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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让你感到震惊意外的刑事案件?
提到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一个毛骨悚然并震惊国内的案子,在2005年7月27日,北京发生了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杀妻分尸案,只因为公公婆婆过于溺爱小女儿而导致的婆媳之间的矛盾。最终丈夫残忍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并将其分尸,而这一切都被年幼的儿子看到听到。
李某是方某丈夫,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儿子,李某有个妹妹,一直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一直对女儿非常溺爱,无论什么要求都会满足女儿,而这一切让李某的妻子很是郁闷,无论在家做什么事都要为小姑着想,小姑的能力很差,嫂子也是不停的迁就忍让,可中午因为一些事情他与公婆闹翻了,不让他们再来看自己的孙子,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公公婆婆非常想念自己的孙子,于是就来到了方某的家里,由于双方之间的矛盾,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意外发生了,丈夫因为生气方某对自己父母的行为,用铁锤打伤了方某,而后和父母及后来的小姑一同将方某分尸了,而这血腥恐怖的场面被儿子听见了,使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残忍的伤害。
这个案件非常令人意外和震惊,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样的行为发生,一切都源于溺爱。
案件陈述:2013年,山东费县的一对夫妻突然消失,警方搜寻后,在离受害者家不远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了夫妻二人的尸体。而其中女受害者的尸检结果令人发指!
而其中女受害者的尸检结果令人发指!女受害者身上各种淤青,抓痕,咬痕,一个乳头被咬碎,另一个被一根牙签穿透。最终警方抓获四只禽兽嫌疑人。
第一主犯 张学军 他是本案里犯罪团队的策划人,团队核心分子。此人从小无父,母亲出走,奶奶抚养长大。读到初中后不再读书,开始到处流浪,盗窃。曾经于20岁前后盗窃被抓,是个“二进宫”分子。犯案时25岁左右的。
第二主犯 王吉营 自小也是不学好,新泰网吧里结识了张学军,觉得张学军脑子好使,混社会经验足,后就和张学军到底流浪打劫。犯案时21岁左右。
第三罪犯 付刚 通过王吉营结识的张学军,也不是什么好人。虽然加入团伙是新人,其残忍手段可不像一个新手,而且他伤害女主是最厉害的一位。犯案时25岁左右。
第四罪犯 赵某 他是本案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因未成年获得了夸大处理。
这起案件整个作案过程堪称近些年来最不能让人容忍的案子,四名恶魔用惨无人道的手段对夫妻两人进行百般折磨后残忍杀害,尤其是他们供述使用的那些手段,让作为旁观者的大众感到毛骨悚然。
据电视台报道,夫妻两人是刚刚结婚的小夫妻,非常幸福的家庭。没想到还没度完婚姻的甜蜜期就被这四个恶魔盯上了,这四人通过密谋偷袭开始作案,再到控制两人之后,对男子进行数次暴打,并且为了好控制把他的裤子拔掉进行捆绑囚禁起来,对于女主的迫害这里就不多加陈述了,因为他们的手段太过残忍。当然,做这一切就是为了钱,所以他们威逼利诱男主把银行卡密码说出来,然后安排人去取了钱。最后把夫妻两人残忍杀掉,抛尸河中。由于河水不深暴露太快,所以他们把两人的尸体藏在了山上的山洞中!
