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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有什么意义?
杨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请不必为当地政府点赞。
用课本打两逃学学生,由于家长的无理取闹而被教育局追加处罚事件,终于以当地政府决议取消处罚,杨老师反而调往五莲一中而结束。
今天一天,此消息再次刷屏,许多为此声援的网友,特别是我的同仁们欢欣雀跃,仿佛扬眉吐气了一般。
此次当地政府的决定有着积极意义,一方面杨老师得到了公正的对待,让一名好教师得以继续为教育事业释放情怀;另一方面,也让广大教师看到了教师利益保护中的积极的一面,更对以后其他地方在处理教师时,是否还会权力任性,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看到一名网友的文章,说要为当地政府点赞,对此我实在不敢苟同,我们为什么要点赞,这不应该是地方政府应该做的事吗?而且此事处理得就一定很合适吗?
许多网友很兴奋的是,大家认为这不只是杨老师的胜利,而是所有发声网友们的胜利,是全国教师集体的胜利。不能说网友的发声对此没有促进作用,但试想,不是连人民日报这样的主流都发声了,市级会派督导组进驻进行专项督导,不是有上级的督促,当地政府真的会有这么英名的决定?
就撤销处罚的决定,个人认为有两个值得商榷的地方。
一是对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严肃批评”,这岂能只是严肃批评了事。正如人民日报今天的评价:
二是杨老师调到五莲一中真的合适?感觉胜利的网友别喷我,前期我也是积极声援杨老师的一员。
虽说追加处罚不适合,追加处罚的理由更可笑,但杨老师的行为毕竟有错。也因此此次只是撤销了追加处罚,但并没有撤销其第一次的处罚。那么将杨老师调往更好的五莲一中是什么意思呢?是奖励?是安抚?还是补偿?不管是什么都感觉有些怪异。
我先来引用一段人民日报的评论:
规定应该是严肃的!不能因为某种“压力”或者“胡闹”,就破坏制度!随意加大处罚力度,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发生在五莲的这件事,最终处理结果还是非常积极的,至少有以下几点意义:
一旦任由加大“自由裁量权”,将会消解制度的尊严。会导致执“罚”混乱!
例如,教体局本无“诚信系统”执法权,却要将杨老师无情“拉黑”!教师的绩效工资管理规定,明明指明“绩效工资是对教师过去的一年工作表现的综合评定”。可五莲教体局却要将杨老师未来的一年绩效先扣光光,这本身就是不合规的!你自身都不合规,你又有什么资格来给别人处分呢?
教师的惩戒权,自古以来就是天赋权力,未曾想到了今天,却成了“过街老鼠”,教师不敢行使“惩戒权”了!直接导致教师对学生说不得、骂不得,更打不得!老师对学生管也不好(怕被追责!),不管也不好。(教育学生乃是教师职业使然,教师真的不愿意看到学生被放任自流!)
安徽铜陵周老师因管理学生,被学生家长殴打、辱骂,最终不堪其辱,愤而投江自杀,终酿悲剧!
山东五莲杨老师最终被恢复名誉,调往更好的学校,继续从事她钟爱的教育事业。
好老师不应该遭受这样的待遇!客观讲本着教书育人的责任,老师认真负责,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大力宣传和保护教师。但是,在我们国内只要牵扯到教育纠纷,主管部门及学校就将责任全推向教师,担心什么?担心问责!这个社会需要正能量!中华民族自古至今尊师重道的美德需要我们每个人维护,教师不仅在授业,而且在育人,育人在首位!十年树木,百年育人,希望我中华民族不仅经济赶超世界列强,德育也能感化世界诸强。到那时,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屹立在世界诸强之上!谢谢!
这个是非常具有意义的。
看一下那个傻家长,他提出了三个要求。第一个要求是赔偿30万,第二个要求是让他的成绩很差的孩子去读当地的重点中学五莲一中,第三个要求是开除杨守梅老师。
我就很奇怪这个家长究竟是不是失心疯啊?现在网上的报道就是他们已经达成了协议,杨守梅老师的处分决定已经撤销,而且能够到五莲一中去任教,这个翻转的剧情让我有些不解。
首先,这个家长三个要求完全不可以接受,如果剧情没有翻转的话,那前两个理由绝对是不可以接受,打一下你的孩子就赔30万,3000都不值,换成是我300也不给。第二个要求一个成绩这么差还逃学的学生,因为这件事可以让他,破例到县区的重点高中读书这是不可能的盛事情。至于开除杨守梅老师这是上级一向的和稀泥的做法,也是在我们意料之中的。
如果这一次他们真的撤销了所有的开除处分,还把她送到五莲一中去任教,那就是承认了她是一个好老师。他们这次的判罚不但让自己丢尽了脸,而且向人们说明了这些和稀泥的做法,是不是从此以后就做不下去了?真心的希望以后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不要再拿老师来开玩笑了。上级的那些人谁做错了事情谁就得问责。
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追加处分被撤销,维护了教育正义,保护了优秀老师,打击了“校闹”行为,批评了教育局、学校,可谓大快人心,意义非凡。
1.五莲教育局行政乱作为事件暴露了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校闹”的妥协,对于教师管理处置失当,此事可以让其他县教育局举一反三,深入思考。
教育局作为教师主管部门,本应该维护学校教育行为的正常进行,但是许多教育主管部常常没有原则,失去底线,对于学生无理取闹的学生家长采取一味妥协退让,或者采取息事宁人和稀泥的态度,丧失立场,缺乏旗帜鲜明的态度,更缺乏处置事件的方式方法。
通告中指出:“对教体局提出了严肃批评,责令其撤销对杨守梅老师追加的处分”!这个措辞还是相当严格的。可以这样说,五莲教育局这份追加的乱作为处分决定严重影响了五莲县的形象,所以才有县委县政府的出面干预,纠正了这一错误,其他地方教育局一定会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依法行政,维护教育公平,这是教育局的份内事情。
2.“校闹”行为是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行为,学校的妥协只会纵容,学校、教育局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维护教育秩序正常进行。
作为教师,作为富有正义感的家长,作为有着是非判断的社会各界是非常反感一些家长的“无理取闹”的。
教师在教育中难免犯错误,但是教师的初衷一定是对你家孩子不存在恶意的,所以家长当有什么不满或者建议时,完合可以采取心平气和的态度进行沟通交流,从而解决问题,达成教育意愿,如果上升为校闹,那么法律也是不会允许的。
我们县曾经发生一起校闹事件,当时某个村里的支部书记掌掴老师拍成视频到朋友炫耀,恰巧被县委某领导看到了,当即交由县纪委查处。这位村支书记当即被撤职,处以7日行政拘留。
“校闹”是没有市场的,如果涉及违法还将受到法律制裁。即使有些预某,只要不合法、不合规也注定是不能得逞的。网传这两位学生家长向杨老师索赔30万、保送孩子去五莲一中高中就读,从通告里看,似乎这个要求没有被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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