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法律顾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法律顾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工作者可以做法律顾问吗?
没问题…只要具有法律专业知识,都可以应聘法律顾问。聘用何人作为法律顾问,企业有自主权。但上面的说法一般只针对中小微企业…顾问是一种荣誉…是一种尊重和德高望重!基本上能做大型企业公司法律顾问的……肯定不是一般的法律工作者能胜任的!
可以做顾问,企业顾问往往收入不高,但责任重大,如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以及丰富的商事法律事务的历练,那也胜任不了。其中有技巧或者说是窍门的。我二十六岁起就做过企业集团的法律顾问,从稚嫩到老练,确实有个过程。个中滋味,自己知道。
一般可以,但实践中可能存在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是指依法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聘请,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狭义上的法律顾问仅指律师;广义上的法律顾问则不限于律师,还包括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技能,能够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从聘请单位的角度看,目前我国的法律顾问主要包括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人民团体法律顾问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其中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也称为“政府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基于双方的信任基础而签订,法律工作者也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也可能在某个法律知识点,或者法律的领域有精细的理解,只是没有全面掌握法律知识,而暂时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因此,法律工作者与单位之间完全可以签订顾问合同。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实践中,就“政府法律顾问”而言,由当地的法制办推荐,一般情形下,法制办推荐律师,法律工作者很难获得机会。
我认为一部分法律工作者是可以的
首先法律工作者的范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法学学历,从事律师工作,基层法律工作,公安,国安,检察,法院,司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其次法律顾问分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事业法律顾问两种。
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必须由己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担任。
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可以聘任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担任。有的是本单位职工,有的是外聘的律师,不具有律师资格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但在职公安,国安,检察,法院,司法工作的不得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
我是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大专学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1987年7月~1992年9月单位聘我任企业法律顾问,并於1991年10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原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颁发的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
可以当法律顾问、律师、审判员、警察、公证员等。
一、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是指解答法律询问,提供法律帮助的专门人员。如受当事人聘请,为当事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或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出庭,或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辨护人出庭辨护。
其责任是为聘请单位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査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担任法律顾问是我国律师主要业务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法律顾问的作用将愈显重要。
二、律师
律师(lawyer)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三、审判员
你们有没有发现,售楼部的置业顾问好多都不会用自己的真名,你们怎么看?
在现实的社会中用真名儿不值钱。 做实事儿不挣钱。诚实人不挣钱。老农民种庄稼不挣钱。不用真名儿了,挣钱。不办事儿的挣钱。说说嘴直直手挣钱。 种房子挣钱。卖房子挣钱。买房子赔钱。这就是我们现实的社会。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吧,干了这么多年销售,太清楚这件事了。原因只有一个:销售员保护自己。
你不得不承认一点,所有做销售的人,都会对自己销售的产品进行包装。“夸大”“隐瞒”“误导”等行为更是家常便饭。
不这么做的话很难成为销售精英,很难挣到大钱。
“宁愿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销售的那张嘴。”话糙理不糙。我们做销售的人,被逼到份上,为了业绩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打法律擦边球的事更是常有发生。
有一朋友,在保险公司工作,酒后与我吐真言。说工作太压抑,领导为了完成当月业绩任务,直接明了和业务员们说骗客户,让客户本月必须把保险买了,大不了下个月再给他退了就是。
签单时说的天花乱坠,敏感部分一句带过,光捡客户爱听的部分说,风险只字不提。
原则就是,能成一单是一单,能挣一单的提成算一单。绝对没有售后这一说,毕竟能干几个月还不一定呢。等到客户真正找上门的时候能处理就处理,处理不了就辞职。
保险销售目前就是这种现状。
房产销售也好不到哪里。我还有一朋友(对,我朋友都是干销售的)干房产销售,三天时间就把很大一片街道多个小区记的滚瓜烂熟,随便说个小区几号楼几单元几零几,什么户型,什么样式装修立马报出来。不得不佩服他的脑子。
我这朋友从他表哥手里挣了5000块钱。表哥买房找的他,一口一个不挣你钱说的贼溜,结果还是挣了表哥5000。你想啊,挣亲戚的钱都这么狠,别说陌生人了。
有部电视剧《幸福二重奏》,里面有一个情节:一位某房地产公司销售冠军廖莎,和一个她曾经的购房客户在街上碰面了,那个客户对廖莎说:“终于让我找到你了,你们太缺德了,你知不知道你卖给我的××小区的房子窗户漏雨?狗屁精装修,偷工减料,全是糊弄人的。廖莎说:“我不知道啊”,客户随即说:“你装什么装,为了拿点提成就骗人”。 现实中房产公司销售以及房中介的人,为了提成及为了完成考核任务,想尽办法卖房,的确也会报喜不报忧,只说好听的,而他们自己也意识到这点,所以就会不用真名字了。
买了一次房,我发现售楼部的套路是很多的,而这些套路全部要靠置业顾问去实行,所以那些售楼员好多都不会用自己的真名,就跟房子卖完了,多么豪华的售楼部都要拆掉是差不多一个道理吧?
现在的人们买房子,中间会出现的状况太多了,比如说房子质量不佳,比如说烂尾,比如说不能按时交房,都会引起业主们的种种反应。很多业主把这一切归结为售楼员,所以一旦有什么问题,就会不停的找当初卖房子的人。当初售楼小姐说得天花乱坠,让人心动,结果最后总是失望。
而其实售楼小姐在把房子卖给你的那一刻起,她的任务就基本完成了,提成拿到手,甚至跳槽离开原来的售楼部。而买房子的人不那么想,所以可能会出现纠缠置业顾问的情况,所以,不用真名,也是为了保护自己,毕竟,他们只是个卖房子的,夸大其词,说的天花乱坠,也是工作需要。至于后面会有什么事情,他们不想负任何责任的。
开发商卖完房子,还会有种种小动作让业主多掏钱,这些都要靠售楼员去执行。我们小区就因为售楼员通知他的客户交燃气报警器、燃气开通费、门禁卡等小钱而被业主围堵。因为这些后面被证实是不用交的所以已经交了的找不到开发商退钱,天天围堵售楼员,因为钱是他们收的。
所以说,不用真名在这个行业很正常,都是为了保护自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法律顾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法律顾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