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丽房产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小丽房产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唯一住房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还能强制执行吗?
可以强制执行。
不管是唯一住房的强制执行问题,还是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的执行问题,最高院及其他各级法院都通过司法解释或判例等形式对此问题进行确定。
1、唯一住房的执行问题。
唯一住房由原先的不能执行,到现在的可执行,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从上述规定来看,执行没有问题,只是需要保留5至8年的租金保障被执行人的生活过度需要。
2、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的执行问题,最高院及其他法院也通过判决或裁定的形式确定可以执行,并且部分法院也通过出具规定明确该执行问题。
例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第四项,对于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含配偶)共有的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如何执行?
(三)对于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与其收入明显不相称的较大数额存款,登记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等,执行法院可以执行。
未成年人不具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若名下存在房产或其他巨额财产,这明显违背常理,所以若无法说明正当来源,其财产认定为家庭财产予以执行。
2015年10月22日,来自南宁的邓某在当地法院的主持下,与陆某等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要求陆某等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拖欠的债务。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陆某等人并没有履行义务。于是邓某将陆某等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因为邓某提供了陆某女儿和妹妹名下的唯一住房的线索。陆某妹妹提出异议,称陆某女儿还不满18岁,是未成年。
那么,唯一住房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还能强制执行吗?
至少在这个案例中,无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唯一住房。原因如下:
从邓某的角度出发:邓某主张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陆某子女名下的唯一住宅,因为陆某的女儿未成年,根本没有经济来源,不可能具有购买力,更何况是市场价值442718元的房产。邓某认为这是陆某为了耍赖不还债务,故意将其购买的房屋转移到未成年女儿名下的行为。总的来讲,这套唯一住房应该属于陆某的家庭财产,与所说的名下无财产事实不符。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唯一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三棱镜法律咨询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不可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对此,法院会秉持一个原则,如果未成年子女或其他案外人,有证据证明此唯一房产不是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而是别人赠予或继承所得,此唯一房产就不可以因其父母欠债而被法院执行。如12岁的小丽的小姨儿在美国工作,特有钱,在国内给其购买房产一套,登记在小丽名下,而小丽的父母因做生意经营不善欠下债务,法院对小丽的这套唯一房产就不能强制执行!
假如,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唯一房产,是其父母共同出资购买,那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为了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据此,即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若被执行人存在上述几种情况,法院依然可以强制执行其唯一住房。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为了逃避履行债务,有的在买房时会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或把房产过户到未成年子女名下,这样的房产实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执行时申请人按照廉租房的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了基本住房或留存了房租的,法院应当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唯一房产。
折射世间百态,解你法律难题!三棱镜法律咨询律师法官检察官三位一体为你权威普法,如有问题,请点击关注并私信留言,或下方评论区留言!
你身边有过情杀案吗?事情是怎样的?
事情是很久很久以前了,发生在隔壁小区,凶手是一个同事的小舅舅。这个男子三十出头,是个比较内向的老实人,和老婆有个三岁的儿子。有一天突然发案,男子杀了儿子和老婆,自杀未遂,震惊了所有人。
