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帮大哥还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帮大哥还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被法拍还负债累累,遗产姐妹也参与平分人生陷入绝境,怎么办?
您好!
这里不去揣测为什么家庭关系会如此,只是想从另外的角度来谈谈个人看法。
这里表达个人的两个观点:
看待一个问题,要去理解造成问题的原因是什么,而不是将责任转移他人
老大欠债,五个兄弟姐妹平分父母房产拆迁款,老大分得的钱不足以偿还其债务,因此对父母产生了怨恨。
这里至少有两个逻辑上的错误:
- 债务是谁的?债务是老大自己的,而且揣测应该也不是为了父母而负下的债务。所以,还不起债的原因首先必定在自己身上,而且仅在自己身上。既然责任在己,自己就要承担结果。将抱怨放到他人头上甚至怨恨亲人,背后的逻辑其实就是:用亲情绑架亲人,亲人必须为自己分担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不分担,就是错了。试问,这种逻辑对么?
- 财产是谁的?兄弟姐妹每人分了父母房产的几十万拆迁款。正常情况下,这应该是兄弟姐妹们在继承时达成的一致意见。换句话说,属于每个人应分得的钱。按照老大的逻辑,应该是“这些钱都得先可着我还债,剩下的再分”。那么,这种做法,其实不就是把兄弟姐妹的钱拿来自己用、不就等于抢兄弟姐妹的钱财么?
兄弟姐妹分走钱财、不帮助还债,不管相互之间关系亲疏远近,都没有任何毛病。更关键的是,这些与老大债务没有半分关系。
用一个没有关系的理由来作为自己“陷入绝境”的原因,这是最大的问题。
行动、解决办法,永远比抱怨有价值的多得多
怨恨、抱怨、甚至将原因归结他人,都解决不了问题。真正要解决问题,只有自己扛起责任,行动起来。
债务如果属于合法债务的情况下:
- 要么与债权人沟通,是否能就债务偿还做出重新约定。如果一致,就赶紧行动起来,哪怕多打几份工、勒紧自己的口袋。个人对于“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极为反对——因为又走上了转移自己责任、把风险扔给别人的道路。
- 如果债权人非要主张其合法权利,老大欠账不还属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过错在先、责任在己,该判判、该执行执行,只能自己认、自己承担后果,没什么好说的。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弟弟继承了爸所有的遗产,爸生前的债却让哥哥来还,这样合理吗?
这件事吧,怎么说呢,既然有遗产又有欠债,这两件事确定无疑的话,一般情况下应该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再继承。
但是现实中却未必什么事情都那么合理。换句话说,其实不在于合不合理,而在于有没有能力!
虽然弟弟继承了全部遗产,但是为什么继承之前哥哥没有异议呢?是有遗嘱还是哥哥自愿放弃?如果有遗嘱,但又有债务,还得看是为什么欠债。假如生前欠债本来就是为哥哥做什么,那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呢?要么就是无遗嘱而哥哥同意由弟弟一人继承,否则同为继承人,怎么可能弟弟一人继承呢?
所以说,这种事没什么合不合理,因为仅看表面肯定不合理。所以只能看有没有能力,假如哥哥远比弟弟有能力,那么照顾下弟弟再替父还债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呢?
谢邀。
所有遗产、所有债务价值几何?够一顿饭钱吗?够一次人情吗?不够就合理,只是还债者心情不舒畅。这种事上法院打官司不够诉讼费,不够丢人显眼钱。
父亲所有债务的偿还,会不会给你带来压力,会不会给你带来生活品质的下降。如果没有,哪就合情合理,合情父债孑还,合理你是兄长。债务的偿还应该从你开始,这没有错。
偏大的向小的,中间有个受罪的。弟弟若生米做熟、生水烧开,遗产小于一年的工值,这也是合理的。人常说吃亏是福,却没有人愿意吃亏。父子间的债务不是吃亏,责任和义务、能力占很大的比例。
不合理,父亲生前又有遗产而且又有债务,要看遗产是值钱的遗产还是身边的日常生活所用的一些东西,如果是物有所值的遗产为什么不先还债再来继承?既然弟弟己经继承了,应该也相应的承担所有一切事务,哥哥只能是辅助弟弟完成一系列的事务。如此而己。当然哥哥有能力愿意分担那是兄弟间的情份。如果只是一般的遗产不足以抵债,而哥哥恰好有能力还是可以考虑的。这是我个人的想法,仅供参考
这件事也不好说合不合理。首先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哥哥为什么不反对?其次你们兄弟的经济状况如何?
