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院调解后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院调解后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诉讼后经双方协商调解后,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可以申请解封吗?
可以申请,但法院是否最终裁定解除查封,要视情况而定。
一、起诉后,法院审理程序终结前,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或经法院调解,原告撤诉的,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可解除查封。
二、法院主持之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正式的调解书(效力等同于判决书),则根据调解书约定的内容和条件而定。
1、 建议被告一方以先部分履行、缓期履行等方式,争取在调解协议中写明原告同意解除查封,这样法院通常会批准解除查封的申请。
2、如调解书中未约定原告同意解除查封,出于保障原告利益,便于将来执行调解书的考虑,法院不会解除查封。
如是诉中调解达成一致,可有两种做法:一是双方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可以选择由原告撤诉,房子就能解除;二是双方达成一致,经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如果当时履行完毕房可解封,如未履行完毕,解封需对方同意。
个人认为,是否解封取决于调解协议履约程度。一是双方协商调解无异议,被上诉人完全履行调解协议,上诉人同意法院解除对被上诉人房产的查封。
二是双方协商调解无异议,但被上诉人只履约部分调解协议,上诉人不同意解封被上诉人的房产,法院会根据上诉人的意愿继续查封。
三是尽管被上诉人履约一部分调解协议,但又以财产或第三人担保,上诉人同意解除查封,法院可以解封。
四是解封最好在履约完毕后,否则解封后被上诉人转移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保证了,因为现在的人为了钱可以不讲信用,不择手段,出卖良心。以上为个人观点,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二手房,通过法院调解后怎样办过户?
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房管局如果不配合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通知书,房管局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这个很好办。
带着本人身份证,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地税完税证明;契税证明;有了这些资料,叫上原房主一起到房产交易大厅(一般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有窗口办理)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原房主不配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走强制执行程序,则需要从法院开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然后带着上述资料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院调解后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院调解后房产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