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双方未解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双方未解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房屋滴水纠纷怎么办?
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找村组织调解处理。斗大的麦子,还得磨眼中过。像这种矛盾,只能由村组织调解处理。你找乡镇政府,还得交回村组织处理。像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去法院打官司,一般法院也不受理,即使是受理了,也以调解为主,调解时还得征求村组织的意见。
我们村也有过这样一件事,一农户建房时没有注意,房子修成后,一下雨,房檐水就滴到了邻居的地界上,邻居不愿意了,找到村上,要求把房子拆了。但农民修个房子不容易,不能说拆就拆了。最后,经过调解,修房子的户给邻居道歉,再给了点经济补偿,此事就此了结。
邻里之间,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面对矛盾,邻里之间应该以忍让为上,以和为贵。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搞好邻里关系,对于农村人来说,非常重要。
村里出现矛盾,村级组织应该及时化解,避免矛盾激化升级。
我是黑嫂,我来回答。
农村自建房,滴水要不要留?怎么留?留多少,这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纠纷点,多数人盖房子时跟邻居产生矛盾,都是因为这个滴水问题。
有人说我滴水不留,因为我上面是天沟集水,下面接着排水管,所以我滴水不用留。还有人说我房子是四坡流水,所以我只留一点就行,因为不主要从后墙和山墙排水。还有人干脆认为我就是不留,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千万不要耍这样的光棍,也不要不讲理,在农村,你有理可以随便整,没理你寸步难行,大家都讲究个理。你盖房不留滴水,本身就是不占理,还那么横,邻居会认为你是欺负他们,他们还在村里怎么做人?这事关尊严,所以最终会发展成大事件。
那么,这个滴水究竟该怎么留?当因为滴水有了纠纷后,该怎么去解决呢?
什么叫滴水呢?就是我们盖房子时,要预留出来一些空间,用作下雨时,我们家房子向下流水。
农村建房质量出现纠纷,应找谁解决?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处理,如果承包给别人,那么施工方负责。
但是,涉及到工程你授权同意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自身负责。
也就是施工方出现的质量问题,那么肯定找施工方,这些都可以协商,如果在城市相对好处理,向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如果农村那只有自己协商,如果协商不同那只有通过法律解决
农村建房出现质量问题,也应该分清责任,看是你自己建的,还是承包给别人建的,如果承包给别人一手由承包方修建的,材料也是承包方买的,那么责任就由承包方承担,如果承包方只负责修建工程,使用材料中是你自己做主购买的,没有按承包方说的去购买,少了材料或者水泥质量差或者用量不够,这样主要责任还是自己的,所以说这种情况就要看你当时怎么做的!
农村自建房出现质量问题的也不少,一般就是楼面开裂漏水啊,基础下沉导致墙面有裂缝等等。对于比较大的质量问题还是很少见的,问题就是当咱们的自建房出了质量问题,应该找谁来承担这个后果呢?
做为我个人来说,在农村老家还真的没给人家做过自建房,但是以前在深圳的时候就做的太多了,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农民房都做过。期间也出现过一些细微的质量问题,比如说外墙渗水、卫生间漏水等等,这里我就来说说质量承担的责任方问题。
对于包工包料的全包方式来说,承包方负责一切质量问题。
这种方式一般农村老家采用的比较少,但是这种承包也有一定的优点,就是可以留总造价百分之几的款项,做为质量保证金,一般这个期限为三年。
当这样承包的农村自建房发生了质量问题,那这个承包方责无旁贷必须负起这个责任,除非是已经严格照图施工,完全是设计方面出了问题,要不然哪怕就是推倒重新来过,也得承包方来负责。
单纯只是包工的承包方式,如果房子是因为施工技艺方面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施工方负责。
这样的问题一般也就是刚刚前面我说的一些细微的问题,厨房、卫生间、以及顶层防水没做到位啊、钢筋绑扎不合理导致楼面开裂啊等等,这些完全就是施工技艺的问题,应该有施工方来负责。
还有种情况,农民都是采用请计时工的方式来做,工人做一天算一天,这样的情况下有质量问题,那就得自己负责了。
像这样的施工方式,其实我们自己就是一个完全的管理方,不但有提供原材料的责任,还有安排施工和管理施工的责任。这时候有什么质量问题,那肯定就找不到其他人来承担责任了,只有自己来承担。
去年我们这里就出了一个这样的事故,有一个做包工头的带着自己的班子,给自己建房子。结果主体刚刚完工不久,整栋房子发生了侧塌,把正在清理垃圾的自己埋在了里面。这样的情况也没办法了,自己技术不过关,怨不得别人。
女方有一套但房贷款未还清,男方未参与还贷,离婚后这套房会属于女方吗?