前年我们小区门口的小河里发现了一名浮在水面的年轻女尸,长长的黑发,尖尖的高跟鞋,面相特征漂亮,可为何投河自尽还是被人谋杀,成为了小区居民们一个长久谈论的话题。
后来一一解刨拉出小区监控还原事情的真相,结果是这样的:
这个年轻的女子半夜12点进小区的,她是来看住在这儿的前夫和孩子。由于已经离婚,而且这个女子的工作是陪酒女郎,所以前夫坚决不让她看自己的孩子。
女子在门口一度哀求前夫让她看一眼就走,可他连门都不开,女子蓬蓬蓬的敲了一会门,孩子在嘤嘤哭泣要见妈妈,可最终还是被前夫的冷血加淡漠给拒绝了。
小区门口隔着马路就有条小河,平时白天晚上钓鱼的人很多,女子应该是半夜喝了好多酒过来的,推测一下想不开,就纵身一跃,在酒精的驱使下就走上了不归路。
他是被一早钓鱼的人给发现的,所以身体还没被水浸泡的变形,捞起来的时候强看的人堵满了整条河,大家在惋惜的同时也深深体会到,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再怎样守得云开就会见月明。
结语:要想婚姻的完美融合,必须双方的付出和尊重才能让彼此走得更远更长更幸福持久。
女子由于喝多了酒,才会发生这种事情,可最终尸检下来说女子死前发生过性行为,小河边没有摄像头,到现在搞不清楚事实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这起震惊意外的刑事案件依旧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被连续性侵两次报警,因为之前没有反抗,比较难取证,所长就决定设局,等再来的时候,抓个现行。令人震惊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案犯又得手了!
有一家人两兄弟共有三个孩子,但都需要外出打工养家,所以他们就决定留下大嫂,在家带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很小,分别是三岁四岁和六岁。
因为家里没男人,不幸被镇里的一个混混盯上了。这混混姓刘,矮矮瘦瘦的,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偷摸拐骗的人。有一天半夜,他偷偷爬过围墙,到了卧室里,大嫂被惊醒了,但是混混手里有刀,考虑到有三个那么小的孩子,大嫂没有反抗,混混完事就走了。
第二天大嫂即犹豫又矛盾,加上白天要带三个孩子,也确实很多事情,模模糊糊的还没考虑清楚,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结果晚上混混又来了。
第三天大嫂果断的去派出所报了警,因为大嫂完全没反抗过,所长觉得取证比较困难,就决定设局:厅里安排几个人,抓个现行,人证物证皆在!
大嫂起初是不同意的,但想想所长说的确实没错,加上混混没有其它过激行为,又有警员在厅里,想着不会有事,就答应了。
当天晚上在厅里埋伏了三个警员,等啊等啊到了下半夜,混混真的又来了,带队的按事先商量好的:房间有呼叫声或者三分钟后,冲进去抓个现行。
没想到三分钟后,警员冲进去的时候,混混已经得手了,并穿好衣服正在翻墙逃走。于是赶紧去追,没想到混混人矮矮瘦瘦的,跑的还挺快,体力也好,那叫跑的如行云龙腾,楞是追了两天街都没追上,辛亏第三条街有个保安听到声音,跑出来把混混逮住了。
在警员盯着并时刻守住的情况下,依然被罪犯得手了,这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各位看官,这正是:
1981年,我在外地上学时,看见了一件意外的事件。
我们的学校,是位于市郊的一个农村边上。过去曾经是一个大地主的庄院。解放后进行土改时收归国有,文化大革命时曾经成为“五.七干校”的校址。学校屡经修茸、扩建,逐渐扩张到了一条大干渠前。后来又越过干渠,修建了教师宿舍和足球场、篮球场。球场的东面,就是我们学校这个村的集体菜园子——虽然1981年了,但是因为这里的村集体搞的好,劳动日超过一元钱了。一个农民每月收入30多元,队里还发粮发菜,要比城里一般的工人收入还高。因此人们不想包产到户,还坚持集体劳动。
那天是个周日。我因为无事可干,就一个人站在横跨干渠的小桥上,看村里的人们从干渠里担水。越过学校的足球场,送到栽种菜苗的地里。村里的人在桥的一侧用木板挡在桥下,抬高干渠的水位。即使如此,由于上游来水减少,干渠内的水位也越来越低。担水的人们只能顺着渠边挖出一个个台阶,逐渐接近水面。用挑水桶扁担上的钩子钩住水桶,往水里一甩。先甩满一桶放在台阶上,再勾一只空桶。甩满后两只桶一起挑起来,送到地里。
有个女的来挑水。她先甩满一桶,放好后又去甩另一只桶时,没掌握好力道。桶梁和扁担钩子脱开了。于是她用扁担上的钩子去钩桶梁,几次都没有钩上。这样,流水作业的人流被堵住了,在干渠堰上站了不少人。
这时,一个队长模样的人下到渠里,边斥责女的无能,边接过扁担,去钩水桶。水桶没有勾上来,却被水下什么东西钩住了。使劲儿一拽,从浑浊的水里突然伸岀一条苍白的胳膊和手来!紧接着一个身穿黑衣的死人被从水里拽了出来!
