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揭东区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揭东区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揭东区:3岁儿子被拐,湖南父母苦寻29年未得,没想到领养人家就是他们找过的第一家, 你怎么看?
在情感上真的无法接受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和那些苦苦寻找孩子的父母。所以说你评的那个栏目等着我。我也是经常在电视上看到,有的时候特别希望那扇门打开的时候是久别重逢的人而聚在一起。特别不希望苏东从那里面走出来。所以我说骨肉分离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最折磨人的事情。因此我说那些被拐儿童的父母才是这世界上最伤心最悲痛,最痛不欲生的人。他们生不如死的生活着,有希望时就兴奋,没有希望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时候就显得颓废,反正状态几乎于疯癫。因此我说,任何一个做父母或者是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都不应该去成就拐卖儿童的那个交易。
你像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被拐儿童的父母,曾经找了20多年孩子。可没想到最终这个孩子就是在他们第一个去寻找的那家生活着。这家人做的事情太自私太卑鄙了,太残忍了,所以我说法律应该惩治那些拐卖儿童的人,但是更应该惩治那些接纳孩子买卖孩子的人。我觉得应该给他们教训,应该惩罚他们,让世人看一看这样的人品必将受到天谴。
当我看到这个新闻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痛心。一对夫妇的孩子被拐,直到29年以后才相见,这中间父母每天都以泪洗面。为了找孩子,父母经历了太多的心酸,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事情经过如下:
29年前,湖南邵阳新邵县新田铺镇严村村民谢银生夫妇出门到邻居家看电视,回来时发现三岁的儿子谢宗阳不在床上,他当时误以为被奶奶抱走了,因此就没有马上去找孩子。直到第二天才知道孩子失踪了。
后来他发现他的一位姓张的朋友也不见了。原来就是这位男子抱走了他的孩子,并且把孩子卖给了一户人家。当他们一起去找的时候,却发现这户人家早已经搬走了。从此这对夫妇踏上了寻子之路。
孩子丢失被拐,对于父母而言是撕心裂肺的痛。很多父母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走上漫漫寻子路。本例中父母在寻找孩子过程中,阴差阳错在第一家与孩子擦身错过,在漫长的29年中饱尝失子之痛。对于人贩子,大家深恶痛绝,希望法律对其绳之以法。对于买孩子的人家,也希望有法律条款约束。多少孩子因为被拐,失去了自已正常的人生轨迹。
有心隐瞒是肯定的,有这么明显的特征,肯定当时找过来的时候就知道了,所以才会搬…
买家渴望要1个孩子,也确实付出了金钱,但终归是自私愚昧的,明知道是人贩子拐来的孩子还是买下,考虑的只是自家的情况,没有顾及孩子和他真正的家人,这点是真的可恨。真这么想要儿子为什么不合法领养1个呢?中国有千千万万的孤儿。
虽然自私是人的劣根性,但也是要有度才有社会的和谐。助长人贩子拐卖儿童的自私就过头了。即使善待了这孩子,对亲生家庭的伤害永远也无法弥补。助长了非法犯罪的事实也无法改变。
买家不值得被同情,也不值得被原谅。说到底,其实我都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不考虑领养而要去伤害他人。是政府的领养宣传不够?还是他们就愚昧无知,就喜欢被拐的孩子?
要真正解决贩卖儿童,其实除了对人贩子的严惩,如何从根源上杜绝买家买孩子的欲望也很关键。没有买家的卖,就没有人贩子的卖。对买家是不是也应该严惩?
谢邀!虽说本人不信命,但有些事明明之中却早已注定,你儿子上辈子欠了这家人,这辈子用着二十几年的陪伴去还债,之后又回到你们身边报答你们的生育之恩。话说回来他们找的第一家就是正确的,可人家确搬走了,不是特别喜欢小孩,是不会搬家的,你们很幸运,孩子也很幸运,抚养的这一家人也很幸运,命运用这种方式把你们相连在一起,虽残忍,却似乎早已注定。所幸你们是幸运的,祝您们生活愉快。最后问点私事,我这手指工作压成这样,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复原?[流泪][流泪][流泪]
我国的失踪儿童数量,之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猛增,这跟计划生育政策,和“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有极大的关系。
“一家一孩”的生育政策从1980年开始实施,到1984年落实为地方计划生育条例。而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失踪儿童的数量开始剧增。
而本案例中失踪的谢宗阳,正是基于这个背景下被拐卖的。收养他的林家,有一个姐姐,就是最好的证明。
根据网易新闻从“宝贝回家亲子网”找到的数据为例,下述图表可以明确说明事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揭东区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揭东区房产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