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房产纠纷条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老人房产纠纷条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亲去世前未经其他子女同意私下把自己名下房产转售小女合法否?
您好!
如果房产完全是题主父亲的个人财产,从合法性上来讲,没什么问题。
但是,这里会涉及到两个问题:
这两个问题,对于合法性、遗产的继承问题都会产生影响。以下分别说明一下:
题主仅仅提到父亲“自己名下房产”,那么,是否能够确定这套房子完全属于父亲个人,就是影响过户给小女合法性的关键。
名下的房产,不等同于100%属于个人,有可能是题主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这只是提示,具体情况还请题主自行判定。
如果不是父亲个人的,他能否单独处置?——理论上是不可以的,但是现实中也有处置成功的。如果题主父亲单独处置了不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这个交易就涉及到无效的问题。
如果题主提到的“转售”是赠与的话,本部分内容可以略过。以下阐述,均是按照“买卖过户”来理解题主提到的转售的意思。
买卖,是双方交易的一个过程。但是,亲属之间的买卖过户,会有两种情况: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就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
知其子女莫如其父,子女中谁孝顺,谁不孝顺作为父亲心里一清二楚,明明白白。你父亲秉承着谁孝顺谁受恵的王道是完全正确的,也是最公正合理合家规的。
他如果不这样处理,就失去了道理,就助长了一些子女不孝顺,不报恩而占便宜的现象,对付岀多的子女是一种极端的不公平。
当然合法,理由如下。
首先,既然房子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就说明你父亲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依法对房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为物权属于绝对权利,因此在你父亲行使所有权时,任何其他人都不得干涉。
你父亲出售处分自己名下的房产之前,不需要昭告天下,也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包括作为子女的你们,所以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私下转让的问题。你们不是房子的共有权人,你父亲转让财产时不需要征求你的意见或者取得你的同意。
虽然你的父亲这么做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我个人并不同意他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他想卖房子可以,完全可以把所有的子女召集起来告诉他们谁出价高房子给谁。
至于他的小女儿问题更大,说得简单点,没有这么办事的。就算你父亲不和其它子女说这个事,她作为买房人不应该考虑到其它兄弟姐妹的感受吗?如果她明明知道其它兄弟姐妹会有意见或者不同意继续这么做。那么,其他的兄弟姐妹有理由怀疑她的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你好,这种情况下合不合法要看这套房子是不是父亲一人所有的房产。
第一种情况是,父亲名下房产属于父母亲共同财产。
因为房产在登记时,虽然是父母亲共同财产,但往往登记在父亲或母亲一人名下。则仍然属于父母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父亲一人把房产转售给小女就不合法。原因是,父亲只能处分属于自己名下的 一半财产,如母亲在世,则房产分配按下列份额分配:
首先把一半要划归母亲所有,另一半属父亲遗产。由于有遗嘱,所有这一半由小女一人继承;
如母亲先于父亲去世,则其中一半由父亲所有,另 一半由父亲和几个子女共同继承。如有三子女,则由父亲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属于母亲的一半遗产,即父亲和每个子女每人12.5%。父亲份额为62.5%。
第二种情况是,房产为父亲一个财产(如房产是母亲去世后父亲一个所买)。
在这种情况下,父亲以对该房产有绝对的处分权,他可以把房产以赠送形式过户给小女或任何一个子女,也可以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小女或其他子女,也可以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小女,因为 这房产是父亲一个财产,与其他几个子女没有关系,所以不存在所谓“私下不私下的问题。
我觉是作为子女,对父亲的以房产的处置不管有多少想法,但这是合法的,父亲肯定有父亲的想法,理解吧。
这里首先得厘清一个句子含义。
即提问中所说的父亲名下所属房产。
一,可以理解这就是属父亲个人的合法房产。
既是父亲的合法房产,房主不管转售或赠予给小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二,父亲名下房产,只是以父亲之名登记,实际上该房屋还有共有人,如父亲的配偶,即子女们的母亲,当父亲以个人名义转售或赠予给小女时,需征得共有人的同意,但也只有房屋共同拥者才有权提出异议,与其他子女亦无关系。
所以,不管何种情况,应该与子女们无关。
当然,如母亲早逝,且没留下遗嘱,对于母亲拥有的那部分,子女们仍可按《继承法》主张应有的权力。
从产权角度来说,房屋登记在父亲名下,就属于父亲的财产,父亲有权独自处置该房产,不需要征求子女的意见。因此,父亲将房产转售给小女儿的交易是合法有效的,并不需要征得其他子女的同意,无论交易金额是多少,或者是无偿赠与给小女儿都是合法有效的。
但实际情况可能有点复杂,关键在于这套房产是否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这个问题没有提及母亲,故假设母亲先于父亲去世。那么就存在以下几种可能:
1、如果该套房产为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父亲将房产转售给小女儿,其他子女就无权提出异议。
2、如果这套房产虽然登记在父亲名下,但实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其房产份额子女就有法定继承权。然而,由于在父亲去世前转让房产时,房产证仍然只有父亲一个人名字,就说明子女在母亲去世后并未分割遗产。在这种情况下,父亲未经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意而转售房产给小女儿,就属于无效行为。其他子女可以就属于母亲的那部分遗产份额提出异议,但需要提交房产属于父母共同财产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子女就此提出诉讼的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父亲转让房产时两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两年,或者母亲去世时间超过20年,就无法再提起诉讼。
3、如果房产转让给小女是父母生前共同商量决定的,那么,其他子女也就不再拥有房产的继承权,父亲在生前转售房产给小女,无可厚非,合法有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人房产纠纷条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人房产纠纷条款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