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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居民的窗户玻璃凌晨自爆,砸坏楼下车,你觉得修车钱应该谁来赔?
窗户玻璃自爆砸坏别人的车,修车费应由窗户玻璃的主人负责。这是无过错责任,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公私的固定财产在无人为破坏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的,由固定财产方给予赔偿。因为不是人为所造成的,所以为无过错责任。
大连一居民的窗户玻璃凌晨自爆,砸坏楼下汽车,你觉得修车钱应该由谁来赔?
据了解:18楼居民小韩入住不到一个月的窗户自爆,碎裂的玻璃脱落掉下楼,将他人的汽车砸坏,车主修车花费5600元,车主要求房主小韩赔偿修车费。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儿,可小韩感觉自己没有责任,于是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被车主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由小韩赔偿车主的修车费。至此,可以看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即使是抛开法律不讲,按照一般的道理,既然自己的窗户玻璃脱落将人家的车砸坏了,就应该先期给人家予以赔偿!关于自家入住尚不足一个月的玻璃自曝问题,可以去请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果经过鉴定:窗户玻璃的自曝不属于质量问题!也不存在安装错误!小韩对赔偿问题,当无话可说!但是如果鉴定结果认定:玻璃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玻璃的安装存在错误!小韩完全可以先去找开发商,或物业进行协商解决窗户玻璃爆裂,及玻璃脱落砸坏别人汽车的赔偿问题。如若协商不成,小韩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赔偿!我相信法院一定会支持小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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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法院的判决,因为你已经入住了,这个与入住时间没有任何关系,可能你觉得刚入住一个月就自爆,是不是玻璃有问题,你可以就此找技术部门鉴定,然后根据结果再去找开发商。但是你应该先支付人家修车的费用。
都有偶然的因素在里面,从法律上讲,必须明确赔偿主体,不可能让强风、暴雨、石头等不存在的东西去承担赔偿。
有媒体报道,某天凌晨时分,18楼居民家窗户碎裂脱落,砸坏停在楼下的一辆车,车主修车花了5600元。车主要求住在房里的小韩赔偿修车费,而小韩入住这套房子还不到一个月,法院判小韩赔偿修车费。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这种事情,很正常,不要因为这事影响自己的生活就行了,自然界有好多不可控的东西,顺其自然就好了!
窗户玻璃自己爆炸了,砸坏别人的车,修车的钱应该谁来出?这种事相信很多人都没有亲身经历过,但概率虽小,但也说不准哪天就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回答这道题就相当于给大家普个法。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凌晨,大连一位居民家18楼的窗户玻璃突然自爆了。玻璃碎了之后脱落到楼下去,把刘女士停在楼下的车给砸坏了。刘女士修车花了5600块钱,自己家车好好停在楼下被砸坏了,修车钱一定要去找人陪的,刘女士就去找了这个18楼的房主。
可房主小韩也觉得憋屈,自己刚刚房子刚装修好入住不到1个月,窗户玻璃就碎了,她觉得不是自己的毛病,“明明没犯错,为啥要我赔”,小韩心里大概就是这么想的。小韩觉得窗户玻璃还在保质期内,这笔钱应该让开发商或者物业来赔,最后,实在没办法的刘女士到法院起诉小韩。
最终法院判决这笔修车费还是要小韩来赔,根据就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
在这起案件中,小韩就是房屋使用人,按理来说应该对窗户玻璃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对于这样的结果,小韩自然是不满意,她还当场提出了门窗存在质量问题的想法,还想对玻璃自爆的原因进行鉴定,但法院还是判小韩先把5600元赔完了之后再行驶追偿。
也就是说,在自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果想证明窗户玻璃是因为存在质量问题而自爆的,还需要经过一个鉴定才可以。
但要知道的是,钢化玻璃就是有一个千分之三的自爆率,容易自爆也是钢化玻璃的天生缺陷。
楼上居民窗户爆裂,砸坏楼下停车,自然是由楼上住户承担修车赔尝费用。如果车主和楼上的住户发生扯皮或冲突矛盾一类的事,发展成官司的,应通过建筑部门检测来决定。
一、自然因素
因自然界,外力造成不可抗因素的,如地震、海啸、台风、山体滑波等一类事件,造成损坏建筑物的,应由国家酌情补助、补贴或减免损失费用。这是无过错的一方,如果楼上窗户玻璃是被台风吹裂损坏的,应由当地街道主管部门和物业单位补贴修车费用。
二、人为因素
因安装不牢靠或是质量出现问题,或是年久失修造成的人为因素(除台风之外的风力造成),通过权威部门检测,由住户本人负责修车费用赔尝。
从相互关系上讲玻璃应该赔偿车,而玻璃又属于自然爆裂,车损完全由玻璃负责实属冤枉,毕竟是特殊个别案例,要是能找出玻璃生产厂家自然是最好,实在找不到,车损我觉得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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