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有赠与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有赠与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内将房产赠与老婆,被私自卖钱给初恋,可以收回吗?
这事令人感慨,令人气愤,“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将房子婚内赠予老婆,没想到老婆出轨,被敲诈勒索,老婆卖房用钱消灾,这真是精彩的生活。
1、房子是要不回来的,买房人是善意第三人,正常买卖并过户,这房子就属于新房主的,没有要回的可能。
2、卖房的钱被敲诈勒索,可以报警,既可以要回钱,也可以法办敲诈者,这是女方唯一能做的。奸情已经败露,就没有什么顾虑了,可以鱼死网破。
3、对老公来说,这样的老娘们还要她干啥,赶紧离婚吧,真不值得珍惜,老公对她真心不错的,有时候可能恰恰是这种爱,成为女方背叛的理由。
4、此女当庆幸没有跟初恋结婚,这样人品,太差了,免费睡了就睡了,得便宜还要敲诈,破坏游戏规则,真是无耻,所以,他应该得到报应。
5、此女还有脸面对她老公吗?自己主动离婚吧,如果可能可以出家,青灯古佛,用下半生去反思人生,当然,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6、女方因出轨而离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卖房子的钱尽管房子是女方名字,但仍是夫妻共同财产,仍是双方可分配财产,这算是唯一可以欣慰的地方。
此房子应该在女方个人名下,所以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过户。好了,说完这个,接下来吐槽:
1本着分手后还能做朋友的原则又加了微信,最后旧情复燃。不性福。
2被男二以出轨为由,敲诈。智商低下。
3隐瞒男主,而且一直保持关系。情商低下。
总结:狐朋狗友,一路货色。
婚内赠与,可视为夫妻一方对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的一种处分,无论处分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处分之后,该项财产就不再是处分者的个人及共同财产了,而是接受方的个人财产。虽然这种处分对外在利害关系人异议的情况下可能无效,但对内则无疑有效的。所以本例丈夫将房产赠与妻子并过户后,该房丈夫就要不回了,至于妻子后来将房产出售,买受人属于善意第三人,那就更要不回了。妻子将卖房款给了他人,这事有得讲。她那初恋情人是在引诱她出轨之后,再以举发她出轨为要胁,逼她将房卖了钱给他的,这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具体罪名叫做敲诈勒索罪。可以报案追赃。
谢邀。房产赠与合同成就条件为:1.赠与的房产在赠与前有所有权(通俗讲有房产证),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赠人均自愿,并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协议4.该赠与房产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并办理过户手续5.受赠人需缴纳国家的税费6.该赠与行为不得规避债务,法定义务。赠与合同不同其它形式的需要严格履行约定的合同,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相关叙述可参见合同法第186条第194条继承法第5条第6条第18条,民通意见第130条。本问答涉及到相关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关系:1.第三人的权利2.赠与人的权利3.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合同法第194条规定赠与人自知道或应该知道的一年内可撤销赠与合同依据法定撤销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合同,符合法定撤销权的情形:1.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案情叙述,赠与人符合法定撤销权的规定即第一种情形:严重损害赠与人(严重损害了赠与人的人格尊严权)可撤销赠与合同。当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赠与合同或协议后,受赠人即使取得了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都须返还赠与人,如,受赠人已取得房产权应该返还房产并做变更登记,但不能要求归还善意的第三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该房产(受赠房产)。综上,赠与人本案(丈夫)虽不能取得房产权,但可以依法定撤销权撤销与妻子的赠与合同,依法追还该房产受赠人(妻子)出卖所得房款。本案中刘某除触犯刑法还应返还房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有赠与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有赠与协议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