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房产纠纷期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家庭房产纠纷期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超过20年还能继承吗?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一、首先,若您已经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继承该房产的,则仅需要物权确权即可,而物权确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只需凭借相关继承证明去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即可。
二、其次,若您尚未继承该房产,且您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即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便无法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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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那首先我们先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在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遗产。遗产被其他继承人擅自处分构成侵权的属于继承权纠纷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继承纠纷到底是不是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关键是要看您的这个纠纷是什么纠纷?
比如说,如果是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留有遗产,但是这个遗产几个继承人之间从来没有处理过,就一直放在那儿,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不是说这个人去世三年之后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我就没办法主张了,并不是这个意思。
因为这属于遗产分割,是属于物权的范围,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所以你们什么时候起诉要求分割这个遗产都是可以的。
但是假如说,其中有一个继承人擅自就继承了这个遗产,或者把这个遗产房子卖了,或者把相关的存款给花了,那么这就属于侵权纠纷了。
如果继承人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还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是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那么这种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应当从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是三年,这种情况下是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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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在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遗产。遗产被其他继承人擅自处分构成侵权的属于继承权纠纷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但如果继承人就遗产所享有的份额进行确认的诉讼,属于物权纠纷,而不属于诉讼时效所适用的债权纠纷。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继承的确存在时效的问题,但是这计算的开始时间点不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计算的。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其遗产是继承人共有。就你所说的房产问题会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房产是被继承人的名字。那么不论是哪个继承人现在住在这个房子内,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子都是继承人共有状态,因此不适用时效问题。
第二种情况,是某些继承人隐瞒存在其它继承人,欺骗登记机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一旦其擅自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等于明确用行为表达了据为己有的行为,并且房产登记过户后具有公示效力,他成了产权人,这时候就侵犯了其它继承人的继承权,自其它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并且自侵犯权利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二十年的最长时效。
第三种情况 侵犯继承权的人本身就是产权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这种情况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另一方死亡,因为房子本来就登记在他名下,她占为己有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这种情况下如果她明确表达完全据为己有,本人认为自她明确表达开启应当计算最长的二十年诉讼时效。
因此对于你提的问题,如果第一种情况,本人认为可以主张继承,要求分割资产。如果第二种情况,笔者认为应当考虑过户时间开始计算是否超过20年,并且应当考虑知道过户占为己有的时间开始计算三年的时效。
如果是最后一种,应当考虑对方有证据证明其主张据为己有或者已经用行为明确表达据为己有的时间开始计算。
按照我国继承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或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时效处理。
继承人因遗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即使继承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或者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时间未超过3年,继承人也不得再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所谓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一般指的是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即有无继承权发生了争议,因此而引起了争议,其诉讼时效是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里的规定已很明确了。我这里要说的是有种情况看似继承权纠份,但实际上是财产分割纠份,这不能适用继承权诉讼时效。如某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继续居住于原夫妻共有房内,子女们为了照顾生存一方的父或母安定生活,沒有及时分割去世方的遗产。二十多年过去了,生存方也去世了,子女们分割遗产,此时如对早先去世的父或母的遗产分割产生纠纷,不应适用继承权的二十年诉讼时效。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沒有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遗产。所以先故去的父或母的遗产部分应视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共有财产,如因此部分分割产生纠纷,应属一般的侵权纠纷,适应侵权诉讼时效,即从何时明知侵权开始计算时效(一般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事经济纠纷是否有起诉期限?
先直接回答你的问题
1、可以起诉
2、起诉还有效
3、看你们是否有约定哪个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原被告所在地法院都可以
你的问题涉及到两个法律概念,诉讼时效和管辖
你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目前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超过诉讼时效不是不能起诉,而是被告取得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如果对方在审判时不主张诉讼时效得抗辩,那么法官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自然在立案时也不能主动审核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现在起诉是否有效要看对方在审判时是否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如果对方提出了,你有没有过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那么法官会驳回你的起诉。如果对方不提出诉讼时效的问题,那就视为没有这个问题。
至于向哪个法院起诉涉及的是管辖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你作为原告,起诉是要求被告向你偿还借款,所以,此时,你是接收货币一方,又结合合同法二十三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所以你所在地就是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你的本地法院有管辖权,当然被告所在地也有管辖权
民事经济纠纷是否有起诉期限?
就题主提出的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1、起诉是否有期限。
这个问题牵扯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三年。超过了三年再起诉,法院仍会受理,但是如果被告以诉讼时效问题提出抗辩,法院有可能驳回起诉,或者判原告败诉。当然了,一种特殊情况是,虽然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被告不到庭应诉,这种情况法院照例会缺席判,并且如果证据没问题,很可能胜诉。
至于借款的诉讼时效,假定原来借条注明是2020年2月1日还款,那么从这个日期次日起计算三年为诉讼时效期间。当然了,如果债主一直在索要这笔借款,并且每次索要间隔时间不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一直向后延迟,到满二十年为止。
就是说,不断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延长诉讼时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
有一点需要强调,即便是过了诉讼时效,被告不吱声,法官也不会吱声,如果被告不吱声或干脆不到庭,法官却以诉讼时效为由做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是错误的。
2、到那个法院起诉。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与借款有关的诉讼,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并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样的话,在当地基层法院起诉,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证据问题
关于借款的证据,如果数额较小(例如几千元),提供借条即可证明;如果款项较大(例如几万或十几万、几十万),除了借条,还应当提供款项支付到位的证据,例如打款凭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只要能证明这笔款付给对方了就可以。
依民事经济纠纷的性质决定起诉期限。具体列示如下,供参考:
不适用诉讼时效之请求权
根据《民法总则》第196条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有:
-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之请求权;
-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之返还财产请求权;
- (3)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之请求权;
-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的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等,即属于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除此之外,一律适用诉讼规定,即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诉讼时效为三年,如,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
你有权起诉,但要准备好证据,例如借条,转账凭证,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总之能够证明你借钱给她的证据,越多越好。
诉讼时效从你俩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为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你开始主张权利即开始管她要钱之时起计算。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总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时效,这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可能比实际侵权的时间晚一些,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不论什么时候起诉,法院都不会因经过时效不予以立案。立案的条件是确定的,当事人双方适格,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属于所诉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只是一个抗辩的事由,对方主张了才起效。
法院不能主动释明。也就是说,法院不能提醒被告,你可以主张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事由。只能看被告人的态度。如果被告不主张,问题不大。也就是说只要他愿意还款,什么时候都行,跟有没有诉讼时效没有多大关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的维权风险就加大。因为在民法慈母的世界里,她保护很傻很天真的孩子,但不保护太傻太天真的孩子。
也就是说,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积极地主张自己的权利才是正道。
正常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被告在哪,就上哪去告。被告经常居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合同签订和履行地也有管辖权。最好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这样履行起来比较方便,但会增加你的维权成本。如果有相关证据,最好就近,这样对你有好处,最主要的是可以中断中止时效。
希望对您有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房产纠纷期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庭房产纠纷期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