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赵先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赵先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西安一未售房漏水淹楼下物业开发商不赔让业主去告?
没有售出,那就是说房子还是开发商的。有业主私开水源导致漏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开发商需要先赔偿楼下业主损失,然后再去找私开者。不过楼下业主肯定胜诉,至于到最后谁赔钱,就看开发商的本事了。
买房之前,开发商把购房者视为上帝,交了钱,这个上帝跌落凡间了。这大概就是中国人的生活现实,大概没几家企业真的在乎所谓的“用户体验”吧。
业主和开发商、物业的纠纷这几年来一直是民生话题的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有的物业不作为,有的开发商不担责,是逼着咱们西安的业主都做佛系业主吗?
在面对开发商和物业时,多数业主都是弱势群体,试问开发商和物业为何就能这样的“肆无忌惮”呢?这背后反映的是监管部门的监管失职,以及现代的物业管理体系的欠缺。
就像新闻里的赵先生,婚房无端被毁,总要有人给他赔偿损失吧。开发商和物业一句“走法律渠道”,看似为业主提供了解决方法,但实际上是不是对业主的一种倒逼呢?毕竟走法律程序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看到结果的,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如果不是十分了不得的事情,谁愿意轻易走法律渠道?
俗话说得好,不蒸馒头争口气,我也建议赵先生走法律渠道,让该承担责任的人承担起责任。
一,据了解,赵先生在西安城东纺渭路买了套房,没想到,楼上未卖的房子漏水,刚装修好的婚房就被淹,客厅墙壁的踢脚线上方因水浸泡,墙面已损坏,放在屋内的架子鼓也泡了水。赵先生向多部门反映都没有结果。物业经理表示,该小区房屋手续不全,有部分房屋尚未出售,楼上两层同户型房子仍在开发商手里。事发后,物业曾与开发商协调,开发商认为是个别业主私自开暖气管道导致水管爆裂,不予赔偿。建议赵先生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此事。
二,这明显是在拖延业主,增加业主维权成本,明明是婚房,婚还结不结,打官司是需要时间的。
三,目前阶段,普通百姓业主维权不易,开发商以大欺小,确实不够诚信。
四,希望有关机构介入,看看开发商有没有问题?也增加一下他们得运营成本,让他们体会一下当乙方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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