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对方不执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对方不执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分期还款,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怎么办?
根据我个人这几年的经验,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你给分期还款,对申请执行人是最好的结果,如果这样他还不同意,那你就让他等着吧,如果你名下没有资产和财产,法院最多给你限三高措施,但是不影响你生活,就是有点麻烦,那你就让原告等待吧,三年,五年后,你恢复过来,再考虑履行判决书法律义务,即使有钱也要购买一些硬通货的产品,给他顶账,也不要给钱;如果你名下有资产或者有财产,这个时候你就要和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最好达成还款意向,否则他申请强制执行,你名下的财产和资产肯定会进入拍卖程序,进行司法拍卖,那个时候,你损失就更大;如果你名下的财产和资产有纠纷的情况,这个时候,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你还可以继续拖下去,法院对你财产实行财产冻结,因为有纠纷不能实现司法拍卖,那你就跟他继续耗时间。
我是个负债人,也被强制执行了的,我敢说,很多申请执行人是愿意接受这个分期还款的,既然已经闹到了法院,也就是说,负债人的身家基本都是透明的了,有没有钱,可以说一目了然了,如果负债人能够分期偿还,那么法院也是非常支持的,同时,对申请执行人来说也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了,法律终究是法律,如果说申请执行人不同意,那么法官也只有按照法律程序,继续强制执行并且限高这类的,但是,闹到了这个地步,你的钱要拿回来,可能就更加困难了,而且,跟负债人的关系就更加紧张了,本来就是因为没钱才会被你起诉去法院的,现在法院也是说能够让双方协商好,做一个分期还款的计划,大家都互相理解,一味的强制执行,可以说无异于杀鸡取卵,因为司法限制的原因,会导致负债人失去了很多赚钱的道路,这个是真的,我深刻体会到了,稍不小心就可能露宿街头。这样子只能是还款更加困难。所以说,如果能够协商分期,最好就是这样,毕竟只有负债人有收入,才能还款,法律是督促的作用,并不能凭空的造出钱来,因此,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时无足额财产清偿债务的,请求分期履行的,即使执行申请人不同意,执行法官也会极力促成和解。说白了,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只能证明执行法官能力不行,因为申请执行人的账挂起来了,没能给申请执行人解决任何问题。但是,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按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变更法律关系,认可了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只能证明被执行人能力不行。
实践中,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和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两种结案方式,对于执行法官的业绩考核是不一样的。但是,为了给申请执行人好做工作,通常会让被执行人先拿一部分现金给申请执行人,给申请人吃个定心丸。
不要太理想,分期履行也是优选项!
很多申请执行人往往希望最快速度要回自己的钱,但是很多被执行人并没一次性履行的能力。
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会不断催促执行法官,穷尽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甚至还会要求移送公安机关。
但是,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经济承受范围内,谨慎采取措施,防止将被执行人逼上绝路,防止激化矛盾。也就是说,让申请执行人受到一些时间损失,换取更深层面问题的收益。
提防陷阱,以下几点很重要!
第一,达成执行和解,应该要求被执行人先拿出他的诚意,先拿出相当可观的现金,可以占总债权的20%-30%,数目可以在三万块上下。现在即使经济再困难,筹措三万块也不是个天大的事。
第二,要求财产担保,尽量避免人保。实践中,能否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还没有一个统一定论,但是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
第三,约定高额违约金。很多情况下,执行和解协议也履行了,但是存在拖延履行情况。如果不约定高额违约金,那么就不会给被执行人一个强有力的压力,逼迫被执行人按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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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咋地执行人申请分期还款这多半是在法官方面三方协调下进行,从法律角度上也是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着想,这也是解决债务纠纷人性化的和平途径,可在实践中这一善意之举也被老赖践踏的支离破碎,老赖为了恶意逃废债东躲西藏,好不容易被债权人和法官追捕到行踪到法院面对答应通过协商分期,结果除了大门翻脸又不认账继续躲藏,你说让人怎么相信你的满嘴胡嘞嘞,所以宁可相信这个世界有鬼也不相信老赖的鬼话,把人彻底伤透了,你的信誉,誓言如同空气,放屁,看不见摸不着,除留下一股臭味什么也没留下,人家当然不同意协商;其二,态度决定一切,看你有没有真正态度还款,如果有,把自己的借款用途资金走向所有明细提供给你的债权人,带着他逐一核实,把每个月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工资卡,银行卡,收入如实提供给你的债权人及法官去除必须生活费用其余用来还款,我就不信还有谁不通情达理!
顺便说一句结束语,来结束本次对话,那就是,“世间万物皆有因果”,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你懂的这句话的含义吗?
被执行人分期还款,其实就是达成一个执行和解协议,这在执行工作中非常普遍,只要你是诚心诚意的要分期还款,即使是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法院也会给申请人作工作,让他接受和解协议,这也不是什么违纪违法行为,是法律允许的行为,申请执行人也应当尊重这样的法律规定。
但如果你是借达成和解协议之机,继续拖延债务或转移资产,这你就要注意了,有了和解协议这一程序仍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这极大可能触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你有可能面临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你的人生就会有重大的污点了。
因此,在实务中,申请执行人拒不同意和解协议的情况很少见,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申请执行人知道你具有执行能力或申请执行人知道你有财产可供一次性执行,所以才不同意和解,相信法院只要对你进行拘留并查封、扣押财产你就会履行判决。
在法院的执行面前,尽量按照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去履行,不要再心存什么侥幸,听信他人的什么规避执行技巧。现在法院的执行手段多种多样,全国人大、两高都对执行工作提出严厉的要求,坚决要求杜绝法律白条,并严惩老赖,这样的形势下,如果一旦进入老赖名单,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
一次性还不起,只能分期,你还不同意,那你钱就别想要了,人家急了,妻离子散,离婚,自己扛,钱你就更加不用想了,万一人家想不开自杀了,你麻烦还要大,家属马上索赔,想要钱,只能给他创造机会赚钱,退一步海阔天空,欠你也就能更快回笼资金,如果赖,那就交给法院执行,你要做最坏的打算,心态端正,法院执行他更加不好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对方不执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对方不执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