事情大致情况逐渐明朗之后,大家都不禁唏嘘,同情男子,觉得他老婆该死,可怜的孩子。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他老婆挺漂亮的,后来和单位领导勾搭上了,回家要离婚,男子极力挽留也无济于事。本来也索性准备离婚了,已经到了协商的时候,已分居。结果某一天,男子接到女人领导的电话,言语羞辱男子,而当时女人就在领导怀里。这太欺负人了。
第二天下午,男子先是约女子晚上回家商量离婚的具体事情,然后从幼儿园接回孩子,在地下室亲手勒死了儿子。晚上女子来了以后,被男子在家里砍死,然后他自己割腕自杀未遂,被邻居发现报警。
一年后执行了死刑。问他为什么杀死儿子,他说他们两个肯定会死,不想留下孩子遭人歧视,一辈子活在阴影里。他蠢在没杀老婆领导,案发后那个领导据说跑路了。一年后执行了死刑之后,男子外甥和我们一起喝酒的时候讲述的大概过程。
大概得十年前了,我们这里出过一起情杀案,我觉得孩子们挺冤的,这个女的丈夫知道老婆在外面有人以后就把那个男的给杀了,还把生殖器给割下来了,然后把大闺女杀了,后来想骗媳妇出来把她弄死结果媳妇没出来,后来这个丈夫抱着小儿子跳楼自杀了
八十年代末,我们村有个小混混,身高1.80米,皮肤黝黑,家中六个姐姐,两个哥哥,父亲早早过世,因为是家中最小的孩子,被宠爱也最多。
那时村子里各家各户都很穷,唯有他家有吃有喝,岁数大的老人都知道他手不干净,看上谁家田地里、果园里有好吃的就去偷,大家都心知肚明却敢怒不敢言。
一晃他也二十几岁了,他的姐姐们就开始张罗给他找媳妇,由于臭名在外,附近的人都不会把女儿嫁给他,一次,他去三姐家闲逛,相中了三姐家邻居女孩,女孩是个村花,身高1.70米,皮肤白皙,身材微胖,在小学当代课老师。
可是女孩的父母说什么也不同意,小混混就使出浑身解数,开始接女孩上下班,路上守候,软磨硬泡,那个年代女孩可能也有点喜欢坏坏的男孩吧,女孩最终还是没听父母的话,未婚先孕嫁给了他。
前几年我们这里有一起情杀案 死者挺惨 脑袋掉了 大家都觉得他活该 罪有应得 天狂有雨 人作得死
杀人犯其实是一个比较老实的人 他媳妇挺漂亮 但和一个有妇之夫看上眼了 就出轨了 而且是多次, 男人知道后 劝说媳妇回归家庭 愿意为了孩子原谅媳妇 想和媳妇好好过日子 以前发生的事情既往不咎 男人的媳妇表面答应的好好的 但背地里还是继续出轨 这有妇之夫是一个比较得瑟的人 习惯性出轨 他媳妇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个有妇之夫挺能赚钱 长得高高大大 能说会道 很会哄女人
有一天女人出轨 又被男人发现了 男人找到有妇之夫 想和他好好聊聊 让他以后不要招惹自己的媳妇 有妇之夫看着黑瘦小的男人 眼里充满了鄙夷和不屑😕 大骂男人自己管不住媳妇 没能耐 不是男人 不是人 有妇之夫仗着自己高大 还把男人打了一顿 骂得特别难听 周围还聚集了一帮看热闹的人 狗急了跳墙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第二天一早男人拿刀来到了有妇之夫家附近 把刀藏到衣服里 趁有妇之夫出门不备 直接拿刀砍其脖子 砍了很多刀 直到脑袋和身体分家 现场十分惨烈 最后男人因为故意杀人被判了死刑 大家都感到惋惜 那么老实的人 被逼急了杀了人 都同情他 最可怜的是他孩子 小小年纪没有了爸爸 没有父爱, 一辈子背着“杀人犯孩子”的枷锁 其实最该死的是孩子的妈妈 自己犯错 让老公和孩子承担 男人死了 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 孩子没有爸爸 孩子一辈子都不会真正的快乐 孩子这一辈子也毁了
人呐 无论做啥事要三思而后行 不要自私自利 多为父母 孩子想想
我这个是真实的故事是为情而杀,是自己杀死自己也就是说,是为情而自杀的。这个姑娘的死时刚18岁,她家住在县城里,是个小小的富二代。她的老爸是做水产生意的,并且很成功,家有自建房三栋,每月租金就近万元。最让这姑娘小丽得意的是:她是独女,是爸爸妈妈的千金小姐,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
可惜的是,这小丽是个学渣,不是读书的料子,初中毕业就不上学了。所以她毕业后,就跟爸妈学做生意,也有一定的成绩,并可以小小的自力其食的能力了。这小丽在某次场合中,认识了一个28岁,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的阿新。
两人相识不久,就擦出了爱火,一见钟情,一锤定音,这个阿新,就是她未来的老公。所以姑娘主动地示爱大她10年的阿新。要命的是,这阿新是个无业游民,简单地说,就是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大无赖。
这样的未来女婿,怎么行呢?这姑娘那年仅18岁,心智还未成熟,姑娘的爸妈肯定是不会同意的。但小丽铁心要和这无赖在一起,非他不嫁,而且一定要嫁。小丽和爸妈多次沟通,如果不让她嫁给阿新,生活也失去了意义。但是小丽父母不理女儿话中话,双方对话半年,也无法改变父母不准嫁这样不成器的老公。
同时小丽也反复声明,假若批准她和阿新结婚,她愿净身出嫁,不要爸妈的一分钱,以后自力其食,不会麻烦爸妈的一分一毫。爸妈的遗产她主动放弃,立证为据。
口水说干,小丽的爸妈就是一句话,不准嫁,如果硬要嫁,就要等到爸妈不在人世才行。话说到如此,就是此路不通行,此路行不得!最终在那年元旦前夕,小丽怀着十分悲痛的心情,肚里还有三个月身孕,在那l晚零辰3点左右,在她的房子里上吊自尽了。终年仅18岁,一朵含苞欲放的鲜花就这样枯萎了。
这是我所见到的为情而自杀的傻姑娘小丽!是谁杀死了年仅18岁的小丽,凶手是谁?相信读者会有一个正确的答案!
情杀案我们这里也经常有,无一例外都得死人。
大概三十年前吧,我一个同学的姐姐腿有点瘸,老公在他们村的砖厂做会计,把我同学也介绍去了砖厂做事,同学就住姐姐家里,后来姐姐死了,说是喝农药自杀,娘家人虽然伤心,也没追究怎么回事就把姐姐埋了,过了一段时间,姐夫就向我同学求婚,同学父母不同意,姐夫就放话要杀了同学一家人,而且每天都到同学家附近转悠,同学父母害怕呀,就请了男邻居每天去他们家守夜,可长期这样也不是办法呀,后来同学父亲问了同学到底怎么回事,同学只好把她跟姐夫的不伦之恋告诉家人,同学家人开始怀疑姐姐的死因,父亲开始带着同学上告,警察询问了姐姐两个孩子,孩子说爸爸掐着妈妈给灌的农药,开棺验尸也看到脖子上有掐痕,最后同学姐夫判死刑,两个孩子成了孤儿。
父母不同意我和男友在一起,于是和男友离家出走,现在怀孕了,怎么和父母说?
