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房产纠纷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民事房产纠纷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两位老人想趁在世的时候把房产赠与孙子,这种情况下其子女有知情权吗?
两个老人自己的房子想给孙子,是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的,也不存在什么知情权,可以直接到房产中心过户给孙子。
说句心里话,我是不赞成老人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就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孙子的。记得前几年有一位老太太就是因为房子过户给了孙子。结果孙子结婚要求奶奶搬走,给他结婚腾房,这位奶奶在孙子结婚的当天从楼上跳下去摔死了。
爷爷奶奶想把房子留给孙子的心情可以理解,可是人老了,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预料到的,比如老人生病了住医院,需要有人照顾侍候,你是要儿女还是孙子来呢?你把房子留给了孙子,别的儿女虽然不说,心里肯定生气,要是他们以此为借口,对你不管不问的,到时候你心里面会是什么感觉呢?
就算你孙子孝順你,要是你的儿女因为房子的事心里有了芥蒂,兄弟姐妹之间闹矛盾,闹的不相往来,成为了仇人,相信这也是做父母的不想看到的吧
您好,针对房产赠与问题,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您作出解答:
首先,如果两位老人对这个房产有完整的所有权,那么他们可以直接对其孙子做出赠与,孙子接受赠与,则赠与合同成立,两位老人无义务告知其子女。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房产部门有可能不允许过户,具体需要询问当地的房产部门。
其次,关于房产的税种包含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具体的税率与房源性质、各地区房产部门规定有关。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房产过户是一个复杂的行为,首先房子是共享房、房改房还是独立的个人房,这关系着赠与行为是否成立。不同的房产其税率要求不同,在实践中,各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不同要求,会给您的过户增加时间成本。强烈建议您尽快预约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房地产律师会给您一套解决方案。
你好,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如果是在生前赠与房产给孙子
如果孙子已经是成年人,自然是不需要告诉你的子女的,你们跟孙子去办理房屋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但是,如果孙子是未成年人,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接受赠与特别是在房屋权属过户的时候,需要他的监护人出现,也就是父亲或者母亲要知情。
其次,你们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完成自己的心愿
你们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房屋由孙子继承,如果你们有遗嘱的,在你们百年以后,将按照你们的遗嘱指定的方式继承。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第二顺序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在我们国家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当然,如果孙子的父母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孙子可以代为自己的父亲继承爷爷奶奶遗产,这在法律上属于代位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你们立遗嘱指定由孙子继承房产,这在法律上称为遗赠。我国法律特别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有遗赠的事实后,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否则视为放弃。
关于税费问题,比较复杂,各地会有一些不同的政策,这个需要具体到当地税务部门去咨询清楚,现在能明确的是,我国目前为止,尚未开征遗产税。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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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房产纠纷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房产纠纷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