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被告的身份证是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被告的身份证是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去立案庭交诉状时法官为什么要求提供被告身份证号?你怎么看?
去立案庭交诉状时法官为什么要求提供被告身份证号?你怎么看?
这个主要是涉及明确被告的认定问题。
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的条件之一便是有明确的被告。怎么样才算是明确的被告?这个其实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若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必需列明的信息来看,那自然是没有身份证号码的要求。
但对于法院来说,明确的被告就是要有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客观说,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确实能够准确区分所有人。若是没有提供身份证号码,也有可能出现弄错被告的情况。而提供被告信息属于当事人的义务。所以不少当事人因为被告身份信息被卡在立案环节。以前因为调取户籍信息不方便,所以这个矛盾十分严重。现在公安机关也在律师执业方面尽量提供相应的便利,缩减调取户籍所需材料及程序。总体来说,调取户籍信息相对容易。所以也不妨调取一下被告户籍信息。因为你现在没有提供,若是送达方面出现问题,法院还是会要求你提供被告身份信息。
客观说,被告身份信息确实很重要。我们在交易活动中应当注意这个问题。有的当事人仅仅知道对方的名字,有的甚至连真实的姓名都不知道。若是知道的信息少,那调取户籍信息也是相当的麻烦。而没有被告信息,哪个法院立案都会存在障碍。这点大家还是需要注意。
去立案庭交起诉状法官要求提供被告身份证号没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并没有要求原告起诉时应当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号。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也没有要求原告起诉时应当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号。
综上二点,立案庭要求原告起诉时应当提交被告身份证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没有法律规定原告起诉时应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只需注明被告姓名、性别和详细住址,法院按住址送达文书,由被告在答辩状上填写。若被告庭审缺席时,由法庭调查核对身份信息,才有法律约束力。有些立案庭有此要求,是很不规范的行为,不符合方便群众诉讼的指导思想,并且未进入立案审判阶段前,查询他人身份证信息是非法的。
被告身份必须明确,具有唯一排他性,避免造成有人因重名被误告,提供身份号码是唯一的解决方式。比如,你叫“张三”,而正好在你们这个地方,又有另外一个张三,欠了钱,债权人去告他,又正好债权人不知道这个张三的真实住址,电话也停机了。反而是你,可能有固定住址和联系方式被人查到了,那么可能你就成了被告。当然,你可以通知出庭应诉证明不是你,但是这样太浪费你的时间精力。但如果你不出庭,法院又会缺席判决你还钱。这种情况,如果立案时要求原告提供被告身份号码,就可以避免了。要注意的,如果原告无法提供的,法院立案庭是会提供查询函的,原告凭借查询函可以去公安机关查询的,只要原告提供的被告的情况是真实的,那么就可以在公安机关查到身份号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被告的身份证是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被告的身份证是谁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