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在世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老人在世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人的遗嘱里留给子女的房产中,居住权人和继承权人有纠纷该怎么解决?
私产有继承权,公产没有继承权,因为产权人不是你家私产,产权归他人。公产只有居住人的承租权,当承租人买完产权后才能变成私产才有继承权。如果没买产权前承租人死亡谁在那交承租房费谁是承租方,谁说了算。可以变更承租人登记后,承租人说了算。首先看谁是承租人,或谁是产权人。
法律平等,其实此问题不存在纠纷,如父母留下遗嘱继承,继承人拥有房屋产权无争议。其次,其他拥有居住权的子女也有权利免费居住,但是不拥有产权,所以问题就像你的房子给别人租住,只是不需要租金而已,事实明确,没啥纠纷关系。
居住权不是继承
能继承的是被继承人去世时个人所有的财产
承租人去世,按承租协议或者当地公租房管理规定,由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
有纠纷自己协商,或者可以找当地司法所协助调解,因为不属于继承纠纷,没有所有权,无法起诉
一般是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没有其他住房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具体条件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人的,如房产证上或房屋管理机关的档案中有赠与的明确记载,或有购置人赠与房产的公证书,或有其他明确证据足以证明购房人在购置房屋时有赠与产权登记人的意思表示的,产权归登记人所有;
2、如果父母生前没有明确赠与表示,去世后,子女为产权发生争议,未登记方负有举证责任,如其无确凿证据推翻登记的,产权也应归登记人所有;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登记人只是作为产权人代表的,则应认定产权为父母所有,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3、父母用子女的赡养费购、建房屋并登记了产权的,产权应确认归父母所有。子女主张产权共有的,不予支持;如子女在出资时明确了是与父母共同购、建的,产权应认定为共有。子女因结婚、分家等购、建房屋自住的,产权一般归购、建房屋子女所有;子女在离婚时,父母、兄弟以构、建房屋时曾有资助为由,主张产权共有的,一般不予支持。
4、家庭成员中一人经批准新建房屋,其他家庭成员如有少量物料、钱财或劳动投入,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应属亲属之间帮助,其他家庭成员一般不能取得新建房屋的产权,发生纠纷后,可由产权人予以适当补偿。在农村,父母明确为子女结婚所盖的房屋,其产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如已交付子女结婚后实际使用的,可视为父母赠与子女的婚前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人在世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人在世房产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