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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需房产会被法院执行吗?有何依据?
如果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冻结房屋产权,不准交易。不会查封。查封就不能使用了。
是否胜算无法判断,只有审理者,才能知道。
律师费一般标的额5%,1万左右。
房子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法院有权根据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义务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查封拍卖,不考虑是否刚需。如果案外人对该房产权属有争议,则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在此期间中止执行。
会被执行滴。
因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务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因此只要你符合条件,那么法院会认真滴执行
您好,我是一名律师,很高兴回答您的这个问题。现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可以强制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一套住房。主要依据是:2015年最高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法院强制拍卖了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房产后,一般会给被执行人预留5到8年的租金,供被执行人租房使用。剩余款项法院在扣除拍卖佣金、执行费、执行款等费用后,若有剩余,法院会将最后的剩余款项给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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