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同姓名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同姓名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是父母出钱买的,用的是自己的名字,现在共同居住,自己现在犯了法,房子会被没收吗?
谢邀,
相信法律一定会调查,推敲,你以往经历,
会准确推测出你有没有能买得起房子的(在已往有赚过多少钱?和你的经历中有过什么“外捞”)能力,
准确知道这房子的钱是否是你父母出的?
还是你自己买的?
只要你没跟政府“玩猫腻”执法人员会根据事实酌情处理好的。
谢谢邀请。
我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你的房子虽然是你父母出钱买的,但已经登记在你名下,就意味着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你被判的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可能没收你的房子,但应当保留你父母必需的生活费用。
谢邀。
还别说真有这种可能。但房子不是被没收,会被法院查封拍卖。
对于房子是你父母借名买房 ,我想你父母应该保留了银行资金转账凭据。并且应该是全款购买的,这样在法院调查时作为依据。
题主说由于犯了法,但是没有说明所犯什么事由,但是我猜测是违法但不是犯罪。要是犯罪的话你就不可能还能在头条上发文救助了。
可能现在民事诉讼已结案,法院的判决你有赔偿,而且金额不小。可能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又害怕自己和父母居住的房子被法院拍卖掉用于赔偿,顾有次头条发问求助。
没有偿能力还真是头疼。怎么解决你可能想好了对策,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房子。如果你和你父母提供不了购房时的银行资金往来凭据,说明房子是你父母出钱借名买的,这时法院可能不支持借名买房说法,会依法冻结房产并且拍卖用来偿还对方的赔偿金。
现在最主要的要在法院规定时间内筹到钱。如果房子现在还没有被冻结,你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房子可以去银行做抵押贷款看看行不行。记得按时还贷。
看我的回答能不能帮到你了。
你好!原则上讲,你是违法的自然法人,追究的是你名下的财产,与你父母无多大关联。在涉及到冻解,没收,查封,或拍卖的问题上,如果设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购房时是父母岀资,那么,房屋的处理权就不是自己做主了。当然,即使处理了,如果是你父母和你的唯一住所,法院也会酌情另论。其中,也要视你违法的性质和问题的轻重裁定。
谢谢邀请。
第一要确认你的个人财产,虽然是父母出钱,但父母出钱却用你的名字,滤清一下,父母出钱若纯私底下的,换个角度思考,父母给你的零花钱,算你自已的,还是父母的?
呵呵,这笔零花钱是太大了,但已经属于你,毕竟在官方承认的只是登记的名字,而不是去考究是不是你父母的钱,提供一个办法,赶紧写欠条给父母,增加债权人吧。
财产清理会优先考虑债务问题。
至于你是犯法,担心房子会不会被没收?
很容易啊,一句话,没收非法所得,赶紧证明这栋房子不是非法所得。
罚款嘛,回到上条,从你财产进行入手,如果罚得起,房子是干净的,房子还是你的,若是罚不够,债权人起诉你,也就是你父母起诉你,先索取债务吧,或许保得住房子,只是你肯定是个人破产了。
一家之见,仅供参考。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名字,谁就是房子的主人。如果你现在只有一处房产,并且和父母在一块儿居住的话,即便自己犯了错误,法院也不会没收房子的,因为法律是不允许的。没收走了,他们让你的家人和父母去哪里安身呢?谢谢!
自己掏钱用别人的名字买房,但是他过户了,这构成犯罪吗?
从法律层面来说,你朋友是房子的产权人,他有权利买卖这套房子,至于你们私下的协议,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如果这套房子是正常的市场价格卖给第三方的,第三方也不知情的,购房者作为善意的第三人,是可以取得房子的产权的,你只能要求你朋友赔偿损失。
当然你也说了,对方是以极低的价格卖掉的,这种情况明显不是善意的,那么你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合同的。
当然了,至于构成犯罪吗?就要看你的证据和协议情况了,一般是不会判刑的,属于民事纠纷。
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种情况有两种现象:
①购房时跟他有合约、有付款依据、做过律师鉴定、做过公证、且合约里注明他不能私下交易本套房子🏠有可以证明这套房子是您的,且双方自愿合作;此时您找回来的机会大大地
②购房时没有任何字据,和双方有法律效应的约束合同合约、没有公证过、没有做过律师鉴定和付款依据的情况下,此时要争取此套房子是很微妙的
个人建议:再买房在他人名下时应注意哪些细节……
①选择人很重要:选择一个值得信任有亲戚关系的人比较好
②购房前:要做一些约束双方的合同和备案做公证、做律师鉴定等
③加共有人:把自己的名字加入房产备案、这样最安全,私下做一个有法律效应的合同,这个合同是证明此套房子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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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构成犯罪,你可以持有关证据要求对方赔偿。
首先,对外他是产权人,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与他正常买卖过户的,他们之间的过户也是有效的。因为你们之间的协议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第三人也没有义务去了解你们之间的协议。
其次,你们之间的协议也是有效的。你出资买房,应该有相关的证明,不知道你们双方有无协议,如果有协议就最好了,否则,你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在取证调查方面会增加难度。
所以,你只能整理有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他,让他赔偿你的损失。
他处理的是属于他的名下资产。会不会犯罪我不清楚。
你现在应该做的就是看手上的证据是否能够支持说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一般来讲如果你有证据说是你出的钱,即使诉讼,对方多半也只会承认说这是借你的钱买的房子,而不会说这个是属于你的房子。
够不够成犯罪要看你掌握多少的证据,构成非法占有罪需要有这几个条件:第一:你和他形成了纸面协议,用他的名义购房,你支付了他多少费用作为使用他名字购房的酬劳;第二:购房所交款,由你个人账户支出,点对点付到房产商账户上;第三:购房合同是你所签,有购房合同及发票;这样一来,你拿着这些证据,直接去公安局报警,由公诉机关替你解决。
您好,根据提问,信之源律师作出以下解答:这种情况也被称为代持,实践中多见于以享有资格、优惠等条件的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导致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登记产权人不一样。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极难处理,需要看双方是否有过明确约定,自己能否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
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产权就属于谁。房屋的产权登记,是确定权属的合法依据,对外有公示公告的效力,起到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房屋管理部门的一种行政手段。以往法院处理房屋代持的案件,基本上是这样的:房屋属于登记的产权人,若实际的出资人能证明自己对房屋的出资,则产权人将相应的购房款返还给实际的出资人。
因此若以产权登记来认定,房产登记谁的名字就是谁的,那么他的过户行为是自由的,只是需要将之前的出资进行返还。
若以实际出资来认定,则实际所有人认定为你,对方有义务协助你办理转移登记,并且私自处分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代持的问题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十分复杂,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或者想咨询具体情况,建议您先预约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让律师给您专业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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