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有保障的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有保障的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同村村民手上购买了一套农村自建房,无法过户,如果遇到拆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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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村村民手上买了一套农村自建房,无法过户,如果遇到拆迁怎么办?
说起农村房屋的买卖出售,我们就不得不说下近年来国家针对农村土地改革所做出的一些调整,首先是国家对农村的土地和房屋进行了确权登记,明确了农村村民一户一宅的政策,而在农村个别村民一户多宅,而这些多出来的房屋在确权时是不会登记发证,虽然不一定会拆除,但今后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
另一方面就是虽然提出了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以及上市自由买卖,但是这个宅基地的买卖出售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外来和城市人口是不允许到农村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就算购买了,到时遇到纠纷也是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了以上情况,我们就不难看出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只要您在购房时签有购房协议,遇到拆迁时能提供相关证明,即使无法过户,你也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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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个转让购买协议,找个领导或朋友做个证明就行了,或花钱去公证一下,房产证就免了吧,如果有直接放在手里,自己住没有谁找你,转让就再鉴一个协议,遇到拆迁没问题,拆迁办为了工作好做,他们希望你鉴字越快越好,放心没有谁不为快速完成任务去做不利于你的事情!因为我们经过看过!
到目前为止,农村的自建房是办不出房产证的,不存在过户手续,同村人买卖自建房,必须要写好房屋买卖合同,还要让卖主把自建房的宅基地审批证一起转让给你,并请村干部和组长作公证人,当然如舍得花钱,到公正处公正肯定是更有保障!
现在农村是一户一宅基地,如果你是一户,本有住房,买来的房子如遇拆迁,那得看你的手碗如何了。你全家早搬进新买的房子里住了家,那么新买的房子拆迁补偿与你自建房也就没有区别。当然还要见好就收,随大流就是了,不给拆迁工作组添麻烦,自己也就没有麻烦了!
如果你的老房子和新买的房子一起在拆迁范围内,两处房子就只能得一处宅基地补偿了,当然房屋拆迁还是会照价补偿的!
笔者在乡镇从事村建国土和征地拆迁工作,对农村建房和农房拆迁这两项工作都比较熟悉,特作此答复,以期有所启发和帮助。本答复的核心内容是:
一、首先判断该农房买卖行为是否有效。这是开展后续处置工作的基础,也直接影响最终处置的结果。为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务必认真对照判定。
(一)直接可认定为农房买卖无效的情形。因已说明是同村内买卖农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该农房买卖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1)购买人为城镇户口。这里面包含居住在城市和居住在农村的非农户口,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非农人员虽居住在农村,但仍不具备购买农房的资格哟。
(2)购买人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主要是购买人已有宅基地和农房,且宅基地面积已达到当地规定的标准。
(二)应认定为农房买卖有效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该同村内的农房买卖行为可认定为有效。
(1)农业户口无房人员。这种情况不多。
(2)按法定程序已认定为地质灾害,需进行住房搬迁的农业户口人员。这种情况也不多,且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确属地质搬迁户。
(三)有可能存在争议的情形。这种情况主要有可能是购买人因原有宅基地面积不足,以期新购买他人宅基地及其地面上的农房来改扩建或居住的。
二、针对该农房买卖行为有效的处置建议。这种情况既然是该农房买卖行为有效,因面临拆迁造成卖家反悔而导致无法过户,那过错方在卖家,因而主要应围绕尽快进行产权过户作文章。主要有两条途径,首选第一条途径,无法解决才走第二途径。
买了无法过户的自建房,如果遇到拆迁,该怎么办?
自建的地契或者房产证因为总总地方政策法规原因过不了户的。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可过户。
怎么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被拆迁后赔偿金可顺利赔付到自己手上?
1,双方签署买卖协议合同,内容要仔细,条款要明确,一定要权威的律师来撰写,然后检查备案,签署的时候一定要拍双方签字照片和视频,这个律师会帮助你们完成。
2,双方拿着买卖合同,去自建房所属村委盖章,再加村长和几个同村公证人签字。然后另拟一份公证书,双方签字,同样也要盖章,再加村长和几个同村公证人签字。
3,收取卖方关于房产的所有证件于自己手中,防止卖家有非分之想,即使他去补办也要时间的
4,最后只能祈祷你的卖家拆迁赔款的时候不会赖账咯不然也会很麻烦的
毕竟如果没有过户为自己名字,风险还是很高。
上面所说只是尽可能降低自己的风险。
仅为本人根据自己当地法律情况所建议,各地法律法规细则不尽相同。有错误之处请大家谅解
在同村村民手中购买一套自建房,无法过户,遇到拆迁怎么办?看到这个问题,我首先告诉你,现在马上去办过户手续,即使过户费你自已单方付也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实在无法办理宁可不要这套房。如果是以前买下的,我想你们双方一定有买卖协议,建议你一定要保存好这份协议。
在农村私下买卖房屋这种现象很常见,如果双方有买卖意向,找个中间人谈好房价,写一个买卖房子协议议,然后双方各找几个证明人在协议上签个字。接钱交房产证,这个房产交易就完成了。我们这儿据说从古至今都是这样进行房产交易,一来可以省去办理过戶麻烦,再说还省了一笔过户费。所以农村房屋交易在现今也有人不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正规过户手续。
告诉你,以前农村房屋拆迁变动基本很少见,哪种交易方法还行,。现在国家加大基础建设,特别新农村建设规划正在进行。房屋拆迀重新规划,旧房改造成为常态,所以讲你要尽快协商办理正规房产交易手续。免得以后出现纠纷。
金九银十,福建南平建瓯建发悦城三期爆房屋质量问题,你怎么看?