众人大吃一惊!水边的那个女的更是吓得一声尖叫,腿一软就滑进了水里。离尸体更近了!她爬起来,一身泥水,又滑了几跤,终于爬上了干渠堰,边发抖,边惊叫。
我也被吓了一大跳!头皮发麻,全身都觉得汗毛直竖。太吓人了!
不到一个小时,市公安局的三轮摩托车来了。三人下到水里,把尸体捞上来,抬到小树林里解剖了。后来听说是抢劫团伙在公路上作的案,杀人后又绑了块石头,抛尸干渠。那几天水大,顺水流到这儿来了。
你听说过哪些通过蛛丝马迹破获的案件?
你听说过哪些通过蛛丝马迹破获的案件?
2000年11月广东省南海市西岸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报案,声称他(她)们的一双年幼的儿女不见了。于是派出所赶紧出警,到了报案人家里勘探现场……。
据报案人讲述,他(她)们的儿女大的6岁、小的4岁,一直在家跟着他(她)们继母玩耍,继母现已怀甲6个月,因此不能再外出打工,家里的开支,全仗孩子的爸爸在外地打工挣钱,来维持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开支。
一双儿女不见了,孩子的继母便打电话通知孩子的父亲回家一起报案。
警方接到他俩的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察们展开调查,然而经过半年的调查也没有个满意的结果。警方再从受害人平时的仇人上找突破口,通过问受害者的家人,他说他们一家人祖宗三代没有仇人。警方这就纳闷了,能又是谁作的案,难道是两个孩子在人间蒸发了,真是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警方又想到去他家的附近山上看看,是否能找到一点蛛网马迹。于是警方就到他家方圆二、三里以内的山上去寻找对破案有帮助的蛛丝马迹,结果当警方走到距离受害人家大约一里路时,在半山腰上,发现别的树木技叶茂盛、翠绿青嫩,而其中一棵小树的技叶枯黄、掩掩一息,警方马上想到是否树底下有尸体。他们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于是赶紧让人把树刨出。结果果然不出警方所料,树底下果真埋有两个小孩。警方通过对尸体认真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外伤,估计是熟人作案。
因此警方就围绕着受害者家人展开了调查,首先怀疑的是其继母作的案,因为她又怀孕,会嫌两个孩子是她将来的负担,所以采取了不可告人的手段掩埋了两个孩子。警方认识一致后,迅速将受害人的继母传到派出所进行审讯,通过审讯终于使她承认了把两个孩子骗到山上,领到预先挖好的坑前,狠毒的把两个孩子推到坑里,然后用土活埋。真相大白后孩子的父亲后悔莫及,为死去的两个年幼儿女痛哭流涕。受害人的继母被以法收监,等待她的是法律的严惩。
好多年前的真实案例,上了本地的报纸,县份上发生了公路抢劫案,那时公路上还没有监控,警方岀案后到现场调查,可是,抢劫者早已无影无踪。一个有经验的警察就在现场附近转一下,看见小树林有一堆新鲜的粪便,就凭这堆粪便就破了案,因为,擦屁股的纸用的是一张考试的卷纸,上面居然有学校、班级、人名,再调查原来是几个住校的学生干的。
2002年5月,河北定州破获一起特大连环杀人案。
一个以周某、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1998年四年时间里,先后在四川,重庆和河北省的张家口、定州、涿州等地疯狂作案49起。
其中抢劫杀人12起,特大绑架案一起,爆炸案一起,抢劫32起,其他犯罪三起。
由于案发时间长,作案地点飘忽不定,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手段又异常残忍,从来不留活口,所以在案发前,从来没有人怀疑,这些案件是同一个犯罪团伙所为。
而这起系列抢劫杀人案的破获,其中也充满了非常偶然的色彩。
