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所谓的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所谓的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庭的房产纠纷该如何解决?
你好,你说的大姑姐小姑子,应该就是你丈夫的姐妹。你题目的意思,按正常的理解应该就是,女儿有没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此前的继承法,以及刚刚施行的民法典,配偶、父母、子女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互相享有法定继承权。
回到你的题目中,如果你丈夫的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所以你的大姑姐小姑子过来要求继承她们父母的遗产,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且其实她们要求继承父母遗产,是她们在法律上本就应得的,并不算是来争。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在他们百年后,你也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回到娘家,要求继承自己父母亲的遗产。
当然,根据法律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也对父母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
如果大姑姐小姑子没有对父母亲尽到足够的赡养义务,你丈夫作为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人,可以要求适当多分遗产,或者要求大姑姐小姑子分担对父母生养死葬的合理费用。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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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按照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你丈夫的母亲没有留下遗嘱来处分遗产的话,那你丈夫的兄弟姐妹都是有继承权的。这种继承权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和是不是女孩,是不是出嫁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你的大姑姐和小姑子都是有合法的继承权的,遗产是应该分得的,不存在争和抢的问题。
第二,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论儿子女儿,也不论女儿是不是出嫁,在法律面前有同样的义务。并且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能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没有关系。如果父母提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把自己将来死后的遗产留给子女中的一个或几个或者全部留给子女以外的其他人,那子女也不能以将来不能分得遗产或遗产分得少而不尽赡养义务或少尽赡养义务。
第三,如果子女不孝顺或者没有尽心尽力的尽到赡养义务,能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剥夺子女的继承权呢?要看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程度来处理。如果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具有虐待遗弃父母甚至出现故意杀害父母的情形,是可以剥夺继承权的。如果达不到以上严重程度,可以适当少分或不分。这里用的是可以,不是必须,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不孝顺以及抚养尽力的程度是一个比较难以客观评价的问题。
第三,儿媳对公婆和女婿对岳父母在法律上是明确没有继承权的,当然也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是自己的配偶在尽赡养义务的时候,使用的是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这种意义上来讲,配偶也算尽了赡养义务。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在道德上儿媳和女婿都是有赡养义务的。
按理说大姑姐,小姑子都是你公婆的孩子,是他们应得的,你做为儿媳妇是没资格管这些的。
人家给自己的孩子很正常,毕竟赡养父母,也是他们的任务,难道,你公婆老了,不让她们赡养吗。她们既然要赡养父母,就有权利分父母的房产。
但是在农村,父母的东西就是儿子的观念还比较根深蒂固,但是父母老了,是儿子女儿平均赡养,这就特别的不公平。
但是这个道理,父母他们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改变的,女儿如果要争房子,别说兄弟了,就是父母都会觉得女儿不懂事,也会偏袒儿子。
但是作为新一代的我们,最好不要有这样的思想,如果你也有儿有女,将来不公平对待的话,也会弄的家里不得安宁吧。
所以还是秉持公道比较好。以免矛盾太大,影响家庭和谐。
不是争,而是应该有份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的水,这个说法是对己婚女的岐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未婚时的女儿,与儿子是家庭成员,男女平等,女儿和儿子一视同仁。己婚的女儿即大姑姐,小姑子在家庭共有财产应有相应的份额。比如大姑姐,小姑子在婚前参加家庭承包土地上的劳动所得,上外打工为家庭创造和积累财富,与男孩一样用自已的双手盖房屋。土地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婚前大姑姐,小姑子在家庭户口本上是家庭承包成员。她们结婚后,承包有份的土地不可能带走。但承包土地的收益应保留她们一份。现老屋拆迁,土地被征收征用,都会得到数额可观的补偿款。按理说大姑姐,小姑子应有她们一份。她们不是回娘家来争财产,是有权得到财产。任何以种种借口剥夺已嫁女,大姑姐,小姑子财产的做法是不当的。
在一些人眼里养儿防老,房屋拆迁款,土地占用补偿款,大都在百万元以上,父母的遗嘱,钱大头给儿子,父母想给出嫁女儿一点,儿媳以离婚相威胁,出嫁女只好放弃。但父母病了,又让己嫁女出钱治疗护理,或儿媳把年老患病的公婆推给出嫁的大姑姐,小姑子家赡养,而后不闻不问。这时的大姑姐,小姑子虽然能出钱为父亲看病护理或赡养,但对父母的偏心有怨言。权利和义务一致,或相等。成年男女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分得财产,继承父母遗产上也应有同样的权利。但在实际过程中,往往权利偏向儿子,义务往往偏向己婚女儿,使得己婚女儿心里不平衡,但又无可奈何。
嗨你家好,现在争夺父母遗留下来的遗产太多了,现在的社会人太现实了,有钱💰就是老子没钱就是孙子,所以大家想进办法搞钱💰。
就我的大伯家也是为了钱搞得姊妹不和气,因为当初大伯家老房子有一间房子没有卖出去,当初我也不知道伯父说了没有,将来这个房子土地给小女儿建房,后来哥哥嫂子把房子卖了。[玫瑰][玫瑰]
就因为他们把房子卖了,哥哥承诺每个姐姐跟妹妹拿一点钱给她们。去年底伯母去世,姐姐就嚷嚷说父母遗留下来的钱💰,要分给她们。年30晚上哥哥叫我们都去他家吃年饭,大姐一听说吃年饭,肯定会拿钱给她们。我饭吃完就走了,后来也不知道她们发生了什么事,正月初二,我弟弟喊大家都到她们家吃饭,吃完饭嫂子跟哥哥大吵,你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要问我。哥嫂俩吵架,我心里就不舒服。就叫我的姐姐们,你们不要闹得不愉快,都是兄弟姐妹,几十年的兄弟姐妹,父母不在了要和和气气。不能因为一点钱,兄妹情份都没有了。
[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现在就因为那些钱姊妹都不和气了。
不知你所描述的家庭是属于哪一类,一种是父母,一种是夫妻,一种是兄弟姐妹?
