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法律证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法律证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想推翻原审判决,“新证据”如何提才有效?
您好!如果想推翻原判,那可能是二审程序。法律规定,二审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提交证据的。因为,如果要上诉,一审法院会把一审的案卷送到二审法院,那么一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都装在一审的卷宗里,二审法官都能看到,因此,不需要再提交一审的证据。
但是,如果上诉方有新的证据,证明一审的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向二审法院提交。新证据包括: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生的证据;2,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3,一审中当事人无法取得,申请法院调取而未得到准许,但是该证据对于判决结果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如果不是这些证据,二审就不必要也不能提交证据。
想推翻原判决,也可以申诉。申诉案件也需要提交新证据,新证据必须是能够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据。
其实这条只是解决程序问题,最终还是看实体。比如甲欠乙钱,乙列了两项证据,他觉得证据够了,但是一审法官觉得不够,就判乙输了。后来乙上诉追加了证据,二审法官这时候主要还是看事实,一般不会以不是新证据而拒绝。因为有个规则:认定事实确有错误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结合自已的亲身经历,浅诉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我曾经历过,这样一件事。因不服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到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做出维持县公安局,处罚的决定。无奈之下,只能到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维持了对起诉人的行政处罚,一审,起诉人败诉。但好多证据被起诉人知道。起诉人依法提起上诉。上诉状按要求交到一审法院。虽然经历了好多曲曲折折,但最终上诉成功。
上诉时,上诉人并没有提供新证据,只是对原有双方的证据,进行了梳理,对原有证据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了查询,在二审庭审中讲了出来。二审依法做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于改判。同时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本人觉得,在一审时,双方都会努力的,提供对自已有利的证据,遗漏的可能性,虽然有可能存在,但概率较小。况且一审在收到起诉状后,都会书面告诉双方,要提供一切证据,如在一审没提供的证据,到二审再提供为无效证据。
所以说,想推翻原审判决,除非你有原审的违规证据,否则你还是省点劲吧!
这个跟怎么提证据关系倒不大。想要推翻原审判决,主要还是看这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能否推翻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直接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影响到我们的法律适用。否则想要改判,这个恐怕难度是比较大的。所以怎么提交,这个倒不是问题。
对于新证据,首先自然是要符合我们新证据的标准。按规定,新证据一般是指庭审结束后发现的证据,或者申请法院调取但没被准许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已经有这个证据,但没有提交,那就有可能不符合我们新证据的要求。另外,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我们一般都有要求当事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但目前我们不管是在对新证据,还是举证期限方面的法律适用还是相对薄弱,还是更侧重实体事实。虽然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举证,但只要证据是跟案件有关,我们法院最后也是会采信。但还是建议在规定的期限提交证据。再是,做好证据清单。我们证据清单一般包括证据名称、证据类型、证据来源、证据对象、证据页数等等。特别是证明对象,这个其实就是证据用来干嘛的。这个做的清楚点,法官一看证据清单就知道证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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