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是登记在妻子一人名下,那么,无论房产实际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丈夫签字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因为丈夫不是房屋的法定产权人,卖方毁约退定金属于正常现象,买方也无可奈何。
2、房屋产权证只有丈夫的名字。
如果房屋产权证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只要夫妻之间没有书面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该房产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丈夫签字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假如卖方毁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
3、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丈夫单独签字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卖方毁约,只需返还定金即可。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该房产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卖方再以房子属于妻子个人财产或者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妻子不同意出售为由想要索回房产,就是不可能的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这种情况,显然是卖方违约在先,而且卖方违约的理由并不属于免责的相关事由,既不属于不可抗力,也不属于显示公平,可以撤销的事宜,所以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追究卖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至于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如果确实不是卖方的,是其妻子的,或者是他与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处分这个房产的时候,确实要征求妻子的同意,如果妻子不同意,即便卖方不毁约,妻子毁约了,也无法出售这个房子。
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够履行,只能追究卖方的相关违约责任,可以要求他赔偿相关的损失!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卖方违约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卖方违约房产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