如果是哥哥的经济条件不好的话,哥哥可以和弟弟商量把遗产拿出来先把父亲之前欠的债务还清,之后剩下的钱可以给弟弟,这样哥哥就不用承担债务,只能说父亲比较偏心。
如果哥哥经济条件好弟弟条件比较困难的话,弟弟拿遗产哥哥还债务也可以,就当你帮扶了弟弟,团结了兄弟感情。兄弟之间吃点亏也没什么,吃亏是福。
反正不管问题怎么解决兄弟俩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好好谈一下
爸爸将生前的债务由大哥一人还,从法律上他说了不一定算。遗产需先偿还债,哥哥不继承遗产不需承担债务,除非证明债务是因哥哥而产生。当然哥哥主动愿意承担也完全可以。
一键代偿观点:法律上讲究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在选择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就继承了债务,所以这个债不应该由哥哥来还。
这种事听上去就会让人感觉很不公平,典型的道德绑架,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是经常出现。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往往家里的老二都是享受着家里最好的资源,但是很多责任却是老大来承担的。有时候老大迫于面子上的问题只好忍气吞生,但是,在如今的法治社会,这种做法显然对老大是非常不公平的。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儿子在成家以后就和父母是两个独立的生活个体的,是可以不分担对方的任何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儿子是可以不帮父母还债的。因此,单单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哥哥还是弟弟,债权人都是没有权利在其父亲死后向其索要债务的。
但是,如果其父亲生前有遗产的话,那么则需要考虑遗产的分配问题。因为,债务人生前欠别人的钱还没有进行偿还,那么就要优先从遗产中清偿债务,然后再对遗产进行分配。
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债权人是债务人遗产的第一分配人,其子女应该在其父亲的遗产分配之后对剩余部分再进行分配,这也是法律的公平性体现。
然后,咱们再来说这件事本身。如果其父亲生前立有遗嘱说明,遗产归弟弟所有,债务归哥哥所有,那么,这种遗嘱则属于无效遗嘱。
因为对于我们的财产来说那随便你自己进行分配,说现实一点,哪怕是你直接扔了,那也是你的自由。
但是,对于子女来说,也是有自己的选择权利的。也就是说,父母可以选择给给你或者不给你,然后子女也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这都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老人立遗嘱,财产留给小儿子,8万元债务却留给大儿,合法吗?
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是自己的权利,应该合法的。不经他人同意,擅自转移债务与他人(含儿子),不是亇人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结合本题,老人有两亇儿子,或许老人觉得小儿子经济困难,大儿子经济富裕,或许老人感到培养大儿子所用费用更多,或许老人生前随小儿子生活……总之老人肯定有老人的理由,因此立下以上遗嘱。亇人认为如老人已离世,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老人把自己的房屋留给小儿子是有效的,把债务转移给大儿子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1147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接受房屋遗产的小儿子有义务为老人生前8万元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因为被继承的遗产发生继承前,应首先扣除其生前的债务,自然小儿子接受遗产房屋前,必须先接受老人留下的8万元债务,当然小儿子不想为老的还债,也不愿接受遗产房屋,那是可以的。不过对本题来讲,如果大儿子自愿无条件地接受父亲留下的债务8万元,也是值得点赞的。
侵犯第三方权益的遗嘱是无效,明显是侵犯债权人了权益。最终遗产先还债务,多余的遗产才由小儿子继承。
遗产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或不继承遗产,大儿子有权选择不继承8万元的负资,又或者大儿子无有能力还债务,这债权人的权益无法保障。
老人立遗嘱,财产留给小儿子,八万债务留给大儿子,不合法。
按照中国的法律,谁得遗产谁还绩。
老人这个遗嘱不合法,大儿子可以拒绝还这个债!
法院可用老头的遗产直接抵债。
中国法院不支持非法遗嘱,这遗嘱也违背了中国乡规民俗,废纸一张。
老头做这缺德遗嘱,怎有脸到地下见他家老祖宗!
老人至所以这样做,先不去说合法不合法,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有他的道理。
我周围就有这样的例子:
王老汉年轻时(1957年社会主义工业大发展)以农民的身份参加了煤业矿山开发,之后便被转正为正式煤矿工人。退休时由于小儿子年纪小,大儿子被招去接了班做了工人,小儿子由于失去了机会,一直在农村生活。
退休后的王老汉回到农村和小儿子一起生活(由于他老伴一直是农村户口,生活在农村),他的退休金一直和小儿子一家共同使用,而且老伴生病住院的费用,大儿子还要负担2/3,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们老两口去世,而且他老伴丧葬费全部由大儿子负担。
老王认为,你们弟兄两个是一样的,但大儿子有条件接了我的班,小儿子由于年纪小没有接我的班,这已经不公平了,为了弥补这种不公平,老大应该比老二多付出一些,这样就扯平了。
好在老大也是一个明事理的人,对父亲这种安排,一直没有提出自己的异议,始终按照父亲的安排行事。现在父母都已经去世了,老大仍然时不时的在经济上,对老二进行一些支持。
这充分说明一个问题,父母在处理子女的问题上,一定要尽可能的公平合理,而且从小一定要教育子女之间,要团结,要友爱,要互帮,这样一个家庭才能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才会团结一致。
太偏心
老人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在法定继承人中愿留给谁就留给谁,这是他的权利,谁也干涉不着。
老人将财产只留给小儿子,却把8万元债务留给大儿子,这事做得不妥,太偏心。
按理说享受什么权利,也得尽哪些义务。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也不能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权利与义务一致,不可分离。
既然把财产留给小儿子,让他承担8万元债务也是理所应当的。当然留下的财产小儿子继承得超过8万元或者等于8万元。
把财产只留给小儿子,不让小儿子承担8万元债务,这就便宜小儿子了。
财产一分没留给大儿子,却让大儿子承担8万元债务,这是何道理?难道说大儿子以往得到的财产多吗?
如果说给大儿子买婚房资助了4~50万,土地几十亩白种,好多便宜事,让他承担8万元债务也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大儿子没得到老人的资助,或者资助很少,就是看不上大儿子。不仅财产不留给大儿子,而且让他承担8万元债务。
这大儿子会觉得寒心,同样是一个爹妈所生,偏向一个,压制一个,这哪对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帮大哥还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帮大哥还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