十几年前,在黄旗堡镇车埠村,有一家沿街的超市,有天晚上突然起火,大家把火扑灭以后,发现超市主人被人杀死了,超市只有男主人自己在那儿住着,啥时死的也没人知道,民警查了半天,由于现场被救火的群众破坏了,一点头绪都没有。正在民警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个一直在现场帮忙的死者的好朋友说,他晚上来超市的时候,主人还好好的,这才不大一会儿,就出了这事儿!民警就问他,你来干什么了?本来也没怀疑他,就是随便问问,他说是来买了两节手电筒电池,民警就问他,你买的电池呢?他回答不出来了,一下子就露馅了!后来据审问,原来凶手跟死者是很好的朋友,死者傍晚凑好了钱,打算第二天去进货,凶手晚上没事来玩,主人也没背他,就闲拉呱,把这事跟他说了,这凶手就起了贼心,趁主人不备,将主人杀死,把钱拿走了,为了灭迹,又放了火🔥,然后不放心,又来帮忙,结果被警察👮给问出来了!真是天网恢恢!
我一个从事警察职业的朋友跟我讲述过一个靠蛛丝马迹破获的真实案件。
某派出所民警,在办完案件骑电瓶车回派出所的路上,偶然间发现一对父女装扮的人走在派出所门前对面大街上。奇怪的是,这对父女装扮的人,父亲穿的很时尚,发型也很潮流。而女儿就是普通农村女孩的装束,比较邋遢,好像脸也没洗。他凭直觉就觉得他们可能不是真正的父女关系。
于是民警掉头对这对父女实施了跟踪,由于民警穿着便服且路上人也不少,因此并没有被他们俩人发现。经过跟踪,最后民警看着他们进入了一家宾馆,觉得事情不太对劲,就打电话像当天值班的副所长进行了汇报,副所长指示盯住人,一会增援民警就会赶到。
增援民警到达楼下以后,经过询问,宾馆老板说那个男的是外地人经常带不同的小孩子进出宾馆。在确定那名男子的居住房间以后,民警破门而入,当场将该男子控制。
事后经过审讯,该男子交代他是拐卖儿童犯罪团伙的一员,主要负责看货,就是让有意向购买的人看一下孩子的状况。公安部门没有就此停下脚步,他们深挖线索,最后破活了一起有组织的拐卖儿童的案件。
宋朝时,提刑官宋慈曾破过一件杀夫命案。
某日,有人发现,城外的一处枯井里有一具男尸。宋慈接到报案后,立即带人去现场查看,并对死者做了尸检,发现死因是砒霜中毒。还推知,枯井只是抛尸地点,不是案发现场。
为了确定死者身份,宋慈命人在现场搭起席棚,陈尸于棚内,同时发布通告,让人们来认尸。
这日,一名少妇来认尸,她的举动令宋慈生了疑。只见她远远便哭泣道:“夫君死得好惨!”到了近前,也不辨认死者面部,就伏在尸体上痛哭流涕。宋慈问她:“死者可是你的丈夫?”她闻听,才匆忙看了一眼死者面部,然后答道:“正是他!”而且,宋慈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该妇外披丧衣,但衣袖之内,隐约可见有艳红的衣物。
少妇名林氏,宋慈断定她有重大嫌疑,便去她家做了勘查。在一处偏房内,宋慈发现了一个木柜,有一人多高,上面放着几个酒坛。凑近一看,在木柜的上沿,有几丝红线嵌于木料的缝隙中,这红线让他想起了林氏内穿的红衣。
他盯着酒柜,问林氏平时是否饮酒?林氏答从不饮酒,柜上酒坛是丈夫放置的,她因身高不及,从来没有触碰过酒坛。言谈中,她的眼神闪过一丝慌乱,又让宋慈抓到了。
宋慈厉声喝道:“脱掉丧衣!”林氏不从,被身旁衙役强行褪去,果然露出了一件红色衣裙。宋慈取下柜上的丝线比较,正是来自林氏身上的红色衣物。显然,这分明是林氏伸手搬动酒坛时,因身高不足,行动不便,不小心留下的物证。可见,她说从不接触酒柜是撒谎,撒谎则必有内情。
宋慈将林氏收审,很快便招供出杀夫真相。原来,林氏家隔壁有家酒楼,掌柜名叫孙二,他觊觎林氏家宅,想攫取来扩大酒楼规模,又不想出钱,便想了一个毒计。
孙二先讨好林氏,频施小恩小惠取悦于她,二人便勾搭在一起。然后,孙二向林氏表白,二人要做长久夫妻,并鼓动林氏除掉丈夫。
林氏起初不肯,但孙二又使了个坏主意。他策划了个时机去林氏家幽会,故意让林氏的丈夫发觉,林氏从此经常遭受丈夫毒打,苦不堪言。再后来,孙二交给林氏一包砒霜,让她下在丈夫的酒坛里,林氏照办,于是毒死了丈夫。
为啥说杭州碎尸案存在两个疑问?