以上不管是哪一种首先要看产证上的是谁的名字?
《一》夫妻类型,主要看产证是否在夫妻两人名下,如果是共同名字,那就按照法律规定,共同财产来分配,一个一半。
如果是在单独一方,就要看在婚后是否有做公正,如有做过公证,那只能叛给产证名字之人。
《二》兄弟姐妹型,如果产证是在父母名下,就涉及的比较多,首先给讲下法律是怎评判的,比如在兄弟姐妹中,其中不管谁一直跟父母住的,同时一直照顾父母的,他最有权利继承,还有就算分财产,同住和照顾父母者应当多分到财产!
《三》父母类型,这样情况下,基本不会发生,因为如果之前是所购的房子,基本都会写自己名字,如是近几年购买的房子,如有兄弟姐妹,基本都会为孩子购买相同的房产。直接就以产证名字来分配了。
希望的是回答能帮助到你,我是《MR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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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已办但房产有纠纷怎么办?
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解决方法:
1、协商解决
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又两种方式来协商解决:一种是在一定期限内,购房者不退房,而开发商应该按日支付在建工程抵押,一般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开发商没有及时还清抵押贷款,抵押就不能解除,购房者即使签了合同也无法备案,不但贷款下不来,办理房产证也不可能了。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过协商和发函,开发商还是拒不解决问题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
有些人认为“房价过高,导致婚姻为房产生矛盾”,你怎么看?
房价和房的成本价是多少?了解后一定会让人一惊,希望中国能出反暴利法。我曾经参加一位朋友儿子的婚礼,双方父亲致辞后我对同桌的朋友大姨子说:双方亲家有矛盾,她回答:房子,女方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儿名字。我说:没有这个必要。法律上不认可。为什么女方会有这样的想办,无非在婚姻之初做好保险,但司法解释三已明确了。所以,为了避免不心要的冲突,讲请楚就可以了。房价过高中央已讲了房价降到老百姓买的起。这是要多管起下才能达到,它确实给婚姻带来麻烦,结婚毕竞要有婚房,买不起确实很伤人,所以,事实确实应该尽快解决,让人口早点上升。
在相亲市场上,很多丈母娘都说:我不要求未来女婿有房有车,只要我女儿喜欢就行。
但是还有一句话,人家没说出来,怕被人家喷。
“但是我会优先考虑有房有车的男性,跟我女儿相亲,如果有的挑,我会优先挑选经济条件好的”
谢邀。这个现象很正常!!房子作为一个大的财富,作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生活必需品,对每个普通家庭的压力都存在!!高房价对一个普通人刚走上社会,没有积蓄的年轻人来说,对工作,对婚姻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谁不想生活的没有压力??谁不想生活的舒服??!所以,房价带来的矛盾存在于方方面面,婚姻岂能躲避。
首先,这只是有些人的观点,某种程度上我是认同的。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当感情处于恋爱中的时候,是甜蜜的,是无所顾忌的,因为这只是一场恋爱而已。
其次,当由恋爱,走进婚姻,这是因为房产带来的第一道坎,有钱买房与否是一个问题,买多大的是一个问题,买什么位置的是一个问题,很多恋爱的感情就败在了这个位置。
再次,婚姻当中,随着孩子出生,有时候还是二胎,父母帮忙照看等等,原有的房产不够住,像蜗居一样,夫妻双方一方渴望改变局面,可是现金有限又无望,家庭矛盾上升,逐步演变为婚姻的矛盾。
房子大小其实不重要,有人才有家,真的希望家庭的和谐、婚姻的幸福不要被房产给扭曲了,你怎么看?
那是肯定的。你比如说一对九零后的小夫妻。如果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每月还房贷会给他们带来非常大的压力。压力大了,心情就会不好。心情不好就会发脾气。这样会影响夫妻感情。中国的高房价不担给夫妻生活带来的压力还给很多的,中国父母。添加了更多的压力。这就是中国高房价的危害。
这是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就好象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房价太高。
多少青年人因为没有房子找不到对象,多少青年人代款买房结婚,后为还房贷生活拮据而产生矛盾闹离婚。
目前不是盛行一个顺口溜么,找对象的基本条件,有房有车,房子是排在第一位的。
为社会稳定,为普通老百姓,国字应该尽早举取措施降低房价,减轻普通人思想上为房子所造成的压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所谓的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所谓的房产纠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