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共有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共有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中,合同上卖方共有人没有签字,合同有效吗,买方支付了定金?
房屋买卖,就是一个房产权属的转移。
像你的情况,肯定是二手房交易,在交易中,一般都是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协议,然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转移登记(房产过户)。
假如以前房本上有两个人名字,那就说明这房子的权属人有两个,假如夫妻关系,应该是共同共有;假如其他关系,那就有一个按份共有的比例。
你只有一个人的签名,那就代表你没有获得这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就算你钱全部交清了也没用。
并且,假如共有人不签字,从另一方面证明这是一套有权属纠纷的房产,就算一方同意了交易,没有所有人的签字,你也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过户就不可能成功。
这种涉及纠纷的房产,只跟一人交易,损害了另外共有人的权益,这种交易是不允许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已经付了定金,你可以根据协议条款走法律程序,保护自己权益。
合同当然有效,即便是无权处分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过户手续往往需要共有权人配合,共有权人如果不配合会导致正常的过户手续无法办理。因此在实践操作中,建议先让卖方打出不动产登记簿、提供婚姻信息以确认是否有共有权人存在。如存在共有权人,则应在合同上将其列为出卖人。
在房屋产权证加上配偶的名字算共有的吗,有何法律依据?
如果房屋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没有约定份额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房屋约定份额的,认定为夫妻按份所有。
如果房屋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不认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该房屋产权人一方同意其配偶登记为房屋产权人,属于对其配偶的赠与行为。夫妻没有约定房屋各自份额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约定房屋份额的,认定为按份所有。夫妻一方单独所有房屋包括,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有房屋,婚后继承的依法属于其个人单独所有的房屋,婚后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他人赠与其个人的房屋。
夫妻财产认定和分割依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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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一方未签字,买方支付定金,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第一,共有产权人没有签字,合同效力值得商榷;如果是其他共有人代签的,但相对人(购买方有理由相信是被代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
第二,如果因为被认定无效,可以追究代签者承担相关责任。
感谢邀请
共有房产只有一方签字那没有用,既然是共有,那就说明是双方的财产,只有一方签字本身就存在不合理性也不合法。
如果你是买方,那你的定金就交的过于草率了,会有后续很大的麻烦,基本可以说对方只要另一共有人不签字合同就无法继续履行,再一个这合同本身就是不成立的。
作为买方,在房屋买卖中一定要慎之又慎,毕竟是几百万真金白银花出去了,容不得半点疏忽,尽可能的让风险降到最低,我们顺顺利利的买到房子然后入住才是最为重要的。
现在大部分房产都为共有产权,夫妻单方买房也可能结婚时加名字变为了共有产权。对于共有产权,共有人单方是不拥有完全产权,相应也没有单方面出售的权利,这是对另一方物权的侵犯。所以必须要求双方均签字认可,方能成交,不然事后如果产生纠纷,没签字方完全可以以不知情为由推翻原有合同,法院也是支持的。
买房不要急,手续该要求完整就要求完整,留下隐患就是以后给自己找麻烦,这种事情马虎不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共有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共有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