探讨一下。
这也就是一起恶性“技术型”案件。侦破不会很难。留下的疑问很多,而不是“案件的本身”。
万千年来,人类社会的进展一直都是“粗犷”型的。都是从“宏观把握的”。由于客观条件的“局限性”,无法在“细微处精确到位”。中华“精彩亮点多”,世界仍是大家庭。各国现状差异大,人类思维向“微观探索事在必行”。“需要精确计算”了。
如何扫除人类稳定、发展、和平、幸福进程中的障碍,是关键。
障碍有几种。贫穷、落后、愚昧、供给不足、配置不平衡、逐利盲道等。这就是世界社会动荡、战争不断、恶斗不止的“根源”。反映到不同的国家,就会出现程度不同的各型案件。不乏“恶性案件”。中国“恶性案件”的比率是很低的。也多在“支流层面”。但是,根除还需要时间和努力。
极度恶劣的“涉命”案件,多是财、情、恨、仇。如何能彻底“消除”“盲动”“心理”,很主要。这准确的说“如何来疏导烦闷时的心理”。国家的精准扶贫,为解决此问题从源头做起。法律警示,竖起了安全线。个人“心理”的“自我救助”,就靠自己、家人、友人、社区基层“共同加力”了。这是“最后的山头”,但是不破还不行。所好中华民族文化、中华思想、中华理念、中华追求是过硬的,为“攻克”最后的“山头”提供了“根本保证”。
偶发的“凶残案件”,伤害的都是生命,伤害社会稳定的资源。有很多本来都是“不应该发生的”。这最后“一毫米”的间隙一定要“愈合”。
谨参与。
杭州碎尸案已经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就是同床共枕十几年的丈夫许某某,作案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令人发指。
就目前杭州碎尸案中,让亿万网友还存在两个疑问,这两个疑问也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的主要原因。因为在许某某犯罪的证据链当中,公安部门还没有进一步的证实或者向外公布。
疑问一:邻居说的话是否属实?
对于失踪来女士住的小区的房子隔音效果非常的差,特别现在住的属于小公寓式的房子,平方在50多平米,隔音的效果更差了。
据公安部门的调查,在案发的当天晚上家里面用水量达到两吨,这两吨水流的水需要很长的时间,不可能听不到流水的声音。而且冲的是分解尸体的软组织,这就需要水量比较大。
根据事实论据在反映了没有听到水的声音,而且第2天就搬走了,这说明了这个邻居说话的真假程度难辨。或者有可能是公安部门特意安排没有听到邻居的流水声,不要打草惊蛇。
疑问二:许某某是如何把人体大骨和作案工具转移的?是否有作案同伙?
