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债务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债务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以买卖形式赠与女儿的房产,能要求女儿付房款吗?
对于房产从法理上来说是不存在买卖赠与的,买卖是买卖,赠与是赠与,这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如果买卖的话在进行网签的时候是要注明买卖价格的,反之赠与则不需要,一旦注明价格实际上卖房方是有权利按照网签合同所约定的价格要求买房方支付购房款的!这个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而赠与的情况则不同,受赠人只需缴纳相应的过户费用就可以了将该物业过户到自己名下。当受赠人二次买卖的时候人如果该物业为唯一住房且老证满5年则减免成交价格的20%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五年唯一或者满五年非唯一都要上20%的个人所得税,注意这个税种是明确了由卖房方缴纳的!如卖房方和买方法在合同中有过税费缴纳的约定则按照当时约定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1.父母以买卖方式赠与子女房产,多是在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时采取签署买卖合同的方式,办理了过户登记。但双方没有房款的真正的支付与收取,也不会存在这方面的证据。2.假如父母在房产过户后反悔,或者是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父母子女的关系生变,父母要求子女支付房款,除非子女有相反证据,父母的主张应该人民法院的支持。3.所谓的相反证据,就是父母把房子赠与子女的证据,如录音证据、书面合同等,这些证据要能证明父母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过户手续中的买卖关系。4.子女向父母支付房款的证据,法院不会采信现金支付的说法。因为房产系大宗生活资料,交易金额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子女不可能拿着那么多的现金交给父母。5.子女若无法举证银行转账凭证,且这些转帐与购房有关,法院会支持父母的主张,判令子女按照双方的买卖合同支付房款。6.综上,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在节税考量上采取买卖方式过户,是最划算的。但如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也会留下隐患。建议大家在过户操作时,聘请律师参与,双方签署能够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且该协议最好采取律师见证的方式保存,一旦发生上述争议,调取该协议来对抗过户买卖合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被法院起诉还没开庭会不会冻结银行卡?
诉讼没有保全的情况下,判决生效申请执行后会被冻结银行账号。这个时间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如果债权人在诉讼前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者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会在受理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对欠款人的账号冻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应该是会的,我身边有真实案例。
一个朋友因为生意关系欠了别人10几万,人家把他起诉了,现在距离开庭还有十天,他所有的银行卡都被银行冻结了,现在卡里面所有的钱都不能用了。
由此可见还没有开庭银行卡是会被冻结的。
这个问题牵扯一个法律概念叫做“诉前保全”。
先简单回答题主的问题,被(原告)法院起诉,还没开庭会不会冻结银行卡?这个问题关键是原告方的态度。如果原告申请了诉前保全并被法院裁定批准,则被告方的银行卡、车辆、房产等财产有可能被查封冻结。
后边介绍一下诉前保全的知识。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比如,某甲诉某乙一百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为了避免某乙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以致原告方胜诉而执行不能,原告方可以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会审查原告的申请是否合法,是否提供了足够的担保,如果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提供了足够担保,则法院会裁定准予诉前保全,查封或冻结被告名下价值一百万的财产,将来被告败诉,如果耍赖(有保全耍赖就无意义了),可以处理被查封的财产用于执行。
注意,原告申请诉前保全必须提供等值财产担保。
有效的担保,可以使原告的存款、房产、车辆等。房产和车辆要求必须是登记在法院所在地区。如果原告没有上述财产,可以找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按担保价值缴纳一定费用),保函也可代替财产,起到担保物的作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债务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债务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