房屋是人居住的场所,更是亲人们共同生活生存的地方,是非常重要的生活生存居住的地方,一定要有过硬的质量,才能保证安全,也才能让人放心的居住。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会有很大的隐患与危险。而危险的发生,那就会发生重大事故,轻者房屋倒塌伤人,重则会死人和死很多人。一旦死人那就上升严重重大事故了,就是社会、政府新闻与建造工程的法律追责问题。就要严抓质量,严惩不达标的施工建筑之人。这是有关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巨大的损失应要重视与追责到底。也把社会的不良风气一并严查到底,查谁惩谁一抓到底。建房屋安全第一,一定要质量过关,不能有丝毫的问题,否则是会死人的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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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背景信息内容,感觉建发地产怎么老是爆出这样那样的问题!315特别节目新闻频道报道了建发央著项目折扣纠纷问题,现在又出现了入户门设计不合理问题。相关意见分享如下,供参考。
01、法律规定
仔细看了一下《物权法》、《合同法》、《民法典》、《产品质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没有找到关于两家入户门靠得太近属于法律问题或质量问题的规定。
02、住建部住宅设计国家标准
国家住建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5.8.5条,户门应当采用具备防盗、隔声功能的防护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
从国家住宅设计标准看,两家入户门靠得很近,宽度不足一巴掌,要分情况分析:
①门向外开
如果是向外开启的门,建发地产可能就有麻烦了!
这样向外开启的门,可能会影响公共交通,可能会影响两家人正常使用,可能在两家人同时开启时发生碰撞,就在设计上违反了国家标准,属于房屋质量问题。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进行公证吗?
你好,这个问题问得好,这里涉及到《民法典》前后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问题。在《民法典》施行之前,房贷没有还清,未解除抵押权之前,这个房子是没有办法过户的,但是在《民法典》之后,未解除抵押的财产直接过户,在法律上成为可能。
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民法典施行之前,不管是《担保法》还是《物权法》,设定有抵押权的财产,不可以直接过户,需要解除抵押权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交易双方达成了转让的协议,但是,这种交易只是普通债权关系,而且,如果要完成过户,必须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直接规定了,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但是,为什么说在法律上只是一种可能性?
因为,虽然法律规定的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也规定了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应该说,民法典作出这样的规定是有进步意义的。
贷款没还清的情况下,房子不能过户,在大部分城市和地区,也不能公证。
只能在离婚协议里,或者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里写清楚,这房子归谁所有。
然后等到贷款还清了,可以过户的时候,立刻去过户。
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拿着离婚协议,提起一个单方面的确权之诉,等法院下了确权判决之后,拿着判决书去房管局,要求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您好!
如果房子的贷款不能偿清,就会很麻烦,大概率情况下过不了户。至于公证(题主提到的公证,应当指的是离婚协议)与否,不是必须的。
就题主提到的“如何过户”,最“干净”的办理方式,就是把贷款一次性偿清,按照离婚时的约定(夫妻之间的协议或者法院调解、判决),过户到一方名下。
以下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离婚方式,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协议离婚,一类是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按照题主描述,这套房子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贷款房最大的麻烦,在于多了一个非常重要、而且有关键主导作用的角色:贷款银行。
银行属于抵押权人(债主),涉及到房产的产权变更时,必须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而贷款房过户,必然会涉及到变更贷款人的问题。
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是不同意变更的——变更后的贷款人有没有偿债能力?有没有信用问题?等等,这个审核周期往往会非常长、非常麻烦。银行不同意变更,很正常。
那么,在银行不同意变更贷款人的情况下,房产就过不了户。只能靠协议或者法院出具的判定结果,对双方形成约束。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相关的财产分割会在协议里面写清楚。对于该房子的分割问题,债权债务如何分配的问题等等都会约定清楚。就这个房子可以做如下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房贷未还的由女方承担,女方补偿男方现金多少。
该离婚协议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而且会盖上婚姻登记机关的印章,拿着这个协议及离婚证等资料可以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即可,无需公证。
如果是判决离婚,一般在离婚的同时会要求法院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诉讼的情况出判决书。该判决书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分割。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及相关资料也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无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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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以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未还清,这种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公证吗?下面我来告诉你具体的过户流程。
如果夫妻离婚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房子归属的依据就是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夫妻离婚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房子归属的依据就是生效但是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但是由于涉案的房子的房贷还没还清,因此你很难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实践中,房贷只要没还完,银行都对房子享有抵押权,你只有取得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进行过户。否则的话房管部门不会给你办理过户,因为有可能侵害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的利益。
那你怎么才完成过户呢?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出具书面同意的证明的,这种情况下要想完成过户,你就只能先想办法一次性把钱银行的贷款还完。当你把银行的贷款结清以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就不存在了,抵押权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你就可以要求银行去注销抵押权登记,注销以后你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首先,夫妻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
其次,存在房贷的情况,无法办理过户。
关于该问题,具体理由是:
一、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该条款合法有效,在法律上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约定既确定了房屋的归属,又要求没有房子的一方有配合过户的义务。
如果纯粹从法律上来看,毫无疑问,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起诉到法院,即便对方不去房管局配合签字,法院也能够给房产登记部门发协助执行书,届时无需对方到场签字就能完成过户变更手续。
二、但是,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除了法律问题,还会涉及到其他的问题。如还有房贷没有还清。那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法院判决了过户,也无法执行,或者称之为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原因在于,过户手续还需要遵循房屋登记部门的规定手续以及银行借款协议等约定,
因此,日常生活中,如果未还清银行贷款,无论是银行还是房屋登记部门,是不能进行变更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有保障的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有保障的房产纠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