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产纠纷父母买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纠纷父母买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方父母花钱买房自己用,因特殊原因写的儿媳妇名,离婚如何归还?
第一,先说司法实践中最可能的处理方式,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儿媳妇要么拿到房产,然后拿出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折价款给男方,要么放弃房屋产权,男方拿房屋价值一半的折价款给女方。
第二,说说理由。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具体到这个问题,父母买房登记到儿媳名下,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双方的赠予,且完成了所有权登记,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第三,有原则就有例外。如果父母能够举证该房产并非是对子女的赠予,而是有其他原因,如登记在儿媳名下是为了规避限购、申请贷款等因素,则有可能推翻司法实践的一般认定,当然这种举证需要有强大的原始证据作为支撑,如当时签订的代持协议等。总体来讲,这种举证难度很大。
第四,如果购买该房产时钱款均由男方父母出资,离婚时该房产虽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到男方对该套房产的贡献比较大,而酌情照顾男方,适当提高男方在该房产中的比例,但是幅度也很有限,毕竟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常态,以倾斜分割为例外。
以上,一个上海滩小律师的一点浅见。
您好!父母出资买房自用,但是登记在儿媳妇名下,其本质为“借名买房”。
1、如果没有“借名买房”的证据,仅有父母的出资证明的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儿媳将分走一半的产权。
2、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借名买房”和“男方父母”出资的情况下,一旦离婚,男方父母是可以拿到房屋的全部产权的。
所以判决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情况。下面将就每个情况分别讨论。
所以父母在没有其他说明的情况下,房产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房本上登记的是儿媳妇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在没有明确两个人各自份额的情况下,按照夫妻各方各占一半处理计算。一旦面临离婚,儿媳可以分走属于她的一半产权。
通常借名买房需要完整的书面协议和全部证据链,但是在裁判实务中,对于亲属之间约定的借名买房协议,可通过购房票据、实际使用或控制房屋等客观情况来认定。证据具体要求如下:
1、购房票据:包括购房合同、契税发票、转账记录(附有备注内容,包括转账用途)
2、实际使用和控制情况:是否实际居住;水电费、物业缴纳情况等。
如果能具备以上两类证据,基本可以认定男方父母实际借儿媳的名字、购买自己的财产;书面合同并不作为强制要求。
谢谢邀请!
👮证据说明问题。男方父母花钱买房自己用,其买房的发票、收据、契税证,……能否证实其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例如:该票据写的是谁的姓名,是否有银行存款、贷款、取款、转款、打款往来名细、或“借、贷”发生额、或银行小票、……等原始依据。
👩其各原始票据的发生账户姓名、是否与产权证有异同;父母是否与其儿媳就产权问题,有过协商、承诺的书面协议或依据……。能否明确否定其相关的赠予关系。
👧事实证明问题。男方父母购房后,是否是产权证的实际持有者、是否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唯一住房、或首套住房……。是否有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能证实主题中的前两个问题(事实),不属于赠予关系。
👸假如以上证据、事实具备(成立),且能证实其产权、系男方父母的全部独立产权,离婚时就有排除赠予、或部分赠予,或夫妻共同产权的可能性。
🙋否则、法院将会视其证据不足、或理由、事实不充分,视为父母的部分产权、或作赠予对待,或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裁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纠纷父母买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产纠纷父母买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