公安部门已经对小区所有的住户,包括冰箱,洗衣机等处全部进行的搜索,而且也对地下停车场连续4次的全覆盖的搜索,结果没有发现大骨的存放位置。
这就说明了大骨和作案工具已经转移到小区之外,而这一点也得到了许某某犯罪嫌疑人的承认。但目前这个过程还没有对外公布,所以这个问题成了最大的疑点。
毕竟小区里有监控,而且根据公安部门公布的信息来看,监控是封闭式的,也就是监控与监控之间能够形成封闭链接,没有出小区的死角。这就让人怀疑许某某作案是否有同伙?
总之,目前杭州碎尸案尽管已经真相大白,于天下犯罪嫌疑人也抓捕归案,也承认了犯罪的事实。但现在还存在一些疑点,尤其以上的两点疑点,让亿万网友百思不得其解,不断的提出个人的猜测。这个答案只有在公安部门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以后,才能正确的答疑解惑,大家只有拭目以待了。
牵动亿万网民的杭州碎尸案,经过杭州警方18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功告破。这是一起典型图财害命案,许某某为了达到霸占二婚妻子来女士的数百万存款和价值千万的三套房子,精心预谋残忍杀死来女士。但是至今案件有两点细节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一:许某某将来女士分尸后,按照网上说法,她是将来女士身体大部分组织通过下水道冲入化粪池。为了防止中途堵塞,少不了用了大量自来水进行冲洗,据说用了两吨水。众所周知,污水经过下水道时,发出的声响很大,居住在来女士楼下的住户应该能够听的清清楚楚。许某某用自来水水长时间冲洗下水道,为何楼下的住户在案发后,没有一家觉得反常而报案呢?是许某某在后半夜利用人们熟睡之机,将来女士的身体组织抛入下水道进行冲洗,还是另有隐情呢?,
二:人体的颅骨、腿骨、盆骨等大型骨头根本不可能被剁碎,更不可能顺着下水道冲入化粪池。许某某将来女士分尸后,是如何处理这些大型人骨的!据说,是被他分次带到外面分散抛弃。但是,来女士失踪后,警方查看了小区及附近6000多段监控录像,为何没有发现许某某拎包抛弃来女士尸骨的影像呢,会不会有同案犯的存在!如果有,这个人会是谁呢!
如今,许某某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以上两个疑点如同迷雾萦绕心头。我觉得智勇双全的杭州警方,对这两个疑点早就了如指掌。他们之所迟迟不肯公布许某某的作案细节,是因为许某某的作案手段过于残忍,会给我们带来恐怖的感觉。但我们相信:杭州警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如果真的有同案犯,早晚会被缉拿归案。
这个案件据当地公安部门说是已经侦破了,明眼人一看就是疑点重重。
其一、犯罪嫌疑人碎尸的地点在哪儿?
其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是什么?在哪儿?
弄不好又成了《红楼梦》中的断案。
虽然案件告破,但从一开始我就有两点质疑:
第一,他怎么做到孩子在家里的情况下没有发出一点响声把人分尸的?
第二: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是怎么做到干扰警犬搜索的?
杭州杀妻案终于告破了,杀人者果然是来某某的老公!我们一方面为警察持之以恒不懈努力坚持破案的精神而拍手称赞,一方面为凶手为了图谋财产而不惜残忍杀害自己妻子的罪恶行径而愤怒不已,同时,又对这个案子的一些细节问题提出自己的疑惑!
杀人碎尸,你能够想象到那血肉模糊的画面吗?在那狭窄的卫生间里,一个男人肢解着一个女人的尸体,而且还要弄碎,这需要先一小块一小块的割掉,然后再一点点的绞碎啊,这一定会在卫生间里留下一些血迹和人体组织,即便是他再打扫,也会有迹可循的吧?气味也得有啊,为何当初警察搜家的时候一点线索都没有发现呢?警犬都不管用?
因为那些大的骨骼是无法用马桶冲洗去的,他只能拿到外面扔掉。可我们知道,案子发生后,警察仔仔细细的查看了附近所有的监控视频,按说要是男人出去扔东西,一定能发现端倪的啊。他总不能藏怀里吧,怎么没有注意他提着什么东西出去的视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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