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这种事情,是为人父,母,最不愿看到的。既然当初就没把老人的意见放在心里,大胆迈出家门,可曾想到会有如此结果,怀孕了,与父,母无关。非婚生子,受道德,舆论遣责。理所当然,怀孕也是两个人的事。同样需要两人拿出勇气,承担后果。OK,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喜勿喷,谢谢了。
谢谢邀请,对于这个问题,朱律师认为天下的父母没有不疼爱自己子女的。你父母不同意你和你的男朋友再一起,你父母肯定有自己的自身想法,但出发点肯定是为了你好。朱律师不是道德绑架,因为中国有句古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父母比子女的社会经验要丰富得多,看透了人情事故,懂得了人间直谛。可能你的父母认为你与你的男友不合适,不愿意看到他们的宝贝女儿将来的婚姻生活不幸福。而你在没有与你父母商量的前题下离家出走,和男友公开同居并已怀孕,你的上述行为即伤害了你的父母也伤害了你自己。
朱律师曾办理一个类似的案件,小丽是个漂亮的女孩,追求者众多,小丽认定了现在的男友小李。但小丽的父母坚决反对,认为小李不适合小丽,但小丽被爱情了冲昏了头脑。在小李的甜言蜜语“鼓动”下离家出走,两人一起投奔了爱情的海洋。二人经历了爱情的甜蜜期,面对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小丽才发现,小李不仅每日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愿意工作而且性格爆燥,靠小丽微薄工资收入渡日不说,反而稍有不顺就对小丽拳打脚踢。后来小丽发现自己怀身孕,家中连去医院检查的费用都没有。小丽万般无赖之下只好联系其父母,讲清了事实真相请求父母帮助。小丽的父母带着小丽到医院检查,医生说胎儿太大不建议流产。
后小丽再联系小李时,发现已被小李拉黑已无法联系上小李。几个月后,小丽的女儿呱呱坠地,小李依然不来看望小丽娘俩。小丽一纸诉状将小李诉至法院,小李答辩:“小丽生的女儿与他无关,跟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他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小丽至此方才后悔莫及。
朱律师建议:1、你主动联系你的父母,对你离家出走的行为向你父母道歉以求他们原谅;2、向你父母如实坦白你已怀孕的事实,大家共同商讨出一个正确的方案来解决此事;3、你的男友应拿出男子汉的担当来,不能恋爱时甜蜜蜜,出了事就躲猫猫了。
怎么和你爸妈说?
今天在这里问问题,想办法的不应该是你,而应该是你的男朋友,作为一个男人,他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任,而不是让一个女孩子来冲锋陷阵。
想必你是开不了口的,而且最好的办法不是你去说,而是你男朋友带你回家,亲自去给你父母解释道歉,诚恳的让他们把女儿(你)嫁给他。
你男朋友去过你家,但是你的父母不同意,如果你的男朋友真的爱你,那他是否有为你做出改变,让你的父母喜欢他接受他。如果他有改变你父母对他的看法,那现在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了吧!
应该直接跟你的父母坦白,他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更好,你们应该坐下来一起商量,我相信你的父母会同意你们结婚的。
如果你的男朋友连这点都没有为你考虑清楚,那么请你认真思考一个问题———他是否足够爱你,你为了他所做的一切(和家人闹翻,离家出走,未婚先孕)是否值得。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是@小豆包日记 如有不同看法请下方留言评论。
孩子,首先我得称赞你!你就像是《绝情剑客痴情剑》一书当中的邬晓风!有一颗勇往直前的心,这是成大事者必须要具备的条件没有之一!只是这样的决裂让人痛心,那是无条件爱你的两个人!!
夜深人静之时,你仔细的回头想一想,从你一出生他们从来都是真诚的对你、不遗余力、竭诚只希望你幸福快乐一生!我可有半点说错???
如果你觉得我可以相信,请注意,你目前有两件事务必弄清:
你父母为什么阻拦你?总不会是狗血的段誉与木婉清?
弄清楚原因,弄清楚事实,咱摆事实讲道理,怎么也要寻得支持!反之,则及早回头!你查一下周立波的婚姻,你能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做!
他倒底是不是值得你托付一生的人???
不光要看他对你怎么样,还得看他对周围的人如何。
徜或他像周立波一样,能够打残准岳父,说什么咱都不能嫁,坚决坚决不能嫁!!!
我的看法是:你都要强行抢走人家心爱的女儿,即使挨一顿打骂,为了心爱的人,那又有何妨?
我希望你在做完这两件事之后,能够全家人欢欢喜喜的办好你的大喜之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丽房产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丽房产房产纠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