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市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庆市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庆一对母女被杀害,警方通报「嫌犯因房屋遗产继承与亲属发生矛盾,已跳楼自杀」,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看到这个消息,真是可怕极了!人性在金钱面前是那么渺小!正常方法或许应该走法律程序,但是又有亲情在,却又藐视法律法规!最笨的方法就是跳楼,但是也解决不了问题!唉唉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法盲,无知,狭隘走极端,愚蠢,父母房产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至于对亲人下毒手吗??在房产面前亲情就一文不值吗??你就为了黄泉路上拉二伴吗??你的贪婪自私就要亲人陪葬吗???
现在的人都是在向钱看,什么亲情友宜都是在谈錢,为了房屋遗产续成,大打出手有的是,杀人也是其中想想的事,也许是分配不公或是不给亲人所至重庆母女被杀,以后大家把遗产看淡点身外之物,不是割你身上?的肉何必太计较,杀了别人,你活得了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件事的发生没有什么可解读的,没有什么可解释缓解的………金钱面前人性的阴暗,过的好的人永远看不起穷人,你就是为富人付出的多,得到永远是看不起,同平台起点反而更融洽
重庆又爆杀妻案,什么时候妻子已经成为高危职业了?
谢谢邀请。从警三十多年,并没有发现杀亲的占比高于其他类型杀人,更不存在什么妻子高危的危言耸听。三十多年,遇到杀亲案件一共五件,其中杀夫两件,杀自己全家两件,杀妹(幼童)一件。还真没遇见过单独杀妻的。
女性完全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只不过有些女性,惦记旧情,容易心软,在丈夫的认错后,抱着对方下次会改变的幻想!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5月27号在重庆渝中区一男子手持水果刀对妻子行凶,导致妻子身亡。据新闻报道,重庆案件的杀人者,在杀人之前,经常对妻子殴打,威胁,甚至在妻子脸上文孩子的名字!
面对家暴,女性应该重视,家暴属于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对于遭受家暴的女性来说,合法的维权途径可以选择报警,向村委会或居委会寻求帮助和调解,向妇联需求救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离婚过程中,可以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法庭会要求男方不得接近女方。而男方存在家暴行为,法院会认为男方是过错方,男方会少分得家庭财产,并且会丧失孩子的监护权。
但是在,实践中,家庭暴力难以证明是麻烦之一,即便客观存在的家庭暴力,在法院诉讼中往往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认定存在家庭暴力。所以,对于家暴事件的产生,作为受害方应当注意并及时收集保留家暴的证据材料。一般来说,以下证据也可以作为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1.男方的“悔过书” “道歉书” “承诺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询笔录。
4.医院病例等就诊材料。
5.知晓家暴的证人证言。
这个问题问得是错的哦!个人认为,不能把个人对个人加害的行为,上升上夫妻、婚姻关系之间的层面。为什么这么说?
按照提问,如果说妻子已成为高危职业,那么丈夫也是高危职业,一个被杀,一个相当于自杀(轻的牢狱之灾,重的直接死刑)。那么婚姻不仅成了爱情的坟墓,而且变成了人民的公墓!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根本不需要按照提问回答,因为我不赞同,我有异议,我要反驳!
拒绝家暴,呼吁大家多关心点女人,婚姻不易,多点理解和体谅,如果实在过不下去,那就放双方一条生路,离婚各走各的路吧!
重庆杀妻案,这几天一直都是热搜榜排前几名的,可见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心度。
妻子,原本是和那个男人最亲密的人,携手到老,相依相伴的人,怎就如此凶狠的持刀相对,要了她的性命呢?
1、社会的浮躁,导致人也越来越浮躁了。一言不合,开打开骂的,大有人在。冲动是魔鬼,遇到事情的时候,怎就不知道相互忍让一番呢?
2、妻子,在婚姻生活中,原本就处于一个弱势群体。如果男人不让着点,不多理解点,妻子被家暴的事,肯定时有发生。
3、男人既然娶了这个女人当自己的妻子,为何又不好好善待她呢?她是出轨,让你戴绿帽子了还是杀你父母了呢?以至于让你如此凶残的取了她的性命?你也不想想,你杀了她,你自己能活吗?你不想活,要拉个垫背的也可以啊,但你得考虑老人和孩子,以后该怎么办呢?
4、实在过不下去,为何不知道离婚呢?离婚,你走你的阳光大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此陌路人,多好啊!
鱼儿认为,作为一名妻子,首先,要给予自己的男人最起码的尊重,那就是在婚姻中,绝对要忠诚自己的男人,别忘想给男人戴绿帽之类的,也别想着和别的男人暧昧。要知道,玩火自焚之道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市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市房产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