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申诉时效多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申诉时效多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超过六个月期限,高院再审被驳回,现有新证据可以申请再审吗?
不可以再在高院申诉了,只可以向最高法申诉。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可以这么讲吧,即使当初你把新证据随申诉状递交至高级法院(省级法院),高级法院也会驳回申诉。
知道为什么吗?
这是基本规矩啊。尤其是刑事犯罪案件申诉(申请再审),在地方(高级、中级、初级)三级法院是不会轻易决定再审的。如内蒙古的呼格吉勒案、河北省的聂树斌案,都是高级法院驳回后,到最高人民法院才昭雪的
尤其是聂树斌案,所在省高院是两次驳回,最高法指定山东省高院查明事实报告最高法。最高法巡回法庭才宣告无罪。
因此,只要无罪证据确实充分,直接到最高法或直接到最高法设在各地的巡回法庭申诉即可。
对于申诉时效6个月问题,是指申诉案件立案再审决定之日起计算。
不是申诉状送到或寄出的时间。你的六个月再审申请,不存在时效问题。
管见了。
对申诉已经被高院驳回的案件,又发现新证据的,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再审,这里面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一个是对已经驳回的案件,发现新证据后是否可以继续进行申诉。另一个是案件被高院驳回后,应该向谁进行申诉。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要继续申诉,必须要有新证据,即使没有新证据,或者说即使法院受理了申诉案件,也仅仅是形式上的受理,最终应该不会立案审查。
按照这个原则,有新证据的案件,是可以进行申诉的,即使已经被驳回申诉,但只要有新证据证明案件存在罪与非罪的问题,或者罪轻与罪重的问题,都可以进行申诉。
关于向谁申诉的问题,还是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案件已经被高院驳回申诉,但有新证据的,可以以发现新证据为由,继续向高院重新进行申诉。如果高院不予受理,可以向上级院进行申诉。
上级院受理后,即可以自己进行审查,也可以交由高院进行审查,同时还可以指定其他院进行审查。
总之,发现新证据的申诉案件,要想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必须要有过硬的证据才行,否则即使受理了,也是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不会有预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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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巳经高院再审并驳回,不能再次申请再审。本案当事人如果仍然不服,只能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提出申诉,或向其他有受理申诉权限的机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诉不受时间和次数限制,但申诉不影响案件的执行。
官司可分为民诉和公诉讼,地方法院判决后在15日内生效,被告和原告不服可上诉中院,中院如果维持原判这才可上诉高院。如果中院驳回地方法院重审,或有一方不满意再到中级法院复查,中院认为仍维持原判,那么你可申诉到高院,高院审判生效你不服出示新的证据链,就是在执行期间有证据可以申请缓执行,但这个证据必须切实有效证据它人律师推不翻的证据,这样才切实可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刑事案件公诉,在判决之日跟民诉一样可以上诉,就是在判后服刑期间,感到是冤枉仍可申请申诉,有新证据给司法机关提供,却实认定你无罪可以释放。有顶罪的判时你死扛,到服刑中你想不通也可以揭发捡举立功表现,也可以提供证人证据,只要司法机关认定某某人是主犯你是从犯,那么你可以得到碱刑。关键法院审判是证据,只要有几个部门签定符实,又没证据推翻那只有按维持原判执行了。
看样子你这个应该是民商事案件。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是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有新证据或者发现伪造之类的,是在发现新证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申请再审。本案的情况应该是案子已经申请再审,然后被驳回了,当时应该是没有新证据,然后被省院驳回。省院驳回之后,你发现了新证据。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机会只有一次,因为你已经申请过一次再审申请,所以你没有机会再次去申请再审,那么现有新证据能够证明原案是错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该怎么办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让我检察院在审查你的案件,即你提交的新证据之后,如果认为原案是错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会像法院提起审查监督程序,及抗诉或者检查建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这个案子也可以进入再审,至于最终再审的结果如何,另当别论。
所以即使被审验驳回的再次申请,你都有机会扳回一局,但是越往后面越难,只有在一审或者在二审打赢的基础上,那么机会就大一点,如果到了再审想扳回一局,难度非常的大。难度大,不是说没有可能还是有机会的,只要你的新证据足够充分,足够证明原生效判决是错误的。
高院驳回了,要是高院是原二审判决机关的,如有确实能推翻原审判决的新证据,还可以向最高院申诉。我在福建省高院申请刑事申诉要求改判我妈妈无罪,这个月已经立案,去年12月申诉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申诉时效多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申诉时效多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