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监督房产纠纷申请书范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监督房产纠纷申请书范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申请再审,法院让启动院长监督,是什么意思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应该是让你去向作出判决的法院启动法律监督程序。
申请再审法院让启动院长监督什么意思?
再审有三种方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检察院抗诉或检察建议再审。
一般来说,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启动再审最常见,也是最直接的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当然,申请归申请,是否再审还是主要看案件是否有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
另外,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法院仍启动院长监督,估计是向让你向院长反映情况。这个时候作为当事人可以在院长接待日,通过院长信箱等方式向院长反映案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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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再审期间能不能申请检察院监督?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能不能申请检察院监督?
可以!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因为没有法律规定要求,再审时不能抗诉,也没有法律规定,抗诉是不能再审。所以再审和抗诉可以同一时间进行。(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民事案件再审完毕后,当事人才可以去检察院申诉。但目前民事案件法院再审,绝大多数都是维持原判。都是书面审理,也不与当事人接触,了解情况,所以,必须加之改革。为了不浪费司法资源,再审就应当听证,更可以媒体公开,让舆论监督。可以在省内开几个分院,缓解省高院的工作。
慎用人民检察监督权,当事人应当将检察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作为最后的保障。
当事人多头申请、重复申请导致司法资源浪费的问题,理论上认为,应当形成再审启动机制上“法院纠错先行,检察监督在后”的局面,鼓励当事人在穷尽法院系统内的救济渠道后,再启动检察监督机制,从而适度限制再审的启动,确保司法的终局性。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字申请的次数限只以一次为限,当事人应当慎用人民检察监督权,为了确保对再审裁判的监督,检察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依职权对存在有明显错误的再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不得以次数为由不予受理。
当事人穷尽法院系统内的救济渠道非常重要,作者认为,一个案件经过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检察建议后,人民法院审理后的裁决结论可能就是最终的结果,一般情形下不要轻宜向检察机关提起审判监督。
- 法律新视点随笔,仅供参考。
一起案子公安局下发不予立案后可以再向检察院报案吗?
你好,如果报案人认为他人的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在法律上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救济:
如果是接受报案的民警或者单位消极对待不作为,此时可以向上级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内设的督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接受报案的部门积极作为,并尽可能多地提供证据以及证据的线索。
公安机关督查部门或者上级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应当立案追究的,可以指令立案。
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司法部门是否正确履行职务进行法律监督,并要求纠正错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受到刑事侵犯向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请后,有权要求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提出不予立案的理由后,检察机关经审查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有权通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必须立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他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已达到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标准,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人民法院立案后,经过开庭审理,如果根据查明的事实以及依据法律规定确实构成犯罪的,依法作出判决,定罪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自诉案件需要由当事人来收集和提供证据,举证的难度是很大的。
而如果是公诉的案件,当事人一般只要提供证据线索以及一些初步的证据,然后再由国家侦查部门公权介入,依靠国家强大的公权力来完成侦查取证,因此,应尽可能启动公诉程序。
一起案件公安局下发不立案后可以再向检察院报案吗?
不能再向检察院报案但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院监督立案。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正确的,应当答复控告人申诉人。
- 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迅速进行审查,1.受理报案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2.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具备以上条件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也就是说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立案监督。以上是立案的条件及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救急途径,希望你依法维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监督房产纠纷申请书范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监督房产纠纷申请书范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