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政府立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政府立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房时,被人以低价买房、放款为由骗了钱,警方怎么才能按诈骗立案?
许多人都有类似的愤怒,明明对方虚构事实,骗取钱财,可到了警方那里,他们总是以买卖纠纷为由,让受害人走民事途径。工作关系,我接触此类事件较多,给大家支几招。
有些警察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类似的案件在界定上确实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同时赃款难以追讨。比如恶意的一房两卖,许多地方的警方都以是经济纠纷为借口,拒不立案,让受害人雪上加霜。
诈骗案件的立案条件中有一条很让人无语,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何为非法占有,犯罪人心内明白,但他永远不可能承认“非法占有”是自己的动机,要想突破这个万恶的门槛,需要你收集到以下证据:1、对方拿到钱后立即玩消失,手机不接或换号,让你找不到他;2、对方拿到你的钱后用于自身消费,比如买房、买车、买奢侈品,这个消费去向你提供消费线索,让警方去查款项来源,一旦查实是用你被骗的款项,仅此一条就可以以诈骗立案。
以上两条如果你都做不到,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向上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法制科、法制支队等)上访,要求辖区公安机关先调查再立案,先调查再立案是警方慎重办案的一个原则,可有的警方仅听片言只语后就片言折狱,断言是民事纠纷,太多不负责任。
记住一定要紧盯,我帮人处理过这样的事,最后辖区警方在再次深入调查后发现了可以立案的线索,钱虽没有完璧,但对方被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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