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张某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张某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国婚姻法根据几次改革以后,现在对夫妻财产有了新的定义,如果自己在婚前不多了解具体情况,有可能会出现一些让你后悔的决定,谁的婚姻都不能保证一辈子,所以多了解一些也挺好,那么婚前财产协议签订注意事项?婚前财产有什么用?我们一起来瞧瞧。
一、婚前财产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1、婚前财产协议必须用正规的文字书面签订,必须把婚前财产的范围仔细些清楚,其中包含双方的房产,车产,存款等等一切财产,婚前财产讲述的是较为重要的财产,不必所有东西都写上。
2、签订的协议上财产描述必须明确,有些协议写的不清楚,导致离婚的时候起纠纷,必须把财产的具体名称归属写清楚,比如说坐落于某市xx街xx小区几号楼几号房产归张某某婚前所有,应该以这样的方式陈述。
3、婚前财产协议上必须写上生效时间和具体的条件,大部分都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写上生效条件会更规范,协议上需男女双方签字按手印。
4、协议开头需写上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不能简单的只写谁谁谁,社会上同名同姓的人太多,必须要写上身份证号码,这样婚前协议才更清楚。
二、婚前财产有什么用?
1、现在的人们结婚前都讲究公证财产,一个人的财产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自己结婚前的财产,然后是婚后获得的财产,如果不做婚前公证,像一些可变动的财产婚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可以要求获取你未做公证的财产,这样对自己来说是非常难受的。
2、比如说像婚前购买的房产,车产此类有实名登记制度的产权,是不必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的时候可以直接归属于自己,因为在国家登记机关可以查到获取该财产的日期,只要是在婚前的都属于婚前财产,所以大家在做财产公证的时候更多的是考虑到存款,股票,基金,金银首饰等物品。
以上为大家带来的婚前财产协议签订注意事项?婚前财产有什么用?相信对新人们有一定的启发,婚前财产其实很重要,大家不要忽略这个点。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湖北老河口“7岁女童失踪案”告破,竟然是被57岁的邻居杀害,什么原因呢?
虽然不愿意看到悲剧的结果,但这个结果还是来了。湖北老河口7岁女童失踪案告破,但让人痛心的是孩子已经遭遇毒手,而凶手就是之前看到警犬后逃跑的邻居高啟良,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孩子是在他家的院子里挖出来的。
从警方目前通报的信息来看,还没有看到作案的原因。但是我们注意到一些被媒体披露的信息,此前警方在调查的时候带着警犬搜寻,可是警犬到达高啟良门口后开始狂吠不已,在将他叫回来后居然翻墙逃跑了,在被抓获审讯后才交待了犯罪事实。
周围的人对高某的评价:
1、离异
一个57岁的离异男性,过着独处的生活,在农村我们称之为老光棍,一般在农村这类人女性都是敬而远之的,也最容易招惹是非。
2、独居多年
多年的独居,无人谈心交流,内心既是空虚的,也是存在扭曲的可能,任何思考都是自己一个人的,没有任何参考。
3、手脚不干净
手脚不干净,实际上指的就是偷点小东西,这在农村一般都是能看出来的,谁家丢东西,谁最有可能,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离异后孤身一人,没有任何其他的负担,邻里一般都不敢和这类人发生冲突。
所以,我觉得57岁的高啟良作案的原因可能存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女孩性侵犯怕事情败露,另外一个就是偷了什么被小女孩看到了要灭口,但这种可能性较小,就算看到了什么,像这种经常手脚不干净的人,他们是善于辩驳和抵赖的,他根本不担忧女孩会说什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张某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张某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