这问题提得又很笼统。只好结合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情况试着补充完整。
假定题主是女生,她的意思应该是婚前自己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贷款自己还。婚后房产证才办下来,是题主一个人的名字。房贷还得还个十年八年。这时候问题来了:
一、在结婚前和准老公没有约定,自己工资比老公高,高出的部分用于还房贷,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一点儿不少。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婚前付款还贷部分没有争议归题主所有。关键是婚后还贷这块怎么算?是归题主还是双方共有?
二、还是没有婚前约定,自己工资比老公低,共同生活费支出比单身时大,还贷部分大部分是老公的工资。或者换一种说法,用自己工资还贷后,一个月得吃老公二十天的饭。离婚时婚后还贷这部分怎么算?这里插一句,看到评论里说自己还贷,就得吃老公的。那么没有题主婚前的首付和部分已还的款,她老公还不知道住哪儿呢。
三、有婚前书面约定,婚后房贷由题主支付共同生活开支后高出的收入来还。这个就没有争议,即使离婚,房子归题主所有,不参与分割。不过是不是公证一下更好呢?
四、装修的问题也复杂,一起装修花了十万。贬值了只值六万,两人共同承担,女方补偿男方三万。
如果男方全额装修了十万,到离婚时装修只值六万,那么男方得六万加上贬值的一半有两万,共八万。
不离婚当然最好,万一离婚那就得掰扯清楚,所以还是觉得有约定清楚明白,少费精力少撕逼。
也有人说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的事,还结它干嘛?现在离婚率这么高,不都是结了婚的人做出来的事吗?所以人会怎么变连自己都没法保证,就不要空口说白话。前一分钟还爱得要死要活,后一分钟可能就盘算怎么踢走你。
总之,婚姻离不开情和钱。婚前想想清楚,愿意赌一把那就啥都不用计较,愿赌服输。是理智和情感并存型的,那就来个婚前约定,平平和和过日子,真到了那天,至少情没了钱还在。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该套房屋是女方婚前付的首付,并且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婚后有继续还贷的这种情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的产权应当是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里面的婚后所发生的贷款,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用区分到底是女方个人支付还是男方支付,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那么婚后不论哪一方所获得的收入都是属于共同财产。
所以即便婚后依然是由女方一个人来支付贷款,男方依然有权获得贷款的一半。
当然,如果女方有证明,她所支付贷款的资金来源是婚前财产,那么有可能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是如果是婚后的工资收入,肯定属于共同财产。
女方婚前买房,如全额支付房款且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离婚时不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如女方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且产证上仍然只有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及房产增值占比部分一半作为对男方的补偿。具体案件可以咨询律师,有一套完整的运算公式。
题目给的信息不明确。买房的时间节点是什么,婚前还是婚后?房产证登记者是男方还是女方?装修费用是由谁出的?这些信息都没有。
我们假设女方的一套房是个人财产购买,房产证也没登记男方名字。那没有赠送及其他协议的情况下,这房子的属于女方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注意婚后虽然男方未参与还贷,是女方用自己的工资还贷。但是婚后女方的工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还贷部分的50%以及增值部分的50%这些都是男方的,但是实际案例中法院会根据现实情况,比如男方是过错方进行适当调整。还有一种情况,女方还贷的钱不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自己父母明确表示是帮女儿还贷的,那这种就跟男方没有关系了。
这里还涉及装修费用,如果房产因婚后装修导致升值的。婚后用夫妻俩共同财产进行装修的,升值部分也是原则上按照50%划分的。
这里还有个加名问题,如果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所买,因感情升温而加了男方的名字,那就视于赠与。婚后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即使男方未参与还贷),这种情况下的分割是各占50%。
注意一点,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女方婚前付首付,婚后还贷。
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男方未参与还贷,但因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故女方用于还贷的钱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还贷。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是女方有证据证明还贷的款项是婚前个人财产支付,则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若婚后父母为子女付首付,婚后还贷。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若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则将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双方未解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双方未解决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