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共有房产纠纷怎么解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共有房产纠纷怎么解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出售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未签字,合同一定无效吗?
房子属生活必需品,像这样夫妻共有房产,假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独将夫妻共有房产卖掉,或许会造成对方因无房居而住流落街头。所以,对于房子是属于夫妻共有房产,或者是家庭共有房产,假若买卖,法律是从人生、人权角度去考虑的,一点马虎不得。
法律规定,夫妻间共有房产,如若买卖,需经夫妻双方同意,签订买卖协议时,一定要有夫妻双方签字。比如用房子作为抵押到银行贷款,若房子属夫妻共有或家庭共有,银行就会要求在作为抵押的房产证上,签上所有共有人同意证明。假如做不到这一点,银行就不会将这房子作为抵押物。即便法院追讨私人财产纠纷欠款时,由于欠债人的房子属于家庭共有,而共有人又无它处可住,法院就会对这样的家庭共有房子放弃执行的。
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时,一方未签字,合同一定无效吗?当然,凡事都有特殊性,假若一方出国回不来,假若一方病危丧失签字能力。如果是家庭共有房子,假如孩子年龄小,不会签字,等等。如果出现这种特殊情况,只要有证明这种情况属于事实,比如有他人证明,有视频录音,也可找人代签。即使没有对方签字合同也有效。
也不一定!
刚刚给儿子买的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只有女方一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过户全程都是女方一人签字的。
我们是通过房价中介购房的。通过中介,自己也会少走很多弯路。一切委托中介去办理,就变简单了。
当然了,对于购房,我们也是谨慎的。
我们跟中介说,要他们夫妻双方都同意了,我们才能先交定金和中介佣金。
女方的老公,在外地工作,中介也是全程有跟他电话、微信视频聊天。确定他们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卖房了。又签订了购房买卖合同,双方违约如何赔偿等等。
卖房的女房主也是坦率的人,她也是全程委托房产中介办理。
她叫我们签好字,叫中介再拿合同给她签。
我觉得两人都没见一面,有点不放心。我就叫中介,一定要见她本人一面。
中介也就满足我们的愿望,带我们去见女户主了。
自然不是。
因为房产登记原因,导致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而对于《物权法》来说,物权是以登记为准,导致配偶单方具有转让房产的现实可能性。
所以,对于单方出售房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所以,合同法规定的是追认生效。但是,司法解释已经改变对无权处分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对于这个单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属于无权处分,但仍然属于有效合同。
之所以会作出改变,主要是为了维护买方的利益。因为对于这类无权处分行为,大都是卖方所致。而一旦认定为无效合同,那根据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作为买方所能得到的赔偿那边相对较小。若合同有效,作为买方则可以主张赔偿,获得更大的利益。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区别对待。
合同有效情形:
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一人名下,当购房者通过查看房屋、审查房屋产权登记等情况尽到合理审慎的义务,且向出售方支付了合理的房屋价格,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后,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已经尽到合理审慎的义务且支付了相应房屋对价,属于善意第三人,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无效的情形: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出售房屋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如果任意一方签字,另一方不认可的话,即便买购房者支付合理对价,也无法构成善意第三人的情形,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共有房产纠纷怎么解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共有房产纠纷怎么解决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